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的十年

来源:互联网 发布:js ping ip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8 13:01

一   
  我不是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   
  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   
  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二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   
  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无奈,从不离开座位,又总爱玩些智力类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 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   
  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2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   
  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   
  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   
  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恩,好。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   
  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   
  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   
  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   
  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   
  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   
  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   
  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
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
  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日。
  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
  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
  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
  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四
  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
  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
  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
  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
  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
  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
  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剔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
  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
  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
  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
  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
  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
  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边,头靠着栏杆。
  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厘厘的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
  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
  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也凉的刺疼。
  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我,任由我摔打蹬弹,口无遮拦的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就是不出声,抱着我走得飞快。
  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哭声。
  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
  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
  他缓缓的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
  然后,他要我。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
  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
  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
  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五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
  小均疲惫的笑:我只是累了,我就是想睡。
  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缠在他身上,他轻拍我的肩,渐渐又睡过去。
  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的最足的就是那一天。
  六
  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我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我会感觉安全。
  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的看着我。他恨我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的多恨的多。
  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
  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
  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的不说一句话。
  我站在站台上,讨好的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的握着,我能感觉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后他都怕了,他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的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的晚了。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
  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
  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
  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
  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
  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
  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
  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
  我的孩子,没了。
  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身体肌肤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的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的看着我说: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
  她收拾器械时说:你要不要看一眼?
  我拼命摇头,然后昏迷。
  写到这里,我虚脱一样伏在案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我对那个沈瑶的心疼越来越强烈,我甚至不认为那是五年前的我,我想将手臂伸到一九九九年的冬天,给沈瑶一个温暖的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再睡一个甜美的觉。
  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是怎么将过去埋葬的?抑或我真的只在写一个故事,故事中流淌着虚假的血液?
  可我分明看见虚弱的沈瑶走出医院的大门,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李。她在医院门口看见了一群人围着下象棋,她凑过去看,仿若五年前,高中的课间,她巴巴的看着李小均和别人下棋,她蹲在路边,解了一个棋局,赢了五十块钱,她握着那五十元想:小均,你到底在我生命里藏下了多少啊?我居然还在靠你给的本领挣钱!
  我回到宿舍时,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听说了我未婚怀孕的事情,我被开除了。我在别人的眼光里昂着头收拾行李,我呆不下去了。
  我取出存折里所有的钱,去了广州火车站,买完车票,给我的好朋友馒头打电话让她到武汉来接我,然后手里就只剩下2块钱,我饿的不行,我买了一块用竹签插着的哈密瓜。
  我像个民工一样头发蓬乱的站在广州站,我的广州,我的广州站,我所有的伤心往事都在广州站。
  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哈密瓜被一个乞丐抢过去了。习。我饿着上了火车,睡了一路。我已经悲伤到麻木了。
  到武汉时,看到馒头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拉着她往面馆跑。馒头含着眼泪看着我啦拉吃完两大碗拉面,她捏着我冻得通红的手揉搓,武汉,已经是漫天飞雪,我穿着单薄的茄克,冻得脸上全是鸡皮疙瘩。
  馒头和我同学十年,我什么都不隐瞒她,她是我唯一的女友,但我在广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像个癌症病人一样隐瞒了我最致命的伤。
  馒头将我接到她的住处,她那时已经上班了,租的房子是一个单间,干净利落,还温馨,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透着家的亲切。
  她往我的钱包里塞钱,厚厚的一叠,然后提出一个口袋来,里面是一件漂亮的大衣。
  我不要,我说。
  她看着我的眼睛,泪光闪闪的说:瑶瑶,从今天起,你要做个为自己活着的人。我所能解决的只是物质问题,其他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
  我不知道,三天前,李小均曾站在馒头的房间里,红着眼睛对馒头说:小曼,你可知道瑶瑶在哪里?
  馒头恶狠狠的说:你还会想起来找她?你怎么舍得她难过?她一个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流浪!
  李小均求馒头给他一个线索他可以找到我,馒头给了他我在深圳的地址。
  李小均去深圳的那天,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天,也许我们又在某辆列瞪喜辽矶?BR 过。
  这次擦身,让李小均彻底将我放下,因为,我的可爱的旧同事将我描述成一个被人包养又被人抛弃的怨妇。他们描绘我跌倒时血淋淋的模样,彼时,李小均是什么样子什么表情?都成了一个谜语。
  五年来,我再没有踏进广东省一步。
  那里,是我的地狱。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忽略掉很多人。他们在我生命中一掠而过。
  比如在深圳酒店里,有个男孩偷偷给我塞过纸条,将玫瑰插在我的宿舍窗棂上,我不是没看见过没感动过,可我狠狠的伤害他,我站在路灯下问他:你一个服务生,拿什么来爱我?


