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对象的两种方式

来源:互联网 发布:第三类顶级域名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9 17:04
填写内容让下面代码支持a.name = “name1”; b.name = “name2”;function obj(name){    1}obj. prototype.name  = "name2";var a = obj("name1");var b = new obj;

关于本题有以下两种答案
方法1: if(name){ var obj ={}; obj.name = “name1”; return obj; } 推荐使用

方法2: if(name){ this.name =name; } return this;

从结果来看,两种方法都是可行的。

这里先做区分:

1.this
this对象 引用的是函数据以执行的环境对象。

在全局作用域中调用函数,this指向window;当函数被作为某个对象的方法调用时,this指向 此对象;
匿名函数的执行环境具有全局性,其this对象通常指向window。

通过将外部作用域的this对象保存到一个闭包可以访问的变量里
闭包,可以让闭包访问非全局变量的值。

call()、apply()可改变函数执行环境,从而改变this指向。

2.prototype
(1)原型对象、构造函数、对象实例之间的关系:
创建新函数,会根据一组特定的规则为该函数创建一个prototype属性,该属性指向函数的原型对象;
默认情况下,所有原型对象会自己动获取一个constructor属性,该属性指向prototype属性所在函数;
调用构造函数创建新实例,该实例内部包含一个内部属性[[Prototype]]指向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
注意:
连接存在于实例与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实例与构造函数之间。
(2)属性搜索

每当代码读取某个对象的的某个属性的时候,都会执行一次搜索,目标是具有给定名字的属性。搜索首先从对象实例本身开始,若找到则返回该属性的值,若找不到则继续搜索指针指向的原型对象。
(3)属性
设置

设置原型对象属性:

Object.prototype.prototypeName=prototypeValue;
为对象实例添加
属性:

Object.propertyName=propertyValue;

为对象实例添加一个属性时,这个属性会屏蔽原型对象中保存的同名属性。
3.使用new操作符调用函数创建实例的执行步骤
(1)创建一个新对象;
(2)将函数的作用域赋给新对象(this指向新对象)
(3)执行函数中的代码;
(4)返回新对象。

推荐使用方法一,方法2并不妥:不使用new普通调用函数时,在非严格模式下,this是绑定到全局对象window对象上的,因此方法2中this.name是在windiw对象上添加name属性,并把window对象返回。因此a实际上是windiw对象的引用,a.name就是在window对象上查找name变量,因为在window对象上赋值了当然是可以查找到name变量的。 一般要避免污染全局变量,在这里其实应该避免。 而方法1,创建了一个新对象,并返回这个新对象,减少了全局变量的创建,更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