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浏览器CSS 3和HTML 5兼容清单

来源:互联网 发布:网络打黄油是什么意思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4 03:40

所谓的浏览器兼容性问题,是指因为不同的浏览器对同一段代码有不同的解析,造成页面显示效果不统一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需求是,无论用户用什么浏览器来查看我们的网站或者登陆我们的系统,都应该是统一的显示效果。所以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是前端开发人员经常会碰到和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在学习浏览器兼容性之前,我想把前端开发人员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精确按照设计图开发的前端开发人员,可以说是精确到1px的,他们很容易就会发现设计图的不足,并且在很少的情况下会碰到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都死浏览器的bug,并且他们制作的页面后期易维护,代码重用问题少,可以说是比较牢固放心的代码。

第二类是基本按照设计图来开发的前端开发人员,很多细枝末节差距很大,不如间距,行高,图片位置等等经常会差几px。某种效果的实现也是反复调试得到,具体为什么出现这种效果还模模糊糊,整体布局十分脆弱。稍有改动就乱七八糟。代码为什么这么写还不知所以然。这类开发人员往往经常为兼容性问题所困。修改好了这个浏览器又乱了另一个浏览器。改来改去也毫无头绪。其实他们碰到的兼容性问题大部分不应该归咎于浏览器,而是他们的技术本身了。

文章主要针对的是第一类,严谨型的开发人员,因此这里主要从浏览器解析差异的角度来分析兼容性问题。(相关文章推荐:主流浏览器CSS 3和HTML 5兼容清单

浏览器兼容问题一:不同浏览器的标签默认的外补丁和内补丁不同

问题症状:随便写几个标签,不加样式控制的情况下,各自的margin 和padding差异较大。

碰到频率:100%

解决方案:CSS里    *{margin:0;padding:0;}

备注:这个是最常见的也是最易解决的一个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几乎所有的CSS文件开头都会用通配符*来设置各个标签的内外补丁是0。

浏览器兼容问题二:块属性标签float后,又有横行的margin情况下,在IE6显示margin比设置的大

问题症状:常见症状是IE6中后面的一块被顶到下一行

碰到频率:90%(稍微复杂点的页面都会碰到,float布局最常见的浏览器兼容问题)

解决方案:在float的标签样式控制中加入 display:inline;将其转化为行内属性

备注:我们最常用的就是div+CSS布局了,而div就是一个典型的块属性标签,横向布局的时候我们通常都是用div float实现的,横向的间距设置如果用margin实现,这就是一个必然会碰到的兼容性问题。

浏览器兼容问题三:设置较小高度标签(一般小于10px),在IE6,IE7,遨游中高度超出自己设置高度

问题症状:IE6、7和遨游里这个标签的高度不受控制,超出自己设置的高度

碰到频率:60%

解决方案:给超出高度的标签设置overflow:hidden;或者设置行高line-height 小于你设置的高度。

备注: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我们设置小圆角背景的标签里。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IE8之前的浏览器都会给标签一个最小默认的行高的高度。即使你的标签是空的,这个标签的高度还是会达到默认的行高。

浏览器兼容问题四:行内属性标签,设置display:block后采用float布局,又有横行的margin的情况,IE6间距bug

问题症状:IE6里的间距比超过设置的间距

碰到几率:20%

解决方案:在display:block;后面加入display:inline;display:table;

备注:行内属性标签,为了设置宽高,我们需要设置display:block;(除了input标签比较特殊)。在用float布局并有横向的margin后,在IE6下,他就具有了块属性float后的横向margin的bug。不过因为它本身就是行内属性标签,所以我们再加上display:inline的话,它的高宽就不可设了。这时候我们还需要在display:inline后面加入display:talbe。

浏览器兼容问题五:图片默认有间距

问题症状:几个img标签放在一起的时候,有些浏览器会有默认的间距,加了问题一中提到的通配符也不起作用。

碰到几率:20%

解决方案:使用float属性为img布局

备注:因为img标签是行内属性标签,所以只要不超出容器宽度,img标签都会排在一行里,但是部分浏览器的img标签之间会有个间距。去掉这个间距使用float是正道。(我的一个学生使用负margin,虽然能解决,但负margin本身就是容易引起浏览器兼容问题的用法,所以我禁止他们使用)

浏览器兼容问题六:标签最低高度设置min-height不兼容

问题症状:因为min-height本身就是一个不兼容的CSS属性,所以设置min-height时不能很好的被各个浏览器兼容

碰到几率:5%

解决方案:如果我们要设置一个标签的最小高度200px,需要进行的设置为:{min-height:200px; height:auto !important; height:200px; overflow:visible;}