黑夜里他面色赤红,大口吐气,然后转身离去。
  后来我们曾无数次在酒店里擦肩而过,他的眼神里都是愤怒和不屑。
  后来,他离开了酒店。
  再后来,听说他开了公司。
  再再后来,听说他已经在深圳小有名气。
  我常常想起他,他是个好男孩,应该找一个洁白无暇的女子。
  另外一个男孩是江门人,他的家与香港一水之隔,遥遥相望。
  我们在飞武汉的飞机上认识,是的,就是我从广州回武汉的那次,他将在武汉公干一月,他坐在我的旁边,我红着眼眶坐在座位上发呆,他不时跟我搭话。
  第一次坐飞机的我剧烈呕吐,他一直为我忙着忙那,比空姐还周到。
  我们一起搭车从机场到武汉市区。他给我电话号码。我知道他对我一见钟情。
  他来我的学校找我,请我吃饭,我都懒懒的拒绝。
  他有显赫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他拉着我去逛街,只要我在某件物品前伫足三分钟以上,我绝对会在某天收到这件礼物,他浪漫到极致,绅士到极致。
  他回广州时我去送机,在机场他羞涩的问我:沈小姐,如果你愿意,你考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笑。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回广州后你就知道我的答案了。
  我在邮件里告诉他一切。
  他飞回武汉找我时,我已经去了深圳。
  他辗转找到我深圳的地址时,我已经离开深圳。
  我为了眺望天上明月,错过人间飞鸿。
  2003年我们居然在北京相逢,彼时他身边已经有巧笑倩兮的女子。我们寒暄,他背过身落寞的笑。
  让我喘一口气,再来说沈瑶。
  我将自己从情节里提出来,假装沈瑶只是一个碰巧与我同名,又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女子。
  新的世纪开始了。
  千禧年的除夕夜,漫天的烟火绽放如花,分外妖娆。我和馒头坐在阳台栏杆上,她问我还恨不恨李小均,我沉默,我想起我的夭折的孩子,我想起我看过的白眼,我咬着牙齿说:恨。
  馒头不再言语,正是我这一个恨字,又一次让我和李小均擦肩。
  馒头问我这句话之前,小均在电话里对馒头说:小曼,我决定要瑶瑶亲口告诉我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可以那么作践自己。
  馒头冲着电话大吼:李小均,我还想问你对瑶瑶做了什么呢!
  馒头搂过我,轻轻拍打我的肩膀说:瑶瑶,忘了小均,重新开始。青春本来就苦。
  我在馒头的怀里睡去,梦里看见小均站在一条大河的对岸,我在这边声嘶力竭的叫他,他没有回应。这个梦,我整整做了三年,做到厌倦。
  馒头在那晚给小均打过一个电话,她平静的告诉小均:沈瑶恨你,请不要再来打搅她平静的生活。而这些,我不知道。
  我们擦身而过,这是第几次了?
  那是蜗牛一样爬过的岁月,我几乎没有笑过。
  我常常在公交车上坐过站,把洗衣粉撒在马桶里,切菜切到手,煮饭忘放水,我的生活一团糟糕。我像一个丧失了生活能力的废人。
  我住在汉正街附近的一个小阁楼上,我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周末我坐在露台上看报纸,从天刚亮看到天黑,始终没翻过去一页,我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说话,到最后一说话就觉得是别人的声音。
  我找到一份工作,往往干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辞掉,因为我太木讷,常犯弱智的错误。
  我在六月流火的天气里找工作,皮肤晒的黝黑,我站在武汉的街头看着巨大的广告牌眩晕。我几乎没有一点点傲人的资本,我荒废了四年,我的专业学的并不好。
  终于有公司要我,他们看上我年轻纯净的面孔,我每天站在公司大堂,穿板正的西装,化恰到好处的妆,就像一块活招牌一样,偶有猥亵的客户开过分的玩笑,我只要不愠不火的微笑,一切ok。
  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九
  两千年,我过的稀里糊涂,没有小均的任何消息传来。
  两千年,我的轨迹是单位到宿舍,从不越雷池。
  两千年,很重要。因为在我仿佛要走出阴霾的时候,小均,李小均出现了

