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1面向对象基础

来源:互联网 发布:巴哥犬价格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08:00

1.类 一组具有相同属性特征的具体实例的抽象
2.对象 是类的一个特有实例
构造方法:
与类名相同,并没有返回值类型的方法,在new创建实例对象的时候,调用构造方法
初始化对象中的各种属性
类中一定有构造方法,如果不写,系统编译时会生成一个无参的空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中可以调用其它构造方法,其它任何位置不能调用。 this(参数列表) 必须放在首行
this:
调用该方法,或者该属性的对象。
同名覆盖时,使用this去访问成员变量
调用其它构造方法
重载:
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与返回值无关,于访问权限无关。
重载调用时,会选择最为匹配的一个方法
构造方法允许重载
构造代码快:
创建对象的时候,一定会执行,只会执行一次,病区在构造方法之前
如果有多个,从上之下一个一个执行
final:最终
1.final类 不能被继承
2.final变量(成员,局部) 常量 只能赋值一次
3.final方法  不能被重写
内部类中访问局部变量,这个变量必须final
static:静态
1.类变量 类的共享属性。
2.类方法 类的方法,一般都做工具。绝对不允许出现this关键字
3.静态代码库 在类加载的时候最先执行。
静态方法不允许引用任何成员变量和方法
静态变量和方法,最好使用类名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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