备注:在B/S系统前端开时,有很多情况下我们又这种需求。当内容小于一个值(如300px)时。容器的高度为300px;当内容高度大于这个值时,容器高度被撑高,而不是出现滚动条。这时候我们就会面临这个兼容性问题。

浏览器兼容问题七:透明度的兼容CSS设置

做兼容页面的方法是:每写一小段代码(布局中的一行或者一块)我们都要在不同的浏览器中看是否兼容,当然熟练到一定的程度就没这么麻烦了。建议经常会碰到兼容性问题的新手使用。很多兼容性问题都是因为浏览器对标签的默认属性解析不同造成的,只要我们稍加设置都能轻松地解决这些兼容问题。如果我们熟悉标签的默认属性的话,就能很好的理解为什么会出现兼容问题以及怎么去解决这些兼容问题。

  1. /* CSS hack*/ 

我很少使用hacker的,可能是个人习惯吧,我不喜欢写的代码IE不兼容,然后用hack来解决。不过hacker还是非常好用的。使用hacker我可以把浏览器分为3类:IE6 ;IE7和遨游;其他(IE8 chrome ff safari opera等)

◆IE6认识的hacker 是下划线_ 和星号 *

◆IE7 遨游认识的hacker是星号 *

比如这样一个CSS设置:

  1. height:300px;*height:200px;_height:100px; 

IE6浏览器在读到height:300px的时候会认为高时300px;继续往下读,他也认识*heihgt, 所以当IE6读到*height:200px的时候会覆盖掉前一条的相冲突设置,认为高度是200px。继续往下读,IE6还认识_height,所以他又会覆盖掉200px高的设置,把高度设置为100px;

IE7和遨游也是一样的从高度300px的设置往下读。当它们读到*height200px的时候就停下了,因为它们不认识_height。所以它们会把高度解析为200px,剩下的浏览器只认识第一个height:300px;所以他们会把高度解析为300px。因为优先级相同且想冲突的属性设置后一个会覆盖掉前一个,所以书写的次序是很重要的。


尽管CSS 3和HTML 5的W3C规范都尚未成形,但目前支持CSS 3和HTML 5的浏览器越来越多,包括google的Chrome,以及最新版本的IE 9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同一个浏览器的同一个版本,在Mac和Windows两个平台,它们对CSS 3和HTML 5的支持也并不一致。本文是一份Chrome,Safari,Firefox,Opera,IE这5大浏览器,在Mac和Windows两个平台,对CSS 3和HTML 5各种功能的详细支持情况清单。

CSS 3属性

可以看出,全盘支持CSS 3属性的浏览器有Chrome和Safari,而且不管是Mac平台还是Windows平台全支持。

CSS 3属性

CSS 3选择器

除了IE家族和Firefox 3,其它几乎全部支持。Chrome,Safari,Firefox 3.6,Opera 10.5成绩最好。

CSS 3选择器

HTML 5 Web应用

Safari对HTML 5 Web应用的支持最好,除了地理定位功能,其它都支持。

HTML 5 Web应用

HTML 5网页内嵌对象

这应该是HTML 5最令人期待的东西,内置的画布,视频,音频等对象。全部支持的有Chrome,Safari,Firefox 3.6,Opera 10.5。IE家族则全军覆没。

HTML 5网页内嵌对象

HTML 5音频编码

Opera 10.5支持的最全面,IE家族又是颗粒无收。

HTML 5音频编码 

HTML 5视频编码

H.264任重道远。

HTML 5视频编码

HTML 5各种表单对象

Mac平台下的Chrome成绩最佳。这些表单对象让人想起了桌面程序。

HTML 5各种表单对象

HTML 5表单对象属性与行为

又一次想到了桌面程序。

HTML 5表单对象属性与行为

结论

目前,对CSS 3和HTML 5支持最好的是Safari,Chrome次之,Firefox 3.6和Opera 10.5旗鼓相当,IE家族最差。鉴于这种情况,假如你想使用这两项新技术创建一个先锋体验式站点,现在的CSS 3和HTML 5可以让你实现,假如你希望这个站点能被绝大多数人正常访问,现在还为时过早,折中的方案是,为不支持CSS 3和HTML 5某些功能的浏览器提供降级方案,当然,其中要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浏览器,版本,平台的探测,CSSHack等等大量工作,相信是得不偿失的。





