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婊事件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美工和室内设计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16 21:42

现在说这个话题其实已经晚了,但是前一阵实在太忙,没空没办法。本文主要针对知乎这帖里的各位软粉,欢迎对号入座。至于为什么不回复在知乎,主要是不想给那边的智障管理员添麻烦,这事两年前就说过了。

先说结论:WinPhone用户活该。

从利益相关的角度上说,我跟阿里没有正利益相关,一定要说有的话,大概有一点负相关——个人挺讨厌阿里的,现在能用腾讯支付的时候我都尽量用腾讯——但是就这个事情来说,我倒觉得阿里做得好。

警告!!!以下言论相当激烈,心理承受力差的软粉慎入!!!

残酷的现实

上个月看315晚会说手机安全的事情时,我当时就笑喷了,因为CCAV一不小心就曝露了WP用户只占1%的事实。虽然WP出来好几年,做的手机也不算差,但是市场份额太小是不争的事实。像BB/WebOS这种系统不也没有支付宝客户端嘛,人家说过什么?不是说份额小就没有争取权利的自由,具体下面会说。

不论阿里内部如何混乱,相关人员如何瞧不起WinPhone,至少人家作为阿里员工,公司方面对这些人没什么意见,也轮不到你们这些1%来瞎BB。人家阿里不差钱,也有权利放弃你们这些用户,只要它愿意承担这个结果。

所以我对这事的评价是“喜大普奔”。

至于说什么歧视,什么左右你们对系统的选择之类就太可笑了。

当我作为Linux用户被微软和网银、支付宝、QQ歧视,并试图左右我对系统的选择的时候,软粉们一定不会想到,你们也会有今天……

为什么阿里要跪舔苹果?看看这个新闻:

【Apple Watch一天预订量超Android手表全年销量】苹果智能手表在美国的首日预订量约为100万部,超出了LG、三星和摩托罗拉等Android智能手表去年全年的销量。2014年整体Android Wear智能手表的销量只有72万块。

人家不傻。

下面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经济角度

这个是很显然的。在现在这个自由市场经济时代,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不首先从经济角度出发来考虑。

你们说WinPhone就算只有1%也有很多用户,贡献足够COVER开发成本。但是在公司的角度来看,可能觉得1%的市场份额放弃就放弃了,反正这么多年也没有什么增加,这种没意义的投入能省则省。相反Apple Watch虽然现在还没有用户,但是明显会是下一个增长点,投入产出比预期很好,为什么不做?

至于“说了要做结果又不做”这种人品问题没什么好说的,你们跟一个卖假货的奸商争论这种东西有意义吗?

当然,出于经济角度考虑而作出的决定同样也要承担因此导致的后果。你们尽管放弃支付宝去支持其它支付方式啊,用脚投票才是市场经济的正确方式,直到有一天阿里发现你们的钞票对它来说是一笔不可忽视的损失,它自然会回头。

前面我举过BB和WebOS的例子,还有我用Linux的例子。我们之所从来不像软粉这样哭闹,不是因为我们不争取自己的权利——软粉对“权利”的概念恐怕有所误解,不过政治问题下一节再谈。而是因为我们尊重市场,市场永远是对的,我们的权利在于,我们有权选择我们要的系统,并愿意为此付出代价——自由从来都不是免费的!!!

法律角度之一: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看,首先来谈权利。权利不是权力,这是必须搞清楚的。从法律上说,权利就是法律规定所有人具有的利益。

用户有权利选择别的系统,也有权利选择别的支付方式,但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法律规定用户有权利要求厂商提供自己需要的软件——如果我说我需要Linux版的Office,微软能给免费提供么?呵呵。

同样的,厂商也有权利选择支持什么系统。阿里(或者说其中部分有决定性影响的员工)觉得WP没前途,Apple Watch更有前途,那么它也是完全有权利选择支持Apple Watch而不支持WinPhone。法律对此也没有限制。

除非一种情况:支付宝的确构成法律上的垄断地位,损害了用户选择其它支付方式的自由,那么用户的权利才的确受到损害——那个时候就不只是WinPhone用户,所有支付宝用户的权利都是被损害的,中国有《反垄断法》的啊。不幸的是虽然支付宝占了最大的市场份额,但市场上确实还有其它选择。

那阿里有没有义务为WinPhone版支付宝持续升级维护呢?看看腾讯的Linux版QQ的最新版是什么时候发布的吧。

而且貌似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过一个厂商出过一款软件以后就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升级吧?虽然我在XP之后不再使用Windows(准确地说最近偶尔用,因为买了个双系统山寨平板电脑带了一个正版Win8.1,不过我大多数时候只在Android系统下,Win8.1下也只是装了个Cygwin偶尔拿来当Linux用而已),但我当年还是买过正版XP License的,微软说不再维护XP的时候有问过我的意见么?我可是正宗花了钱的消费者。

