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类中的线程函数必须要声明静态?

来源:互联网 发布:孙淳 袁世凯 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0 00:52
之前也没注意到这问题,大家先搞清楚下面几个关键词吧:
[cpp] view plaincopyprint?
  1. class CMyTest  
  2. {  
  3. public:  
  4.     CMyTest();  
  5.     ~CMyTest();  
  6.   
  7.     DWORD   Start();  
  8.     static DWORD WINAPI ThreadFun(LPVOID);  
  9.   
  10.     // ....  
  11. };  
  12.   
  13. void main()  
  14. {  
  15.     CMyTest test;  
  16.     // .....  
  17. }  

其中CMyTest是一个类,main函数中test是这个类的一个局部变量(对象)。

看完上面这个例子,再仔细推敲一下下面这段话:

类的静态函数不属于该类的任何一个对象,而是属于类本身,所以不受对象局部变量的影响,在运行时可以直接调用类的静态函数,从而启动线程!

相反,如果一个类的一个局部对象的生命周期结束了,难道线程函数就不能用了吗?


其实类的静态函数就跟全局函数是一个样子的, 只是调用的时候要加下个类修饰符而以.
至于为什么不能是非静态成员函数呢,因为非静态成员函数都会在参数列表中加上一个this指针为为参数, 这样的话你写的线程函数就不符合调用规定了.
比如 DWORD WINAPI ThreadFun(LPVOID); 是非静态的,实际编译后,就会变成
DWORD WINAPI ThreadFun(LPVOID,CMyClass *this); 
这个函数就明显不能作为线程的函数了, 因为多了个参数.所以编译就过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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