一个看似血液凝固的伤口,又被扎了一刀。
  2000年11月12日,我下班后接到高中同学的电话,说是一帮武汉同学聚会,在某酒店等着我。
  我去的时候大家都到齐了,一帮人呼三吆四的开玩笑,我在角落里静静的笑,席间,有人接了个电话,捂着电话问大家:哎,同志们,你们猜猜谁来了?
  同学们你一嘴我一嘴的猜,接电话的那同学神秘的说:现任摩托罗拉优秀员工,李小均,杀回武汉啦。
  话音未落,包间门已经被推开了,我朝思暮想的爱人,就那么不由分说的站在我的眼前,我的头轰一下就炸开了。
  人声鼎沸里,小均也看见了我,我们穿越四周的声音,彼此凝视。
  我的爱人,他依然高大挺拔,我怀念的胸膛依然宽厚,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冰凉的手指尖,他微卷的浓密的发,他耳后朱红色的痣,依然如故。
  我多么想上前去,伏在那个胸膛,痛快哭一场。
  小均只是那么看了我一眼,就被按住罚酒,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辛辣的白酒。喝到脖子通红。
  我就那么僵僵的看着他,隔着一个圆桌的距离,我看着他,给我生命刻下不可磨灭痕迹的小均,他没有再看我,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饭后,我们换到另外一个同学家里活动,我被强行拉过去。小均在另外一辆车里。
  我的同学们刻意不让我们在一个车里,他们知道我和李小均尴尬的往事。他们以为我和李小均已经云开雾散,有谁知道我肝肠寸断?八个人,两桌牌。一桌扑克一桌麻将。
  李小均和我一桌,他在我对面坐下。
  一夜无话,我输掉三百,他输掉四百。
  居然无话,直到天白,他走的时候终于说了一句话:沈瑶,请把我外套递过来。这一句话说的轻轻巧巧,我们在一起时,他常指挥我:沈瑶,把我外套给我拿来,沈瑶,把我皮鞋拿进来,沈瑶把我领带给我拿过来......
  一瞬间我仍有幻觉,仿佛我们还是相亲相爱,仿佛我还可以随时到他怀里撒娇,仿佛我还可以吊在他脖子上荡秋千,仿佛......
  只是仿佛。他今天说的话前面多了个"请"字,这一个字,将我们所有的轰轰烈烈的过去撇的干干净净。
  我的小均,已经彻底将我这一页翻过去。他不再是在原地等我的那个人。
  虽然,我为他蹉跎整个青葱岁月。
  我回到我的住处,将所有珍藏的带有小均痕迹的东西,一点点翻检出来,对着冬日微弱的阳光细细抚摩。
  他送我的发卡,胸针,所有武汉--广州的车票,广州到武汉的机票,他写给我的留言条,有他字迹的电话本,他的领带夹,他的感冒药,他买呼机的发票,我们的房租收据,还有,我们第一次亲密的那条床单。我用整整一天的时间,看着这些细小的物品,看着看着,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
  事隔一年,我终于哭出声来。
  我想念小均。
  我以为他也想念我。
  我因为思念而痛苦。
  我以为他痛苦更甚。
  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起,他还会像往常一样,过来搂着我,亲吻我的眼睫毛,他的嘴唇薄凉,眼睛明亮,我以为他会说:瑶瑶,我爱你,我还爱你。
  我以为我可以再扑进他的怀抱,任性的在他肩膀咬出牙印,我想在他怀里睡去,做个梦有春暖花开,有四季交替,有海浪拍湿的岸。
  一切都过去了,他可以客气的对我说请了,他不看我为他憔悴的脸,我在一年之间瘦了十斤,我的手腕细得可以看见毕现的青色血管,他都不看,他离开我的视线时甚至没有回头,我在他的身后差点昏厥,他都不知道,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细节,他都不知道。
  我红着眼眶去公司辞职,然后买了去北京的机票。
  我想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是武汉不是广州不是深圳。
  我选择北京,那里四季分明,冬天冷到彻骨。
  十
  2000年12月,首都机场,寒风凛冽,我提着一个小小的皮箱,走入人流。
  彼时我神情淡然,眼睛不再清亮,直直的发刚到肩头,唯一不变的是唇色如婴,我坚持不用任何唇膏唇蜜,我为他保留六年如一日的忠贞。


2000年12月,首都机场,寒风凛冽,我提着一个小小的皮箱,走入人流。
  彼时我神情淡然,眼睛不再清亮,直直的发刚到肩头,唯一不变的是唇色如婴,我坚持不用任何唇膏唇蜜,我为他保留六年如一日的忠贞。 

