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复用类(组合和继承)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网九阳榨汁机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06:26

组合:在新的类中产生现有的对象,新的类是由现有类的对象所组成。

1.类中域的基本类型会自动被初始化为0,而对象引用会被初始化为null。

2.可以初始化引用的位置:

a.在定义对象的地方,这意味着他们总是能够在构造器被调用之前被初始化。

b.在类的构造器中。

c.就在正要使用这些对象之前,这种方式叫做惰性初始化。

 d.使用实例初始化

继承:采用现有类的形式并在其中添加新代码。当创建一个类的时候总是在继承,除非已经明确指明要从其他类中继承,否则就是在隐式地从Java的标准根类Object进行继承。

1.继承语法:在类主体的左边花括号之前,书写紧随基类名称的关键字extends实现,这样便会自动得到基类中所有的域和方法。

2.为了继承一般的规则是将所有的数据成员都指定为private,而所有的方法为public(protected成员也可以借助导出类来访问)。

3.Java用super关键字来表示超类,当前类就是从超类继承过来的。

4.初始化基类:基类的初始化实在构造器中调用基类构造器来执行初始化,而基类构造器具有执行基类初始化所需要的所有知识和能力,Java会自动在导出类的构造器中插入堆基类构造器的调用。

5.构建过程是从基类“向外”扩散的,所以基类在导出类构造器可以访问它之前就已经完成了初始化。

6.如果想调用父类的带参数的方法则需要用到super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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