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复用类

来源:互联网 发布:陕西广电网络宽带电话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4 13:22


一、复用工具

1. 组合  : 只需在新类中产生现有类的对象 。(is - a  有一个)  新类是由现有类的对象组成。 (引用初始化与作用域?)
2. 继承  : 按照现有类的类型来创造新类。    (has - a 有一个)无需改变现有类的形式,采用现有类的形式并在其中添加新代码。
3. 代理  : 我们将一个成员对象置于所要构造的类中(就像组合),但与此同时我们在新类中暴露了该成员对象的所有方法(就像继承)。


二、关键字this  super 的区别

 thissuper使用范围调用本类的属性和方法从子类调用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调用属性(成员)this.属性,从本类中查找super.属性,从父类中查找调用构造必须放在首行必须放在首行调用方法(函数)this.方法,从本类中查找super.方法,从父类中查找其他this表示当前对象super表示父类,但不是父类实例

this 表示当前对象调用


资料:
《Java中super的几种用法并与this的区别》
http://blog.csdn.net/anmei2010/article/details/4093118


三、清理

与初始化顺序相反,先执行子类dispose方法在执行父类dispose方法

四、final

放置位置细分描述属性基础类型永远不变 引用类型指向对象的引用不能改变,但是其指向的对象本身可以改变。数组也是如此。 空白final未初始化,确保使用前初始化
必须在构造中初始化,IDE会自动提示方法 方法内容不会被修改。
不能被覆盖,可以继承。
可以调用的方法不能修改其功能。类 类不会被继承。
所有域隐士定义为final


《Java关键字final、static使用总结》
http://lavasoft.blog.51cto.com/62575/18771/



七、参考资料:

《Java 编程思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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