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来源:互联网 发布:社会工程学知乎手机号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20:41

JavaScript 编程题

列举 Java 和 JavaScript 之间的区别?

1、java和JavaScript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java是是由Sun 公司于1995年5月推出的,而javascript是于1995年由Netscape公司设计实现而成的,由于Netscape公司与Sun公司合作,Netscape高层希望它看上去能够像Java,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
2、java和JavaScript本质也不一样,java是一种可以撰写跨平台应用软件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即使是开发简单的程序,也必须设计对象;而JavaScript是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它本身提供了非常丰富的内部对象供设计人员使用。
3、它们的执行方式也是不一样的,Java是介于解释型和编译型语言之间的一种语言,java的源代码在传递到客户端执行之前,必须经过编译,通过相应平台上的解释器,实现独立于某个特定的平台编译代码的束缚。JavaScript是一种解释性编程语言,其源代码在发往客户执行之前不需经过编译,而是将文本格式的字符代码发送给客户编由浏览器解释执行。
4、两者的用途也不一样,java广泛应用于个人PC、数据中心、游戏控制台、科学超级计算机、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等。而Javascript的用途是:
1).嵌入动态文本于HTML页面;
2).对浏览器事件做出响应;
3).读写HTML元素;
4).在数据被提交到服务器之前验证数据;
5).检测访客的浏览器信息;
6).控制cookies,包括创建和修改等。

MySQL 编程题

数据库事务的四个特性及含义?

事务的:原子性、一致性、分离性、持久性原子性、一致性、分离性、持久性(1) 原子性  事务的原子性指的是,事务中包含的程序作为数据库的逻辑工作单位,它所做的对数据修改操作要么全部执行,要么完全不执行。这种特性称为原子性。  事务的原子性要求,如果把一个事务可看作是一个程序,它要么完整的被执行,要么完全不执行。就是说事务的操纵序列或者完全应用到数据库或者完全不影响数据库。这种特性称为原子性。假如用户在一个事务内完成了对数据库的更新,这时所有的更新对外部世界必须是可见的,或者完全没有更新。前者称事务已提交,后者称事务撤消(或流产)。DBMS必须确保由成功提交的事务完成的所有操纵在数据库内有完全的反映,而失败的事务对数据库完全没有影响。(2) 一致性事务的一致性指的是在一个事务执行之前和执行之后数据库都必须处于一致性状态。这种特性称为事务的一致性。假如数据库的状态满足所有的完整性约束,就说该数据库是一致的。  一致性处理数据库中对所有语义约束的保护。假如数据库的状态满足所有的完整性约束,就说该数据库是一致的。例如,当数据库处于一致性状态S1时,对数据库执行一个事务,在事务执行期间假定数据库的状态是不一致的,当事务执行结束时,数据库处在一致性状态S2。(3) 分离性  分离性指并发的事务是相互隔离的。即一个事务内部的操作及正在操作的数据必须封锁起来,不被其它企图进行修改的事务看到。分离性是DBMS针对并发事务间的冲突提供的安全保证。DBMS可以通过加锁在并发执行的事务间提供不同级别的分离。假如并发交叉执行的事务没有任何控制,操纵相同的共享对象的多个并发事务的执行可能引起异常情况。  DBMS可以在并发执行的事务间提供不同级别的分离。分离的级别和并发事务的吞吐量之间存在反比关系。较多事务的可分离性可能会带来较高的冲突和较多的事务流产。流产的事务要消耗资源,这些资源必须要重新被访问。因此,确保高分离级别的DBMS需要更多的开销。(4)持久性  持久性意味着当系统或介质发生故障时,确保已提交事务的更新不能丢失。即一旦一个事务提交,DBMS保证它对数据库中数据的改变应该是永久性的,耐得住任何系统故障。持久性通过数据库备份和恢复来保证。  持久性意味着当系统或介质发生故障时,确保已提交事务的更新不能丢失。即对已提交事务的更新能恢复。一旦一个事务被提交,DBMS必须保证提供适当的冗余,使其耐得住系统的故障。

Java 简单题

Java 中实现多态的机制是什么?