兼容性处理要点
1、DOCTYPE 影响 CSS 处理 
2、FF: 设置 padding 后, div 会增加 height 和 width, 但 IE 不会, 故需要用 !important 多设一个 height 和 width 
3、FF: 支持 !important, IE 则忽略, 可用 !important 为 FF 特别设置样式 
4、div 的垂直居中问题: vertical-align:middle; 将行距增加到和整个DIV一样高 line-height:200px; 然后插入文字,就垂直居中了。缺点是要控制内容不要换行 
5、在mozilla firefox和IE中的BOX模型解释不一致导致相差2px解决方法: 
div{margin:30px!important;margin:28px;} 
注意这两个margin的顺序一定不能写反,!important这个属性IE不能识别,但别的浏览器可以识别。所以在IE下其实解释成这样: 
div{maring:30px;margin:28px} 
重复定义的话按照最后一个来执行,所以不可以只写margin:XXpx!important; 
浏览器差异 
1、ul和ol列表缩进问题

消除ul、ol等列表的缩进时,样式应写成:list-style:none;margin:0px;padding:0px; 
其中margin属性对IE有效,padding属性对FireFox有效。 
[注] 经验证,在IE中,设置margin:0px可以去除列表的上下左右缩进、空白以及列表编号或圆点,设置padding对样式没有影响;在 Firefox 中,设置margin:0px仅仅可以去除上下的空白,设置padding:0px后仅仅可以去掉左右缩进,还必须设置list- style:none才 能去除列表编号或圆点。也就是说,在IE中仅仅设置margin:0px即可达到最终效果,而在Firefox中必须同时设置margin:0px、 padding:0px以及list-style:none三项才能达到最终效果。 
2、CSS透明问题
IE:filter:progid:DXImageTransform.Microsoft.Alpha(style=0,opacity=60)。 
FF:opacity:0.6。 
[注] 最好两个都写,并将opacity属性放在下面。 
3、CSS圆角问题
IE:ie7以下版本不支持圆角。 
FF: -moz-border-radius:4px,或者-moz-border-radius-topleft:4px;-moz- border- radius-topright:4px;-moz-border-radius-bottomleft:4px;-moz- border- radius- bottomright:4px;。 
[注] 圆角问题是CSS中的经典问题,建议使用JQuery框架集来设置圆角,让这些复杂的问题留给别人去想吧。不过jQuery的圆角只看到支持整个区域的圆角,没有支持边框的圆角,不过这个边框的圆角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手段来实现,下次有机会介绍下。 
4、cursor:hand VS cursor:pointer
问题说明:firefox不支持hand,但ie支持pointer ,两者都是手形指示。 
解决方法:统一使用pointer。 
5、字体大小定义不同
对字体大小small的定义不同,Firefox中为13px,而IE中为16px,差别挺大。 
解决方法:使用指定的字体大小如14px。 
并列排列的多个元素(图片或者链接)的div和div之间,代码中的空格和回车在firefox中都会被忽略,而IE中却默认显示为空格(约3px)。 
6、CSS双线凹凸边框
IE:border:2px outset;。 
FF: -moz-border-top-colors: #d4d0c8 white;-moz-border-left-colors: #d4d0c8 white;-moz-border-right-colors:#404040 #808080;-moz-border-bottom-colors:#404040 #808080; 
浏览器bug
1、IE的双边距bug

设置为float的div在ie下设置的margin会加倍。这是一个ie6都存在的bug。 
解决方案:在这个div里面加上display:inline; 
例如: 
<#div id=”imfloat”> 
相应的css为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复制代码

#IamFloat{ 
float:left; 
margin:5px;/*IE下理解为10px*/ 
display:inline;/*IE下再理解为5px*/ 

#IamFloat{ 
float:left; 
margin:5px;/*IE下理解为10px*/ 
display:inline;/*IE下再理解为5px*/ 
}

复制代码

关于CSS中的问题实在太多了,甚至同样的CSS定义在不同的页面标准中的显示效果都是不一样的。一个合乎发展的建议是,页面采用标准XHTML标准编写,较少使用table,CSS定义尽量依照标准DOM,同时兼顾IE、Firefox、Opera等主流浏览器。很多情况下,FF和 Opera的CSS解释标准更贴近CSS标准,也更具有规范性。 
2、IE选择符空格BUG
今天在给博客的段落样式设置首字符样式的时候发现,原来一个空格也可以使样式失效。 
请看以下代码:

