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学习笔记7-复用类

来源:互联网 发布:业务流程编排 java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7 02:09


组合:一个类中引用其他类的实例,比如有两个类 眼镜片 和 眼镜框,类「眼镜」则是由「眼镜片」和「眼镜框」实例化组合而来;


继承:A 类是父类,B 类可以继承父类 A 获取 A 类的一些特性,同时可以自己新增加一些额外的新特性;


代理:就是调用者和被调用者之间起到一个中介作用;


调用带参数的基类构造器,必须使用 super 关键字显式调用;


除了内存,不要依赖垃圾回收器,如果需要进行一些清理,请编写自己的清理方法,尽量不要使用 finalize();


@override 注解可以防止你在不想重载时意外的进行了重载;


static final 定义的常量需要用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单词之间需要用下划线连接;


private 指定的方法默认都带有 final 属性,意思是不允许被修改;


final 指定的类不可以被继承和修改;


类的代码只有在初始使用时才被初始化,当访问类的 static 方法时,类代码也会被加载;


初始化过程中,如果碰到有继承关系时,会持续往上优先加载和初始化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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