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ing In Java学习进程---对象的入门1.1抽象的进步

来源:互联网 发布:js获取所有兄弟元素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4 17:34

从开始学习到开始工作已经有两年的时间,感觉自己的基础知识很薄弱。有些代码只知道其表不知其理,想通过写博客的方式督促自己学习,也希望跟我有想同想法的朋友们能一起学习,所有博客只做笔记并不能代表我的个人能力,只为日后加深记忆而已望大家勿喷。如果有比较好的例子也会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对我学习方式提出较好的建议或者意见,将虚心请教,希望大家能共同进步快乐编码,欢迎大家评论!!

面向对象程序(OOP)设计语言,对象的五大基本特征

(1) 所有东西都是对象。可将对象想象成一种新型变量;它保存着数据,但可要求它对自身进行操作。理论上讲,可从要解决的问题身上提出所有概念性的组件,然后在程序中将其表达为一个对象。

(2) 程序是一大堆对象的组合;通过消息传递,各对象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为了向对象发出请求,需向那个对象“发送一条消息”。更具体地讲,可将消息想象为一个调用请求,它调用的是从属于目标对象的一个子例程或函数。

(3) 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存储空间,可容纳其他对象。或者说,通过封装现有对象,可制作出新型对象。所以,尽管对象的概念非常简单,但在程序中却可达到任意高的复杂程度。

(4) 每个对象都有一种类型。根据语法,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的一个“实例”。其中,“类”(Class)是“类型”(Type)的同义词。一个类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能将什么消息发给它?”。

(5) 同一类所有对象都能接收相同的消息。这实际是别有含义的一种说法,大家不久便能理解。由于类型为“圆”(Circle)的一个对象也属于类型为“形状”(Shape)的一个对象,所以一个圆完全能接收形状消息。这意味着可让程序代码统一指挥“形状”,令其自动控制所有符合“形状”描述的对象,其中自然包括“圆”。这一特性称为对象的“可替换性”,是OOP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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