复制代码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html xmlns="//www.w3.org/1999/xhtml"> 
<head> 
<title></title> 
<style type="text/css"> 
<!-- 
p{font-size:12px;} 
p:first-letter{font-size:300%} 
--> 
</style> 
</head> 
<body>

<p>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p> 
</body> 
</html>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复制代码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html xmlns="//www.w3.org/1999/xhtml"> 
<head> 
<title></title> 
<style type="text/css"> 
<!-- 
p{font-size:12px;} 
p:first-letter{font-size:300%} 
--> 
</style> 
</head> 
<body> 
<p>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p> 
</body> 
</html>

复制代码

这段代码对<p>的首字符样式定义在IE6上看是没有效果的(IE7没测试),而在p:first-letter和{font- size:300%}加上空格,也就是p:first-letter {font-size:300%}后,显示就正常了。但是同样的代码,在FireFox下看是正常的。按道理说,p:first- letter{font-size:300%}的写法是没错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答案是伪类中的连字符”-”。IE有个BUG,在处理伪类时,如果伪类的名称中带有连字符”-”,伪类名称后面就得跟一个空格,不然样式的定义就无效。而在FF中,加不加空格都可以正常处理。

 

 

 

如何解决IE兼容性问题

所谓的浏览器兼容性问题,是指因为不同的浏览器对同一段代码有不同的解析,造成页面显示效果不统一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需求是,无论用户用什么浏览器来查看我们的网站或者登陆我们的系统,都应该是统一的显示效果。随着浏览器版本的增多,解决IE浏览器兼容性显得尤为重要.

一、!important (功能有限)  
随着IE7对!important的支持, !important 方法现在只针对IE6的兼容.(注意写法.记得该声明位置需要提前.)  
例如:

#example {  
width: 100px !important; /* IE7+FF */  
width: 200px; /* IE6 */  
}

二、CSS HACK的方法(新手可以看看,高手就当路过吧)

首先需要知道的是:

所有浏览器 通用 height: 100px;  
IE6 专用 _height: 100px;  
IE7 专用 *+height: 100px;  
IE6、IE7 共用 *height: 100px;  
IE7、FF 共用 height: 100px !important;

例如:

#example { height:100px; } /* FF */

* html #example { height:200px; } /* IE6 */

*+html #example { height:300px; } /* IE7 */

下面的这种方法比较简单

举几个例子:

1、IE6 - IE7+FF

#example {  
height:100px; /* FF+IE7 */  
_height:200px; /* IE6 */  
}  
其实这个用上面说的第一种方法也可以  
#example {  
height:100px !important; /* FF+IE7 */  
height:200px; /* IE6 */  
}

2、IE6+IE7 - FF

#example {  
height:100px; /* FF */  
*height:200px; /* IE6+IE7 */  
}

3、IE6+FF - IE7

#example {  
height:100px; /* IE6+FF */  
*+height:200px; /* IE7 */  
}

4、IE6 IE7 FF 各不相同

#example {  
height:100px; /* FF */  
_height:200px; /* IE6 */  
*+height:300px; /* IE7 */  
}  
或:  
#example {  
height:100px; /* FF */  
*height:300px; /* IE7 */  
_height:200px; /* IE6 */  
}

需要注意的是,代码的顺序一定不能颠倒了,要不又前功尽弃了。因为浏览器在解释程序的时候,如果重名的话,会用后面的覆盖前面的,就象给变量赋值一个道理,所以我们把通用的放前面,越专用的越放后面

解释一下4的代码:

读代码的时候,第一行height:100px; 大家都通用,IE6 IE7 FF 都显示100px  
到了第二行*height:300px; FF不认识这个属性,IE6 IE7都认,所以FF还显示100px,而IE6 IE7把第一行得到的height属性给覆盖了,都显示300px  
到了第三行_height:200px;只有IE6认识,所以IE6就又覆盖了在第二行得到的height,最终显示200px  
这样,三个浏览器都有自己的height属性了,各玩各的去吧

这样说要是你还不明白,要么你去撞墙,要么我去!不过还是你去比较好。

哦,差点忘了说了:  
*+html 对IE7的兼容 必须保证HTML顶部有如下声明: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html4/loose.dtd"〉

