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来源:互联网 发布:知有儿童挑促织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0 10:02
 一、原则上学校不保留应届大学毕业生户口,毕业生户口将全部迁出。
    二、毕业生户口将按照报到证(即派遣证)上的报到地址做迁移。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必须和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否则不能落户。 
    三、由应届大学毕业生各系、各专业、各班级学生会干部(至少两人)于6月27日—6月29日到公安分局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每张迁移证收取工本费4.00元,学生会干部应提前收齐)
    四、毕业生户口迁移的五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报到证地址为:非原籍的外地单位,则须将户口迁移至非原籍的外地落户。这种情况比较多,也比较容易出错。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如果单位能够落户,须问清确切的落户地址(具体到省、市、区、路、号;或省、市+单位详称;或省、市+落户派出所),做到心中有数。公安分局户籍室将按学校学生工作处提供的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二:同学必须问清外地的工作单位能不能落户。有时同学未提前与单位协调、沟通户口问题,只是认为单位既然招聘自己,就一定能够为自己落户,然而携户口迁移证去外地单位落户时却无法落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种情况最好在6月17日-6月22日前到公安分局户籍室将户口迁移地址变更为原籍户口地址,迂期后果自负。
    2、第二种情况:报到证地址为外省某就业中心(如“湖北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成都市人事局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类)的,参照第一种情况的第二类办理,按学生原籍地址做户口迁移证,由学生携迁移证回原籍落户。有其他要求的同学,可自行到公安分局户籍室咨询。
    3、第三种情况:报到证报到地址为:原籍人事局或原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则须将户口迁回原籍。
    这是毕业生户口迁移中最常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为:XX人事局或XX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们按照报到证的报到地址,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也将录为:XX人事局或XX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政策,迁移地址为“原籍人事局” 或“原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迁移证,可以直接在原籍派出所落户。例如:某毕业生原籍派出所为“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派出所”,则其可以凭迁移地址为“乐山市人事局“或”乐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户口迁移证和报到地址为“乐山市人事局” 或“乐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报到证,直接回玉津镇派出所落户。
    4、第四种情况: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为乐山市(市中区、井研、犍为、沐川、夹江、沙湾区、金口河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马边县、峨边县)以内的,按照本市内网上迁移户口的程序和规定,回原户籍派出所上户。
    5、第5种情况:入学时未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同学(原籍乐山市内或原籍外地但自愿未迁户口的),毕业时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须由本人到公安分局户籍室单独办理特殊情况:
    1、考取外校研究生的,须由本人携带入学通知书,在8月底之前,到公安分局户籍室单独办理户口迁移证。
    2、公安分局户籍室按照学生处提供的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后,部分同学因种种原因,确须改派户口迁移地址的,请同学持学生工作处的地址改派通知书到公安分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学生必须出示改派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方予以改迁。(重要提示:地址改派只能手写,请同学们事先将户口迁移地址落实准确后提供给学生工作处) 

     六、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往外地的同学,在领取户口迁移证之后,请在40日内落户,不要将迁移证留在自己手里,形成“口袋户口”,给今后落户、使用户口带来很大不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你的户口在从学校迁出后,并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落户,甚至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不但未办理落户手续,反而把原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都遗失了,这样你实际成了不折不扣“黑户”。 基于你现在的情况,建议你回原毕业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那里,查询户口迁移证底联,然后请求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将你的户口直接迁往原籍的户籍登记地。 没有落实单位而且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户口跟随“报到证”迁回到生源所在地。如有学生需要变更,要求迁到别的地址的,应先取得接收地派出所的同意,并由本人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上的详细落户地址。 我这里还有一则关于户口问题的问答!毕竟现在国家的户口问题很严格!建议按照规章办理! 毕业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针对毕业生对户口有关政策的不了解,为了更好地使毕业生了解户口迁移有关事项,我们做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答(仅供参考)。 1 、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 2 、问:今年毕业生,户口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 答:不可以 3 、问:学校不是说到时候户口给我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落户。 4 、问:户口你们是否能给我寄回原籍派出所? 答:不邮寄。户口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件,必须是个人来校办理迁出并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 5 、问:我暂未就业,毕业时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影响以后就业。 答:不影响。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关系迁到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跨地域就业需转移户口关系的,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信办理户口转迁手续。 6 、问:我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原籍还是否是农业户? 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关系一律迁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当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7 、问:我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改迁至就业单位手续,同时更改迁出日期(改派有效期一年)。 8 、问:我是 2003 年毕业生,毕业快两年了户口怎么还没有给我们打回来? 答:这是理解上的错误,所谓“打回去”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写上原籍,如你入学时户口是天水市迁来的,毕业迁户口,迁往地址也写上天水市。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原籍落户。 9、问: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答:是指毕业时户口已迁出(迁往原籍)且户口未在原籍落下,户口迁移证一直在手里拿着。择业期一年内就业了,凭《就业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同时改迁日期。 10 、问:毕业生迁户口时,户口迁移证不写迁往地址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写迁往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是无效的。 11、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 60 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 60 天之内必须到迁往地落户。 12、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3、问:想把户口落在我兰州市的亲戚家怎么办?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落户:( 1 )有在兰州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 2 )有兰州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否则不能在亲戚家落户。 14 、问:我是 2004 届毕业生,爱人是兰州市的户口可以迁往我爱人家吗? 答:不能。毕业生户口是集体户,户口必须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国家婚姻有关政策,户口可迁在一起。 15、问:我《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信”,证明你没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明信”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是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证明信就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开具,证明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然后持“证明信”以及本人申请、院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和报纸挂失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16 、问:我在外地,户口叫朋友去代办可以吗? 答:可以。每一毕业生迁户口都要登记,代办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17、问:没有《就业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就业报到证》。 18、问: 我是在校生,明年毕业户口现在想迁回去可以吗? 答:不可以。在校生迁户口有两种情况可迁。①退学②毕业 19、问: 我退学了户口怎么办理? 答:持教务处出具的“退学文件”证明,再加盖学院公章及财务处未欠费证明的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20、问:我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为:62010219780112014X,和我以前的编号620102780112014不一致,编号中的“X”是什么意思? 答:你的两个编号都是正确的,62010219780112014X为解决“千年虫”升为18位后的编号,其中的“X”和阿拉伯数字1、2、3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它表示一个数字,不表示性别。倒数第二位表示性别。在以后的使用中两个编号都可以使用,而18位数编号主要使用于计算机管理。 毕业生户籍迁出问题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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