我在公主坟租下一间房,刷成嫩嫩的粉,在屋子里燃淡淡的达摩香,在窗台上摆绿绿的多叶植物,养两条戏水的鱼在餐桌上的鱼缸里。
  我每日在国贸和公主坟间来来回回,习惯了在地铁里吊着扶手睡觉,习惯了穿僵硬的职业装,习惯了,没有小均的生活。
  我仿佛离小均越来越远。
  我不再和武汉的同学联系,我买了北京的手机号,电话簿里全是我的北京朋友。
  三个月后,我说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连北京人都不知道我的来历,他们想不到,我曾说恶狠狠的武汉,他们也不知道我能听懂每一句广州话。
  我矜持的笑,和客户温婉的谈话,我仿佛天生为工作而生。
  可是,夜晚是个难关。
  我有了一个习惯,就是晚上在露台哭一场。我痛快的哭,然后擦干眼泪,进房间去钻进被窝,抽泣着睡去,我像个婴儿一样依赖这一天一次的宣泄。我偶而会在半夜醒来,我做噩梦,醒来浑身发抖,我抱着手臂站在露台,北京夜晚凉如水,我的裸露的肌肤被刺的生疼。我经常那么一站半个晚上。
  一觉醒来,我会飞快起床,赶到地铁站去开始一天的工作。没人知道我隐秘的夜晚是如此不堪。
  无他,我只是孤单。
  周末,我会在小区的活动中心和人下象棋打发时间,我的象棋水平日益精进,在小区里几乎可以称霸。只有下棋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我宽容的让棋给慈祥的大爷们,我逗他们一乐,老人像小孩子一样斤斤计较,我就让了再让,还是赢他们。我就那样在活动中心一呆一天。如果有阳光,我会推着腿脚不便的老人散步,听他们讲老北京的趣事。他们对我的疼爱也超过我的想象,有一段日子晾在小区的衣服屡屡被盗,可是我的衣服从未丢过,只要我洗了衣服,他们就在晾衣绳附近聊天,直到衣服干了,他们给我取下来,每次我从公司回来,看见门把手上挂着的散发阳光味道的衣服,就忍不住鼻子发酸。
  你付出爱,一定会收获更多的爱。
  可我为李小均付出了那么多的爱,收获的却是切肤的痛楚。
  十一
  你是不是以为我还会叙述那些过程,不了,不了,我想结束这场回忆,那些细节,越剥越伤感,没有一个伤口经得起反复描述,揭开来,无不触目惊心。我们只说后来,每一个从前开头的故事,都会有后来。
  后来,二零零三年一月,一个叫苏克的男人在王府井人潮汹涌的街头大声说:沈瑶,嫁给我吧。我不许你再哭。
  苏克眼神纯净,皮肤白皙,手指修长,他单薄瘦弱,但他说要保护我,我试着挽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胸膛,闭着眼睛摸索着温暖。
  我对苏克说:苏克,给我三天,只要三天,我给你答案。
  苏克将我的手包在他的大手里说:我等。
  三天,我用来做一次飞行。
  飞行是在夜里,看到满眼的黑暗。站在白云机场,听着满耳熟悉铿锵的粤语,恍若隔世。我招来一辆的士,渐渐驶进广州的心脏,每一次细微的颠簸都让人心悸,年轻腼腆的司机问我:小姐你去哪里?
  请你,带我转转,随便哪里。我说。
  然后呢?他继续问我。
  我坐在后座看窗外霓虹闪烁:然后,我们回机场。
  司机从后视镜惊愕的看着我。我笑着解释:我只是忘了广州的味道,飞来闻一闻。
  回到北京时,是清晨,一月料峭的春寒里我给馒头拨一个电话,我问她可知道李小均在哪里,馒头沉默,然后一字一顿的告诉我:李小均的婚期,定在五月一日。
  挂掉电话,坐在路边,发呆,然后艰难的拦车。
  出租车在三环路上艰难前进,堵车在北京是常事,我贴着车窗无聊的看着外面,一个穿藏青西服的男子站在一辆帕萨特边,身影像极了李小均,我着魔一样跳下车,刚下车,就见那男子进了车,然后车子慢慢动起来,我飞快的跑过去,车流开始移动,越来越快,我被彻底扔在三环上,车辆从我身边渐次掠过,我被一次次扔在后面,我仿佛看见时光从我身边刷刷而过,我站在车流里泪流满面。
  三天后,我和苏克站在婚姻登记处。
  十二
  小均,他日你若看到这篇文,请相信这就是全部,我的十年,我为你付出的十年。
  我不再追问,不再追问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我们终究要相忘于江湖,浮云世事,且让它渐行渐远,我们若可以再相遇,请不要叫住我。因为我答应苏克,陪他走完这一辈子。
  (完)

读后记:拥有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那爱有多么可贵;失去的时候我们都知道,但真的晚了.留句话给读此文的网友们,五百年的记忆才换来今生的一段情缘,请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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