三、使用IE专用的条件注释

〈!--其他浏览器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css.css" /〉

〈!--[if IE 7]〉

〈!-- 适合于IE7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ie7.css" /〉

〈![endif]--〉

〈!--[if lte IE 6]〉

〈!-- 适合于IE6及以下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ie.css" /〉

〈![endif]--〉

貌似要编三套css,我还没用过,先粘过来再说

IE的if条件Hack

1. 〈!--[if !IE]〉〈!--〉 除IE外都可识别 〈!--〈![endif]--〉  
2. 〈!--[if IE]〉 所有的IE可识别 〈![endif]--〉  
3. 〈!--[if IE 5.0]〉 只有IE5.0可以识别 〈![endif]--〉  
4. 〈!--[if IE 5]〉 仅IE5.0与IE5.5可以识别 〈![endif]--〉  
5. 〈!--[if gt IE 5.0]〉 IE5.0以及IE5.0以上版本都可以识别 〈![endif]--〉  
6. 〈!--[if IE 6]〉 仅IE6可识别 〈![endif]--〉  
7. 〈!--[if lt IE 6]〉 IE6以及IE6以下版本可识别 〈![endif]--〉  
8. 〈!--[if gte IE 6]〉 IE6以及IE6以上版本可识别 〈![endif]--〉  
9. 〈!--[if IE 7]〉 仅IE7可识别 〈![endif]--〉  
10. 〈!--[if lt IE 7]〉 IE7以及IE7以下版本可识别 〈![endif]--〉  
11. 〈!--[if gte IE 7]〉 IE7以及IE7以上版本可识别 〈![endif]—〉

注:gt = Great Then

lt = Less Then
gte = Great Then or Equal 大于或等于  
lte = Less Then or Equal 小于或等于

四、css filter的办法(据作者称是从国外某经典网站翻译过来的说)

新建一个css样式如下:

#item {

width: 200px;

height: 200px;

background: red;

}

新建一个div,并使用前面定义的css的样式:

〈div 〉some text here〈/div〉

在body表现这里加入lang属性,中文为zh:

〈body lang="en"〉

现在对div元素再定义一个样式:

*:lang(en) #item{

background:green !important;

}

这样做是为了用!important覆盖原来的css样式,由于:lang选择器ie7.0并不支持,所以对这句话不会有任何作用,于是也达到了ie6.0下同样的效果,但是很不幸地的是,safari同样不支持此属性,所以需要加入以下css样式:

#item:empty {

background: green !important

}

:empty选择器为css3的规范,尽管safari并不支持此规范,但是还是会选择此元素,不管是否此元素存在,现在绿色会现在在除ie各版本以外的浏览器上。

五、FLOAT闭合(clearing float)

  网页在某些浏览器上显示错位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使用了float浮动而没有真正闭合,这也是div无法自适应高度的一个原因。如果父div没有设float而其子div却设了float的话,父div无法包住整个子DIV,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一个父DIV下包含多个子DIV。解决办法:
1、给父DIV也设上float(不要骂我,我知道是废话)

2、在所有子DIV后新加一个空DIV(不推荐,有些浏览器可以看见空DIV产生的空隙)

比如:

.parent{width:100px;}  
.son1{float:left;width:20px;}  
.son2{float:left;width:80px;}  
.clear{clear:both;margin:0;parding0;height:0px;font-size:0px;}

〈div class="parent"〉  
〈div class="son1"〉〈/div〉  
〈div class="son2"〉〈/div〉  
〈div class="clear"〉〈/div〉  
〈/div〉

3、万能 float 闭合

将以下代码加入Global CSS 中,给需要闭合的div加上 class=”clearfix” 即可,屡试不爽.  
代码:  
〈style〉  
/* Clear Fix */  
.clearfix:after {  
content:".";  
display:block;  
height:0;  
clear:both;  
visibility:hidden;  
}  
.clearfix {  
display:inline-block;  
}  
/* Hide from IE Mac \*/  
.clearfix {display:block;}  
/* End hide from IE Mac */  
/* end of clearfix */  
〈/style〉

:after(伪对象),设置在对象后发生的内容,通常和content配合使用,IE不支持此伪对象,非Ie 浏览器支持,所以并不影响到IE/WIN浏览器。这种的最麻烦。

4、overflow:auto(刚看到的,极力推荐)

只要在父DIV的CSS中加上overflow:auto就搞定。

举例:

.parent{width:100px;overflow:auto}  
.son1{float:left;width:20px;}  
.son2{float:left;width:80px;}

〈div class="parent"〉  
〈div class="son1"〉〈/div〉  
〈div class="son2"〉〈/div〉  
〈/div〉

作者原话:原理是,外围元素之所以不能很好的延伸,问题出在了overflow上,因为overflow不可见(见W3C的解释)。现在只要将给外围元素添 加一个“overflow:auto”,就可以解决问题,结果是除了IE,真的可以解决。下来就要解决IE的问题了,再加上“_height:1%”,这个问题就完全解决了。

我试了一下,其实不加"_height:1%“在IE下也行,留着吧。

六、需要注意的一些兼容细节

1, FF下给 div 设置 padding 后会导致 width 和 height 增加(DIV的实际宽度=DIV宽+Padding), 但IE不会.

