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我们》

来源:互联网 发布:lorem ipsum dolor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0 00:56

昨晚睡前扫扫电视频道,最后锁定在了CCTV1的《我们》节目。虽然节目大概已经过半了,但是也很快知道了主题:《失信背后》
  
  刚刚找到了节目视频:
  http://space.tv.cctv.com/act/video.jsp?videoId=VIDE1201484764094654
  
  周立太律师在重庆和深圳开了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农民工打了很多官司,包括帮助一些受伤、致残的农民工讨回赔偿,每次都是官司打赢了才收钱,而且是按照讨回的钱的一定比例收取。但是其中有700多人事后没有付律师费。周律师说,现在已经有半年没有给员工发工资了,税务局那欠了很多税,所里的律师走了三批……
  
  最无语最令人担心的是那两个学生的话……难道这就是现在中国收了高等教育的人的思想吗?我看那位李教授简直被他俩气坏了
  
  那位写过《诚信是金》的企业家说得对,对于不付律师费的做法,从感情上可以给予一些理解,但是从法律上不同意这种做法。
  
  上海那对夫妇说,他们已经被中央一频道、二频道等等请来讲他们还债的故事好多次了,这本身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什么时候开始欠债还钱竟然成了新闻了!
  
  周律师还说,不管是谁,农民工也好,穷人也好,不能因为穷就不讲规则。如果破坏了这个规则,伤害的不只是我周立太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是啊,如果有一天所有有良心的律师们都被这种事情伤了心,还有谁愿意出来帮助弱者呢?看到采访视频中,有的农民工把钱拿来盖房了,然后说:“我肯定是没有钱给他。”
  
  那个企业家提到了契约意识,我觉得是根本所在。具体到这件事上,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我觉得其中一个交了律师费的农民工(那个断了手的)说得挺好,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周律师帮助了他,所以他付律师费是心甘情愿的,是一种感激之情。但是同时也应看到,仅仅是因为感激而交付律师费,还是远远不够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难道不是吗?律师帮农民工讨回了老板欠他们的钱,然后农民工却不还钱了?
  
  那位企业家的第一句话,就是指出了这些年老板中的一些败类,他们的行为像空气污染一样,污染了这个社会…… 

       的确。不客气的说,社会现在很堕落,正如李教授所说,中共中央文件中的原话就是“道德缺失,行为失范”。而越是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情况,我们就越应该极力挽救我们那点所剩无几的道德底线。
  
  这并不是哪个层面的人的事情,而是我们全社会的事情。而最有责任的,是处于社会上层的人们:政府应对人民讲诚信,企业经营者应对员工讲诚信……相对而言,社会精英阶层对社会风气的影响更大。想想看,那些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农民工们,他们对行为的判定基本上只能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感受,他们感受到正面的、积极的社会环境,他们的行为就会向着正面的积极的方向靠拢,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