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没让座、苍蝇不叮没缝的蛋……

来源:互联网 发布:2017年网络流行语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18 17:29

六一儿童节过后的第一个周一就发生了一件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情,中午大约1点13分左右有一个陌生的眼镜男人找到我(他不是和我一个屋子的,应该是其他屋子的),问我上周五的下午快5点的时候有没有捡到一个手机,当时就把我干蒙了,我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机会能捡到手机??想当初金毅两次在地上捡到5元钞票(一次是等车的时候迎面一阵风吹过来的,一次是掀开地面的下水道的护栏时捡到的,都用来拿去买烟了),这就已经运气够好的了,捡到手机?这我做梦都不敢想啊。还没等我回过劲来,就知道事情有些不对了,他说是在摄像头里看到我的,我来到这里一直穿身红色的上衣,这身红色使我分外的醒目,然后他问我是不是在上周五的快5点的时候去厕所来着,当时就把我气的够呛,谁吃饱了撑的记自己上厕所的时间啊,不过由于是周五,我确实记得我在收拾好东西后又去了趟厕所,这我是有印象的,所以我就实话实说了,我知道他怀疑我,于是想尽可能快的解释清楚,没想到由于我在摄像头里面的差劲表现,我发现我无法解释清楚了。原因很简单,我当时经过摄像头的时候正好做了一个用手遮脸的动作(别问我为什么,我这个人有的时候就是爱做这种无聊的动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偏巧就在那个节骨眼做了这个该死的动作)。

这下子麻烦了,他认为这个动作十分的反常,说如果解释不清楚的话那我肯定是嫌疑最大了,这根本就解释不清楚的事情解释了也是白解释,这里再怎么说也算是银行的地盘,若出了什么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是比较麻烦的,自己事小,可是搞不好会严重的影响公司的声誉,这可就麻烦了,公司目前在这里只有三个人,要是其中的谁出了什么问题势必会多多少少的让农行看待宇信这个公司时留下不良的印象,以后合作的可能性也就会相应的降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之后,我马上和唐德顺打了招呼,唐德顺又和我们项目组的负责人庞浩然说了一下这个事情,两个人都感到挺茫然的,也没什么办法,也是,能有什么办法呢,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如果当事人真要死缠烂打的话才能有所反应,不然也只有静观其变了,唐德顺还是比较支持我的,说这件事情不会对公司或是我个人造成什么影响,真的发生什么事情的话他会出面处理,这让我放心了一些,不过那个当事人似乎不打算就此罢休,还要继续向上反映。

说到这里就牵掣到了一个证据的问题,你怎么证明你的手机丢在厕所了呢?或者说,你怎么证明你丢了手机呢??谁看到你的手机了?还有,我经过摄像头遮了一下脸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这只能说明我有嫌疑而已,我们都应该秉持“无罪推定”原则,你要觉得我偷了你得拿出证据来,可现在你连你丢了手机的证据都拿不出来,这简直有点无理取闹的味道在里面了。

虽然从道理的方面讲这有些像是无理取闹,可是事情却远没有这么简单,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前些日子,有一条新闻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说的是山东青岛的一个孕妇,她上了一辆公交车之后走到三个男子的座位旁边,结果那三个男子没有一个人给她让座,孕妇气坏了,就和她老公用手机把这三个人的照片给拍摄了下来放到了网上,谴责他们没有社会公德,这件事情出了之后引发网上舆论哗然,正方反方都意见鲜明针锋相对,照片上的三个男人的其中一个还因为这件事情被他的公司在试用期里面给开除了,在这里我先不说这个孕妇有多么的无耻,我就说这个事情本身就是很有问题的。三个男人坐在公交车座位上的照片,随便拿个手机,随便找一辆公交车上去就可以拍,简单至极,可是为什么不论正方还是反方的人,都没有想到此事很有可能根本就是无中生有呢??那要这么说来,我也可以随便上车去拍照,然后委托一个孕妇给发上去,说这些家伙没公德,这不是胡搅蛮缠是什么!你怎么知道当时拍照的这三个人边上站着一个孕妇呢??你有证据么?再说了,就算当时照片里面有这三个人和那个孕妇,你又评凭什么证明人家没有给孕妇让座呢?有可能这个照片是你孕妇刚上车的时候拍的,然后人家就给你让座了,也有可能是你从座位上面起来准备下车的时候拍的,还有可能根本就不是孕妇拍的,还有可能……光是照片,可以有多种可能性,一张照片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即便里面有孕妇,也不说明任何问题。一个理智的人,只要好好想想,就知道这里面的事情有多么滑稽!可现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可以看到,网上的人,无论是认为那几个人该曝光、该谴责的,还是认为孕妇无耻、滥用网络暴力侵犯他人名誉权的,通通都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相信了那个孕妇,他们怎么就不想想,几张当事人脸部的照片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这完全有可能是捏造出来的胡搅蛮缠的事情。这世界上的理性的人有时太少了,甭说网民,就连当事人的公司都不愿意考虑一下是否确有其事就蛮横的把当事人给开除了,让我不禁十分纳闷:虽然我国不是个法治的社会而是个人治的社会,但是也不至于连个证据都不讲了吧?

仔细想来,我的情况也和这个当事人差不多,虽然从理性的角度看,这个丢手机的家伙根本没有证据证明他丢了手机,也没有证据证明手机丢在了厕所,而且关键的证物手机也根本没有,按理说完全有可能是他在胡搅蛮缠,可是感性的人们不会这么想,他们一定会想:怎么可能有这么神经病的人吃饱了撑的捏造这种事情逗人玩呢,就像那个孕妇一样,几乎没有人怀疑孕妇这几张照片是否真的是在孕妇久站半天没有人让座的情况下拍的,尽管这几张照片根本说明不了这一点,大家还是倾向于相信孕妇说的话,于是乎,支持的声音,反对的声音都有,但是怪了,就是没有质疑的声音……

我和那个当事人一样,都是处于试用期,如果说没有让座是没有社会公德的话,那么偷窃本身还是犯罪,真要闹大发了我这个事情的性质肯定更恶劣一些,事后知道当时他就像条疯狗,连清扫厕所的大婶都没放过,听大婶说,这个家伙当时像个凶神恶煞一般逼问,还说“你赶快拿出来,肯定是你拿的,有也得拿出来,没有也得拿出来”,把大婶差点气哭了,听的我很生气,同样是中国人,凭什么歧视人家呢?就因为人家做的工作好像很低贱?人和人应该互相尊重的,甭管互相之间社会地位相差多大,至少基本的尊重应该有,不然枉为一个人,我很庆幸这个没素质的家伙不是我的同事,他简直像只嗡嗡叫的苍蝇,为这手机的破事儿见谁烦谁,不过这只苍蝇能够叮上我又赖谁呢?苍蝇是不叮没缝的蛋的,谁叫我下意识的在出厕所后的摄像头前遮住脸了呢?这就很难解释了,会带给感性的人们无限的遐想,而且全是对我不利的遐想,现在这只苍蝇是已经继续行动了,事情已经被它反映上去了,如果真的要查的话,我只能寄希望于上面的人是个理性大于感性的家伙,别跟那个孕妇和她的支持者们一样无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