面向对象编程有三大特性:封装、继承、多态。封装隐藏了类的内部实现机制,可以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改变类的内部结构,同时也保护了数据。对外界而已它的内部细节是隐藏的,暴露给外界的只是它的访问方法。继承是为了重用父类代码。两个类若存在IS-A的关系就可以使用继承。 所谓多态就是指程序中定义的引用变量所指向的具体类型和通过该引用变量发出的方法调用在编程时并不确定,而是在程序运行期间才确定,即一个引用变量倒底会指向哪个类的实例对象,该引用变量发出的方法调用到底是哪个类中实现的方法,必须在由程序运行期间才能决定。因为在程序运行时才确定具体的类,这样,不用修改源程序代码,就可以让引用变量绑定到各种不同的类实现上,从而导致该引用调用的具体方法随之改变,即不修改程序代码就可以改变程序运行时所绑定的具体代码,让程序可以选择多个运行状态,这就是多态性。但是向上转型存在一些缺憾,那就是它必定会导致一些方法和属性的丢失,而导致我们不能够获取它们。所以父类类型的引用可以调用父类中定义的所有属性和方法,对于只存在与子类中的方法和属性它就望尘莫及了。class Wine {    public void fun1(){        System.out.println("Wine 的Fun.....");        fun2();    }    public void fun2(){        System.out.println("Wine 的Fun2...");    }} class JNC extends Wine{    /**     * @desc 子类重载父类方法     *        父类中不存在该方法,向上转型后,父类是不能引用该方法的     * @param a     * @return void     */    public void fun1(String a){        System.out.println("JNC 的 Fun1...");        fun2();    }    /**     *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     * 指向子类的父类引用调用fun2时,必定是调用该方法     */    public void fun2(){        System.out.println("JNC 的Fun2...");    }}public class test24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Wine a = new JNC();        a.fun1();    }}分析:在这个程序中子类JNC重载了父类Wine的方法fun1(),重写fun2(),而且重载后的fun1(String a)与 fun1()不是同一个方法,由于父类中没有该方法,向上转型后会丢失该方法,所以执行JNC的Wine类型引用是不能引用fun1(String a)方法。而子类JNC重写了fun2() ,那么指向JNC的Wine引用会调用JNC中fun2()方法。所以对于多态我们可以总结如下:  指向子类的父类引用由于向上转型了,它只能访问父类中拥有的方法和属性,而对于子类中存在而父类中不存在的方法,该引用是不能使用的,尽管是重载该方法。若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某些方法,在调用该些方法的时候,必定是使用子类中定义的这些方法(动态连接、动态调用)。多态分为编译时多态和运行时多态。其中编辑时多态是静态的,主要是指方法的重载,它是根据参数列表的不同来区分不同的函数,通过编辑之后会变成两个不同的函数,在运行时谈不上多态。而运行时多态是动态的,它是通过动态绑定来实现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多态性。多态的实现Java实现多态有三个必要条件:继承、重写、向上转型。继承:在多态中必须存在有继承关系的子类和父类。重写:子类对父类中某些方法进行重新定义,在调用这些方法时就会调用子类的方法。向上转型:在多态中需要将子类的引用赋给父类对象,只有这样该引用才能够具备技能调用父类的方法和子类的方法。只有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我们才能够在同一个继承结构中使用统一的逻辑实现代码处理不同的对象,从而达到执行不同的行为。对于Java而言,它多态的实现机制遵循一个原则:当超类对象引用变量引用子类对象时,被引用对象的类型而不是引用变量的类型决定了调用谁的成员方法,但是这个被调用的方法必须是在超类中定义过的,也就是说被子类覆盖的方法。实现形式:在Java中有两种形式可以实现多态。继承和接口。class A{public String show(D obj){return ("A and D");}public String show(A obj){return ("A and A");}}class B extends A{public String show(B obj){return("B and B");}public String show(A obj){return("B and A");}}class C extends B{}class D extends B{}public class test25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A a1=new A();A a2=new B();B b=new B();C c=new C();D d=new D();System.out.println("1--"+a1.show(b));System.out.println("2--"+a1.show(c));System.out.println("3--"+a1.show(d));System.out.println("4--"+a2.show(b));System.out.println("5--"+a2.show(c));System.out.println("6--"+a2.show(d));System.out.println("7--"+b.show(b));System.out.println("8--"+b.show(c));System.out.println("9--"+b.show(d));}}结果为:1--A and A2--A and A3--A and D4--B and A5--B and A6--A and D7--B and B8--B and B9--A and D当超类对象引用变量引用子类对象时,被引用对象的类型而不是引用变量的类型决定了调用谁的成员方法,但是这个被调用的方法必须是在超类中定义过的,也就是说被子类覆盖的方法。这句话对多态进行了一个概括。其实在继承链中对象方法的调用存在一个优先级:this.show(O)、super.show(O)、this.show((super)O)、super.show((super)O)。首先我们分析5,a2.show(c),a2是A类型的引用变量,所以this就代表了A,a2.show(c),它在A类中找发现没有找到,于是到A的超类中找(super),由于A没有超类(Object除外),所以跳到第三级,也就是this.show((super)O),C的超类有B、A,所以(super)O为B、A,this同样是A,这里在A中找到了show(A obj),同时由于a2是B类的一个引用且B类重写了show(A obj),因此最终会调用子类B类的show(A obj)方法,结果也就是B and A。方法已经找到了但是我们这里还是存在一点疑问,我们还是来看这句话:当超类对象引用变量引用子类对象时,被引用对象的类型而不是引用变量的类型决定了调用谁的成员方法,但是这个被调用的方法必须是在超类中定义过的,也就是说被子类覆盖的方法。这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句话所代表的含义:a2.show(b);这里a2是引用变量,为A类型,它引用的是B对象,因此按照上面那句话的意思是说有B来决定调用谁的方法,所以a2.show(b)应该要调用B中的show(B obj),产生的结果应该是“B and B”,但是为什么会与前面的运行结果产生差异呢?这里我们忽略了后面那句话“但是这儿被调用的方法必须是在超类中定义过的”,那么show(B obj)在A类中存在吗?根本就不存在!所以这句话在这里不适用?那么难道是这句话错误了?非也!其实这句话还隐含这这句话:它仍然要按照继承链中调用方法的优先级来确认。所以它才会在A类中找到show(A obj),同时由于B重写了该方法所以才会调用B类中的方法,否则就会调用A类中的方法。所以多态机制遵循的原则概括为:当超类对象引用变量引用子类对象时,被引用对象的类型而不是引用变量的类型决定了调用谁的成员方法,但是这个被调用的方法必须是在超类中定义过的,也就是说被子类覆盖的方法,但是它仍然要根据继承链中方法调用的优先级来确认方法,该优先级为:this.show(O)、super.show(O)、this.show((super)O)、super.show((sup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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