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编写规范(标识符命名)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卡盟销售系统源码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8 06:28

//摘抄自华为软件编写规范
1、标识符的命名要清晰、明了,有明确含义,同时使用完整的单词或大家基本可以理解的缩写,避免使人产生误解
说明:较短的单词可通过去掉“元音”形成缩写;较长的单词可取单词的头几个字母形成缩写;一些单词有大家公认的缩写。
示例:如下单词的缩写能够被大家基本认可。

temp  可缩写为   tmp   ; flag  可缩写为   flg   ; statistic  可缩写为   stat ; increment  可缩写为   inc   ; message  可缩写为   msg   ; 

2、命名中若使用特殊约定或缩写,则要有注释说明
说明:应该在源文件的开始之处,对文件中所使用的缩写或约定,特别是特殊的缩写,进行必要的注释说
明。
3、自己特有的命名风格,要自始至终保持一致,不可来回变化
说明:个人的命名风格,在符合所在项目组或产品组的命名规则的前提下,才可使用。(即命名规则中没有规定到的地方才可有个人命名风格)
4、对于变量命名,禁止取单个字符(如 i 、j 、k… ),建议除了要有具体含义外,还能表明其变量类型、数据类型等,但 i 、j 、k 作局部循环变量是允许的
说明:变量,尤其是局部变量,如果用单个字符表示,很容易敲错(如 i 写成 j),而编译时又检查不出来,有可能为了这个小小的错误而花费大量的查错时间。
示例:下面所示的局部变量名的定义方法可以借鉴。

int liv_Width 其变量名解释如下:          l 局部变量(Local) (其它:g   全局变量(Global)...)         i 数据类型(Interger)         v 变量(Variable)    (其它:c     常量(Const)...)         Width   变量含义 这样可以防止局部变量与全局变量重名。  

5、命名规范必须与所使用的系统风格保持一致,并在同一项目中统一,比如采用 UNIX 的全小写加下划线的风格或大小写混排的方式,不要使用大小写与下划线混排的方式,用作特殊标识如标识成员变量或
全局变量的 m_ 和 g_ ,其后加上大小写混排的方式是允许的
示例: Add_User 不允许,add_user、AddUser、m_AddUser 允许。
6、除非必要,不要用数字或较奇怪的字符来定义标识符
7、用正确的反义词组命名具有互斥意义的变量或相反动作的函数等
说明:下面是一些在软件中常用的反义词组。
add / remove begin / end create / destroy
insert / delete first / last g et / release
increment / decrement put / get
add / delete lock / unlock open / close
min / max old / new start / stop
next / previous source / target show / hide
send / receive source / destination
cut / paste up / down
示例:
int min_sum;
int max_sum;
int add_user( BYTE *user_name );
int delete_user( BYTE *user_name );
8、除了编译开关/ 头文件等特殊应用,应避免使用EXAMPLE_TEST 之类以下划线开始和结尾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