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笔记 继承

来源:互联网 发布:metasploit和数据库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7 01:23

1、java中是单继承的,每个类只有一个父类。

2、继承的好处:子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父类的属性和方法的修饰符不能是private,否则无法继承)。

3、继承的语法: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4、方法的重写:(1)如果子类对继承父类的方法不满意,是可以重写父类继承的方法的,当调用方法时会优先调用子类的方法。

                               (2)语法规则:a.返回值类型   b.方法名   c.参数类型及个数  都要与父类继承的方法相同,才叫方法的重写。

5、继承的初始化顺序:(1)先初始化父类再初始化子类 。

                                           (2)先执行初始化对象中的属性,再执行构造方法中的初始化。

即:先进行父类的属性初始化,然后执行父类的构造方法,再进行子类的属性初始化,然后执行子类的构造方法。

6、final关键字:使用final关键字做标识有"最终的"含义,final可以修饰类、方法、属性和变量。

final修饰类:则该类不允许被继承。

final修饰方法:则该方法不允许被覆盖(重写)。

final修饰属性:则该类的属性不会进行隐式的初始化(类的初始化属性必须有值)或在构造方法中赋值(但只能选其一)。

final修饰变量:则该变量的值只能赋一次值,即变为常量。

7、super关键字:在对象的内部使用,可以代表父类对象。

(1)访问父类的属性:super.age  

(2)访问父类的方法:super.eat()  

 super的应用:子类的构造的过程当中必须调用其父类的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系统默认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也就是(当实例化子类对象时相当于隐性执行了super()方法)

如果显示的调用构造方法(也就是直接写出super()),必须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如果子类构造方法中即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父类又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则变异出错。

8、Object类: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类,如果一个类没有使用estends关键字明确标识继承另外一个类,那么这个类默认继承Object类。Object类中的方法,适合所有子类。

(1)toString()方法:在Object类里面定义toString()方法的时候返回的对象的哈希code码(对象地址字符串)可以通过重写toString()方法表示出对象的属性(不用自己写,在菜单栏的source中有)

(2)equals()方法:比较的是对象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块内存地址。(例:Dog dog=new Dog()dog并不是直接被赋值了对象,只是引用了对象的地址,所以equals默认情况下比较了对象的引用是否相同,也就是说是否指向了同一块内存区域)。重写equals()方法就可以比较两个对象的属性值是否相等。(不用自己自己写,在菜单栏的source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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