解决办法:给DIV设定IE、FF两个宽度,在IE的宽度前加上IE特有标记" * "号。 
2, 页面居中问题.

body {TEXT-ALIGN: center;} 在IE下足够了,但FF下失效。

解决办法:加上"MARGIN-RIGHT: auto; MARGIN-LEFT: auto; "

3, 有的时候在IE6上看见一些奇怪的间隙,可我们高度明明设好了呀。

解决办法:试试在有空隙的DIV上加上"font-size:0px;"

4, 关于手形光标. cursor: pointer. 而hand 只适用于 IE.

5, 浮动IE6产生的双倍距离

#box{ float:left;  
width:100px;  
margin:0 0 0 100px;  
}  
这种情况之下IE6会产生200px的距离

解决办法:加上display:inline,使浮动忽略

这里细说一下block,inline两个元素,Block元素的特点是:总是在新行上开始,高度,宽度,行高,边距都可以控制(块元素);Inline元素的特点是:和其他元素在同一行上,…不可控制(内嵌元素);  
#box{ display:block; //可以为内嵌元素模拟为块元素 display:inline; //实现同一行排列的的效果

6 页面的最小宽度

min-width是个非常方便的CSS命令,它可以指定元素最小也不能小于某个宽度,这样就能保证排版一直正确。但IE不认得min-这个定义,但实际上它把正常的width和height当作有min的情况来使。这样问题就大了,如果只用宽度和高度,正常的浏览器里 这两个值就不会变,如果只用min-width和min-height的话,IE下面根本等于没有设置宽度和高度。比如要设置背景图片,这个宽度是比较重 要的。

解决办法:为了让这一命令在IE上也能用,可以把一个〈div〉 放到 〈body〉 标签下,然后为div指定一个类:  
然后CSS这样设计:  
#container{  
min-width: 600px;  
width:expression(document.body.clientWidth 〈 600? “600px”: “auto” );  
}  
第一个min-width是正常的;但第2行的width使用了Javascript,这只有IE才认得,这也会让你的HTML文档不太正规。它实际上通过Javascript的判断来实现最小宽度。

7、UL和FORM标签的padding与margin

ul标签在FF中默认是有padding值的,而在IE中只有margin默认有值。FORM标签在IE中,将会自动margin一些边距,而在FF中margin则是0;

解决办法:css中首先都使用这样的样式ul,form{margin:0;padding:0;}给定义死了,后面就不会为这个头疼了.

8 ,DIV浮动IE文本产生3象素的bug

下面这段是我在网上粘过来的

左边对象浮动,右边采用外补丁的左边距来定位,右边对象内的文本会离左边有3px的间距. 
#box{  
float:left;  
width:800px;}  
#left{  
float:left;  
width:50%;}  
#right{  
width:50%;  
}  
*html #left{  
margin-right:-3px;  
//这句是关键  
}  
HTML代码  
〈DIV id=box〉  
〈DIV id=left〉〈/DIV〉  
〈DIV id=right〉〈/DIV〉  
〈/DIV〉

针对上面这段代码,下面说一下我的理解:

第一、只要right定义了width属性,在FF下绝对就会两行显示  
第二、两个width都定义为百分比的话,就算都为100%在IE下也会一行显示。所以上面那句所谓“这句是关键”根本没用,不加也在一行,除非你width定义的是数值才用得上。

所以说上面这段代码其实用处不大,至少在FF下不行。其实只要只定义left的width就行了,right不定义width就不管在IE还是FF下都能成功,但这样的话父DIV BOX并没有真正的包含LEFT和RIGHT两子DIV,可以用我上面说的第5种办法解决。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RIGHT中加上float:left就OK了,真磨叽!

9,截字省略号

.hh { -o-text-overflow:ellipsis;  
text-overflow:ellipsis;  
white-space:  
nowrapoverflow:hidden;  
}  
这个是在越出长度后会自行的截掉多出部分的文字,并以省略号结尾。技术是好技术,很多人都喜欢乱用,但注意Firefox并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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