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程思想学习记录(一)

来源:互联网 发布:手机淘宝开店不成功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7 23:02

一、对象导论

1、万物皆为对象。将对象视为奇特的变量,它可以存储数据,除此之外,还可以在要求它在自身上执行操作。理论上可以抽取所有待解决问题的任何概念化构建,将其表示为程序中的对象。

2、程序是对象的集合,他们之间通过发送消息来告诉彼此所要做的。要想请求一个对象,就必须对该对象发送一条消息。更具体的说,可以把消息想象为对某个特性对象的方法的调用请求。

3、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由其他对象所构成的存储。换句话说,可以通过创建包含现有的包的方式来创建新类型的对象。因此,可以在程序中构建复杂的体系,同时将其复杂性隐藏在简单性的背后。

4、每个对象都拥有其类型。按照通用的说法,“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class)的一个实例(instance)”,这里“类”就是“类型”的同义词。每个类最重要的区别于其他类的特性就是“可以发送什么样的消息给它”。

5、某一特定类型的所有对象都可以接收同样的消息。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表述。因为“圆形”必定能 接受发送给“几何形”对象的消息。这意味着可以编写与“几何形”交互 并自动处理所有与几何形性质相关的事物的代码。这种可替代性是OOP中最强有力的概念之一。

二、每个对象都有一个接口

三、每个对象都提供服务
程序本身向用户提供服务,它将通过使用其他对象提供的服务来实现这一目的。而我们的目标就是创建能够提供理想服务来解决问题的一系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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