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重写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云帆翻墙软件下载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7 02:56

方法的重写规则
1)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2)返回类型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相同;(备注:这条信息是标准的重写方法的规则,但是在java 1.5 版本之前返回类型必须一样,1.5(包含)j 版本之后ava放宽了限制,返回类型必须小于或者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类型 )。才有了 子类返回类型小于等于父类方法返回类型。在java里面这个怎么样都是正确的,请小伙伴谨记。
3)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例如: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被声明为public,那么在子类中重写该方法就不能声明为protected。
4)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5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6)声明为static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7)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除了声明为private和final的方法
8)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非final方法。
9)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但是,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反之则可以
10)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
11)如果不能继承一个方法,则不能重写这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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