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变量

来源:互联网 发布:sql 数据默认值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8 02:16

一、变量的声明:

1、变量:存储在内存中各种类型的数据单元名称,必须声明或定义后才能使用。

2、变量的命名:开头以字母或$符号或_下划线,其余不能有特殊字符,不能使用java内置保留字。采用骆驼峰命名法命名,尽量命名要见名知意。

3、大小写敏感,例如:String Name 和 String name 是两个不相同的变量,在内存中都有各个的存储地址。

4、声明有两种:

① 先声明后初始化 :例如: String name;name=“AA”;

② 声明一并初始化: 例如:String name ="AA";


二、常量、局部变量、成员变量、类变量

1、常量:在程序运行中不可改变的值。可以用 static 和 final 修饰。只能被赋值一次。Java编码规范中常量命名使用全部使用大写。

2、局部变量:在方法中声明定义,没有初始化的值,使用前必须定义和赋值。存储在栈内存中。随着方法的调用而存在,方法调用完毕即销毁。

3、成员变量:定义在类中的属性,根据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默认值,存储在堆中,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对象消失而销毁。

4、类变量:类变量也称为静态变量,当类加载时,该类的一切静态属性或静态方法都被一起加载,存储在内存静态区域,随着类消失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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