设计原则之开放---封闭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截图软件snagit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3/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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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原则之开放---封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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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

 

对于一个软件系统,一个设计好的软件,以后在增添功能的时候,应该不会对原系统构成破坏,也就是说不可以修改原来的系统,此为封闭原则,也就是说,对修改原系统的做法是封闭的

 

对于一个软件系统,一个设计好的软件,以后在增添功能的时候,我们应该尽量是增加原来的功能,而不破坏或者修改原来的软件结构,也就是说原来的软件系统对增添功能是开放的,允许增加功能.

 

当然,设计的时候应该尽量满足开放---封闭原则,这样才能更加应对软件的变化,软件的变化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我们应该用最小的开销来实现改变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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