至于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

那就要看消费的对象是什么。如果是在淘宝上买东西,商品才是你们的消费对象,是法律上的客体,卖东西的商家是法律上的主体,阿里提供的淘宝和支付宝平台是“免费”的,并不是法律关系的一部分,而且淘宝的盈利来自商家,与你们没什么关系,除非商家认为阿里侵害了他们的权利——但这是不成立的,请自行从法律角度思考为什么。

如果是使用支付宝转账,支付宝收取手续费,那么消费的对象是转账服务,这个时候才能说阿里是法律主体。但即便如此,仍然不能说阿里侵害消费者权益。因为对交易服务来说,交易方式是服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选择用WinPhone交易就等于接受这个服务,你不接受可以换别的方式,阿里并没有限制你的自由。不公平的前提在于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比如残疾人无法选择让自己跟健全人一样行动,如果不能受到和健全人一样的服务,那就算是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者那个段子是怎么说来着?脑残也是一种残疾……

要是这么说还不理解,我就再举一个例子吧:同样是银行转账,很多银行的手机网银转账免手续费还不用排队,在柜台不但要排长队,还要付手续费。同样是转账服务,这算不算是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用户的不公平?当然可以这样说。但是银行也可以说虽然都是转账,但是因为服务方式不同,实际上是不同的服务,所以价格不一样,这也是事实。你们认为法律上会如何认定呢?

法律角度之二:歧视与自由

(其实自由的问题已经在法律之外,应该说是政治角度,不过了河蟹起见,还是放在法律角度下面一起说吧)

另一个概念是歧视。这个概念与权利相关,其定义为针对某些特定族群,损害其权利的行为。上面已经说了,WinPhone用户该有的权利都有,所谓“被损害的”本来就不是有效的权利,所以根本谈不上歧视,你们觉得被歧视,那完全是因为你们心理已经扭曲了。

鲁迅在《坟.灯下漫笔》中说过,中国就只有两个时代: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在我看来,软粉就是一群在微软这个主子下面做稳了奴隶的人,到了阿里这边想做奴隶而不得,故而对这个主子爆发不满而已。

所以当我看到有人说: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它传递了一种理念,那就是技术应当服务于所有人,不论行业、不论种族、不论他们用着什么样的手机;而不是人被技术所控制,将技术供奉为一个高贵的黑盒子。
市场也许是客观原因,但这不能否定每一个用户对于获得技术和服务平等对待的追求。我们不希望被应用、被平台、被机器所绑架,我们希望能够自由地做出选择而不被某些巨头所左右。

差点没忍住一口水喷在屏幕上……明明是你们自己要绑在特定的平台和机器上,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得不到自由。

当年我抛弃Windows转到Linux平台的时候,网银支付那么不方便(需要通过短信在手机上登录支付)我也接受了,我为什么不去向银行抗议争取自己的“权利”呢?因为我知道这本来就不是法律应该做的事情(否则DOS用户也可以要求银行提供网银服务了)。我放弃了在Windows平台下方便支付的福利,但得到了更大的自由,摆脱了平台对我的绑定,我觉得是值得的。这才是属于自己的自由,而不是哭闹着让平台的主子赏赐一个福利。

今何在《悟空传》里借阿瑶的口说过这么一段话:

“刚才我和一群妖精在一起。”她说,“他们什么脏话都说,我从没听过那些话,还有一句话我也没听过……他们问我,以后我想做什么?我第一次听到有人问我我 自己想做什么……那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那些妖精愿意在地上挨饿,因为没有人对他们说‘赐’字,他们也不靠‘赐’活着……”

你们感受一下,希望你们能从中悟到自由的真谛。

该怎么做

还要我这样一个软黑来教你们该怎么做,真是让人捉急……

你们既然这么热爱微软,热爱WinPhone,那么就应该为它作出更大的贡献,并且让阿里这种宵小付出它难以承受的代价。

比如为WinPhone开发更多更好的应用,让iOS和Android用户眼馋却用不了,最后只能纷纷投奔WinPhone,因此扩大WinPhone的市场份额。

加盟阿里的竞争对手公司,开发WinPhone版的相关软件,做得比其它平台更好,让阿里流失用户。

不差钱的就砸钱去美国股市做空阿里股票,让它股价大跌,让它的持股员工感受到肉疼。

诸如此类,Just do it!

后记: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看得出我黑阿里的良苦用心……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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