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我的别样大

来源:互联网 发布:网络小型投资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7 21:29

 

我的大一生活,许多支离破碎的片段经常浮现于眼前。如今在教学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新鲜如水果般娇嫩的大学新生,就让我这个“果脯”来给“水果”讲讲大一生活的故事吧。


    专业才是自己的根       


   
刚进大一时,我对自己的专业感觉挺挫败的——经贸英语,因为我真正想读的是当时最热门的国际经贸。当年传媒特别爱鼓吹什么如果读了国际经贸,你就是一个懂法律、懂经济、懂公共关系、懂外语的世纪国际型人才。但咱没出息,高考超水平发挥,分数也不够。于是,上帝给了我一个安慰奖,让我进了经贸英语专业,好像和经贸沾点边儿。入学了以后才知道,其实就是英语系,只是每周用中文上几节大课,如《外贸函电》啥的。我的内心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感觉那种运筹于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商场厮杀的生活离我越来越遥远了。


  
可俺又能干点啥呢?我压根儿就不喜欢英语。身边都是一群特爱英语语言文学的妞儿们,整天捧着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那里陶醉于文字的优美、词藻的精华。可我对其一点兴趣都没有,遇到不认识的单词连电子辞典都懒得查一下,感觉还不如给我一本《故事会》更让我快乐。那个时代,学校里很流行一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了另一句不朽的哲理——感情是不能勉强的。


   
没想到进校两个月后,我被老师指派当了班上的学习委员,理由是我的高考成绩是我们年级文科类的最高分。我对于这么个天上掉下来的芝麻绿豆小官并不太在意,因为刚开学时,我就申请了加入学生会,填了三个志愿: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团支部书记,结果连海选都没通过就被删了下来。所以,我对在高校期间“从政”这一条路,就彻底放弃了。一个小小的班委,也就不过是食之无味、弃而可惜的鸡肋罢了,但这倒是提醒了我当年的“荣耀” ——“老子好歹是全系第一”。虽然我的英语烂,但这不能成为我不能努力将其也成为我强项的理由。于是,一种挑战极限、追求卓越、从绝望中寻找希望的欲求在我心中诞生了。


   
每天清晨天未亮,我就拿着收音机在校园里溜达,一边啃刚出炉的鲜肉包子,一边收听VOABBC。刚开始时,感觉完全就是鸟语,惟一能听懂的就只有一句:“This is VOA”。慢慢的,收音机里的洋妞儿在讲什么能理解了;再后来,甚至能发现主持人的一些口误,让我不由得一阵得意。


   
最开心的就是每天一个人坐在教室里上自习的时光。当一教四楼的日光灯被我打开、坐在课桌前的我拿出《英语翻译教程》,内心充实而宁静。有时学习累了,抬头望望外面的繁星点点、听听轻巧欢快的蝉鸣蛙叫,感觉自己一直很向往的心如止水的生活就在自己身边。


   
现在回顾起来,我真的很感激大一的那段潜心读书的日子,它给我往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了非常扎实的基础。如今的校园里已经很少能感觉到我们父辈时那种纯粹的学习氛围了,这并不是学生们的错。外面的尘土已经飞扬,自己的内心已经浮躁,而命运的道路又不知道在哪里,怎么能在喧闹的世界里摆下一张平静的书桌?可是,在这样喧嚣的环境里,有的人沉静下来了,有的人却迷失了方向。虽然谁会成功现在还言时过早,但真正掌握自己专业技能的人,的确会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利。  

                    
 
   多读书,读闲书 


    不管现在的就业形势如何严峻,我是不支持学生们大一就到处实习、打工的。读大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提高人文素养,尤其是大一。如果心散了、心乱了,把打工放在了首位,读书排在了后位,到了毕业之时,才真的要“愁嫁”了。


   
专业课学习的确有时会比较单调枯燥,那就不如利用这段时光多看看杂书、闲书。我当时最喜欢的就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千古文人侠客梦”,我总是喜欢在刀光剑影中找寻自己卑微的影子,也学会了工作以后怎样以一种平和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平凡的生活。


   
当时作为“红颜的女生”,我总是以为这个世界“人定胜天”。尽管仙踪难觅情如梦,但所有的一切只要有心、用心,就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等到我慢慢地变成“白发的先生”,我开始相信大一时读的《雪山飞狐》当中的那段佛偈了:“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尘世多畏惧,命危如晨露。因爱故生忧,因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些大一时读的书里的许多句子,我都依然清晰地记得。年轻时就这样,只要感兴趣,就会去了解;只要投入了,就不会被遗忘。不管当时能不能完全掌握,但只要看了,哪怕真的忘记,也比完全不看要好得多。


   
白岩松曾说过一句话:“大学期间读的书,是一个人一辈子读的书的一半。”我当时对这种观点很不能理解,认为毕业了同样可以坚持读书。现在很多年过去了,我才真正发现这句人生感悟的道理。读大学时总是嫌书店卖的书贵,嫌学校图书馆的书少。但却几乎把所有感兴趣的每一本都看了,每一本都读了。现在工作了,可以买到的、买得起的书更多了,但每天奔波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我却没有闲情雅致,或是懒得再去读自己想读的书。有些东西,当你很难拥有时,你会尽心去拥有;当你随时可拥有的时候,却不愿去拥有。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我想说的是同学间的友情。记得有人讲过,一个人退休后的幸福指数,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年轻时是否拥有同事以外的朋友。而最难以让人忘怀的,莫过于大学时寝室里一起生活的同学了。


   
我们宿舍里总共有四个女生,现在依然经常来往。其中一个长得像四喜丸子的小丫头成为我一生中最好的挚友。当时刚进校时,大家都是独生子女,娇气惯了,免不了磕磕碰碰的。


   
我们对学校晚上11点钟要准时熄灯这一规定颇为不满。作为南方人,11点才正是美好夜生活刚开始的时刻呢。虽然我们当时的夜生活也就是看看《流星花园》,但还是促使了我和那个四喜丸子到学校外面去租房子。


   
我们贴出了求租广告。为了省钱,我们注明了最好是和对方合租。结果,当天就有个男生给我们打电话,带我们看房。一见那人,我和四喜丸子立马就把几个月的租金全交了,生怕迟则有变。因为那男生实在太帅了!第二天,我们雇了搬家公司把行李搬进去以后,才发现那帅哥不住这里,他只负责收钱,住这儿的是他老爸。


   
帅哥告诉我们,他爸是我们学校的退休老教师。于是我和四喜丸子互相安慰:“色字头上一把刀。还是和老教师住一起实在,好歹是知名学府的学者嘛。平时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每天还可以就学术问题进行探讨。相当于免费请了一个导师了。”等到我们真住进去了以后才知道,那老头儿不搞学术,是教体育的。


   
幸亏我们在外没住多久就被学校强制性住校了,否则不会体会到大学真正应该体会的生活。我们在宿舍里偷偷煮过火锅,装过圣诞树,养过蛇和兔子(养了三天就养死了),还一起减肥、一起逛街、一起抢自修室的座位、一起去球场看其他系的男生,一起去打牙祭吃自助餐……


    
寝室的风花雪月,没有机会重来一次。当时的友谊好像来得很容易,因为它时时刻刻就在身边。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当有些东西得不到,我们总是觉得它弥足可贵;而得到了,却又熟视无睹。可能我们在校期间觉得这一切太过平常,可以后什么时候还会再有人愿意陪你疯、陪你醉、陪你闹、陪你狂?大学时期的那种友谊,毕业后就很难再有替代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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