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户即上帝”理解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都什么时候打折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6 14:38

关于“客户即上帝”理解

标签: 客户即上帝 测试题 招聘 9小时前

古人曰:“冠虽敝,礼加之于首;履虽新,法践行于地”。请你:
a)        把这句古语译成白话文,
b)        此句最早出自何处?历史上哪几个主要人物说过这样的话。
c)        结合“客户即上帝”的现代观念,谈谈你对这句古语的理解。
 
说来惭愧,我是理工科出身,古文功底不是很好,这句话也是第一次遇到,经过在网上查询,才有如下一点结果。
经查,本文在古文中没有一一对照的原文,我理解,可能是出题的人加上了一点自己的理解。此文并不一定就有古文的原文。
最接近的古文,出自《太公兵法》第五篇,原作为吕尚(就是姜尚,姜太公)。原文为:
“崇侯虎曰:‘今周伯昌怀仁而善谋,冠虽敝,礼加于首;履虽新,法以践地”
后《意林》引作:
“冠虽敝,加于首;履虽新,履于地。”
在《汉书 儒林传》中,这句话被黄生略作修改,改为如下一句:
“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
这句话我的理解是:“帽子虽然破旧,但依理,或者按照礼数,应该戴在头上,鞋子虽然很新,很好,但它只能被踩在脚下,与大地接触。”|
 
如果要结合“客户即上帝”的现代观念来理解,我的理解如下:
首先,从字面理解,“冠虽敝,礼加之于首;履虽新,法践行于地”。这表示我们对待客户,应该一视同仁,不能以衣帽取人,不能以一个人的背景如何、与其合作生意的大小如何来决定我们对他的态度。
服务工作的关键,就是对客户要有一视同仁的尊重。很多时候,客户的不满和投诉,并不是事情做得不好,而仅仅是态度问题,因此,公司的每一个员工,对待每一个客户,都要有诚恳尊重的态度。
其次,我觉得这个客户还可以推而广之,并不一定要界定为最终客户。在公司里面,并不是每个岗位都直接和客户打交道,但这并不是说,其他岗位的人,不需要“客户即上帝”的服务思想。
公司的工作,往往都是一个流程,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是客户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份“精品”的服务,必然是由各个“精品”的环节叠加的结果,而不仅仅是窗口岗位的工作。
在公司中,无论哪个岗位,都应该树立“上家”和“下家”都是客户的“服务”理念,做事情,不能仅仅是做完了事。而是每个人都要密切关注,自己做的事情,在客户服务这个价值链中,是否真的有意义,是否能真正帮助其他同事做好他们的工作,是否能使价值链上的每个岗位都能交付一份“精品”的工作输出,最终实现“精品”客户服务。
这说明,我们在公司里面,要有一视同仁的服务思想,不要轻率地以工作岗位来判断同事的请求是否值得帮助,更不能因为对方的身份和地位忽视对他的支持。
我这么理解,在公司里,即使是一个清洁工人的劳动输出,也是我们向客户提交的客户价值的一部分,也是公司“精品”服务的重要一环。因此,如果工作中,一个清洁工需要我们相关部门的协助,作为公司的一份子,应该第一时间予以响应,帮助其顺利完成工作,因为这些工作,最终都会体现在公司对客户的服务品质上。
 
另外,在《汉书》中,我阅读了黄生这段文字的上下文,有了一点新的看法,汉书原文如下:
“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於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马肝,□正义论衡云:“气热而毒盛,故食马肝杀人。又盛夏马行多渴死,杀气为毒也。”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
本文中,王太傅和黄生在汉景帝驾前有个争论,王太傅作为御用文人,强调历代天子都是受命于天,即使商汤和周武造反称帝,也是受命于天,是正义的,他这个论点,显然是希望维护皇权的正统,但黄生提出的不同的看法,黄生提出“冠虽敝,必加於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是上下之分”,这是强调上下级的正统和伦理关系。
“桀纣虽然失道,但毕竟是君主,作为臣子,不能以正义的言辞帮助天子改正错误,反而因为他的过错而杀之,这叫弑君。是非正义的”。
因此,在《汉书》中,这句话的意思主要是取帽子和鞋子的地位,强调一个道德和伦理的关系,即任何时候,不能逾越伦理。天大地大,道理最大,不管怎么修饰,也不能掩盖弑君的事实。
如果把这个理念套用到现代的公司运营,我的理解也有其道理。
我们知道,现在的社会,是个“服务为先”的社会,即使是以前以产品销售为主的公司,如IBM,目前也宣称自己是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我们知道,销售产品,只有一次生意机会,而透过服务,则可以牢牢地锁定客户,通过和客户长期良性的互动,为公司建立牢固的利润来源和发展基础。
因此,“客户即上帝”这个理念本身,由于体现了强烈的客户服务思想,应该成为公司内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公司构建企业文化时,应该考虑将其上升到公司的道德和伦理的高度。
一个人,如果出现工作纰漏,导致客户满意度降低,客户流失,则无论其怎么辩解和修饰,均不能掩盖其违背了“客户即上帝”这一基本原则的事实。因此,这种贯彻原则时“一以贯之”的思想,是推行“客户即上帝”的企业文化的关键保证。
我想,这种上升到道德伦理高度的原则,以及对这个原则严格的尊重与执行,是《汉书》中,黄生这段话的真实含义。
 
当然,万事都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太绝对化了也不好,我认为黄生这句话也要区别对待。
在公司管理和运营过程中,一般说来,只能是一些已经公认的,经过验证的正确原则,如“客户即上帝”,可以提升到企业文化高度,予以最大的尊重和执行。而不能所有的原则,都采用这一方法进行推广。
管理中有句话,“每句话都是重点,则没有重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作为管理者,在原则的轻重缓急上,我的理解也要有个度的把握,不能简单的为执行原则而执行。
我理解“客户即上帝”这个原则,也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手段,我们希望通过在全公司贯彻这一原则,能够有效提升全公司的客户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最终的目标,是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盈利。
换而言之,“客户即上帝”也仅仅是手段,最终目标还是企业盈利。
我们知道,高品质的服务,是有很高成本的,必须有高额的利润来维持,因此,在对待“客户即上帝”这个问题上,我个人的建议是,管理者和基层员工应该有不同的准则。基层员工坚持执行这一原则即可,而管理者则需要根据服务成本,做进一步的区别对待。
一个比较好的建议是把公司的服务分为几个标准,根据客户的利润层次区别对待,才能满足公司运营中成本和利润的平衡。但此时特别关注的是,不能因此而打破“客户即上帝”的服务理念,一个低端客户,我们可以不提供某些服务,但我们承诺提供的服务,则应该保持和那些高端客户相同的水平。即,一视同仁的服务水准,不同的服务标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所有的服务,我们可能不会全部提供,但只要我们提供,则保持相同的服务水准,这也是像希尔顿饭店之类的大型服务企业,在客户服务工作中坚持的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有限的成本下,使客户感受到我们的诚意,成为我们的“回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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