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意黎转载]昆明市残疾人联会关于征收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阿里云记录类型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3/12/03 10:14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综2011174号)的通知及《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昆明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现将昆明市征收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对象和范围

凡驻地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都必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收数额和标准

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年度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5%-上年度实际在岗残疾人人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

本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为:2015年度昆明地区在职职工平均工资62033元。

三、核定主体、时间和地点

在云南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昆明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办理税务关系或社会保险缴费关系的用人单位,以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的驻区单位,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核定。核定时间2016年10月8日——12月10日。本着接近就便的原则,核定单位即可选择单位所属税务局大厅核定(自带公章),也可选择到市政府行政中心8号楼127和133房间核定.

1、税务关系在云南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的,核定联系人闫蕾,联系电话:13648874731,0871-63325656;

2、税务关系在昆明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的,核定联系人周小明,联系电话:13700691116,0871-63369911;

3、税务关系在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税局的,核定联系人孙  玥,联系电话:13187889828,0871-63325676;

4税务关系在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的,核定联系人周开颜,联系电话:13708442812,0871-63369911;

5、税务关系在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地税局的,核定联系人任  梅,联系电话:13888783828,0871-63325676;

其他各用人单位于2016108日起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

四、缴费时间和地点

已完成核定单位,在201611月或12月每月1-10日的征收期内均可对应的地税大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比照昆明市标准执行。

六、凡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特此通告

昆明市残疾人联会

                          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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