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基本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lofter绑定独立域名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7 06:18

一、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他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二、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应该可以扩展,但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该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
       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最初编写程序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拒绝不成熟的抽象。

三、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四、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该原则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编写时考虑的是如何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

五、迪迷特原则(最少知识原则)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该原则其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六、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聚合表示一种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合成则是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部分和整体的生命周期一样。
       优先使用对象的合成/聚合将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击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类继承层次会保持较小规模,并且不太可能增长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

七、UML例图
       ‘+’表示public,‘-’表示private,‘#’表示protected;
       接口顶端有《interface》显示,只有两行;同时另一个表示方法为棒棒糖表示法;
       聚合表示一种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
       合成是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部分和整体的生命周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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