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编程——继承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添加windows凭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05:32

1.继承是Java中实现代码重用的重要手段之一,Java中只支持单继承,即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java.lang.Object类是所有Java类的祖先。

2.在子类中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从父类继承的方法进行重新编写,称为方法的重写或覆盖。

3.子类中重写的方法和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必须具有相同的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值类型必须和被重写方法的返回值类型相同或是其子类。

4.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通过super显示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也没有通过this显示调用自身的其他构造方法,则系统会默认先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5.抽象类不能实例化,抽象类中可以有零到多个抽象方法。非抽象类若继承抽象类,则必须重写父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6.子类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才能实例化,否则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7.用final修饰的类,不能再被继承。用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用final修饰的变量将变成常量,只能在初始化时进行赋值,不能再其他地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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