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数据结构之思考

来源:互联网 发布:类似重生之星际淘宝主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9 03:12

    OO之间有1对多,多对1,多对多,1对1 ,四种情况,那么如何处理好这四种情况呢?
    他们之间要注意以下情况发生
    1. 如果1对多是主档,明细档之间关系,则主在明在;删除主,则删除明.
    2. 如果是多对多,则任一主档删除,都要删除其在中间表里的相关数据.
    目前本人觉得最好把相关处理事务方法放在1的ObjectDAOImpl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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