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手机月租费的官司应该坚决打到底

来源:互联网 发布: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源码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5 07:50
树大招风风撼树,人为名高名丧人。
  树大招风,这是如今中国移动的写照:某些“一贯正确”的媒体不时地拿移动开刀、遇到手机涉黄就推出移动来当替罪羊、很多专家喜欢通过抹黑移动来博取声望、而不少律师正在通过跟移动打官司来博出名。
  这不,最近就有一个案例。
  今年,某律师起诉移动全球通收取月租费非法,打了大半年官司,折腾得当地移动实在不堪其烦,给其1000元打发了事。而该律师可能也自知自己此举纯属无理取闹,根本不可能打赢,所以也就接受了庭外和解。
  也许,当地移动本想息事宁人,但却事与愿违,因为此事被该律师和某些媒体炒作成了“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内垄断企业被诉垄断的案件中,原告获取补偿的首例案件”。这类宣传带给移动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更体现了中国移动的软弱可欺。
  我有时候感叹,什么时候移动软弱到了如此程度?
  我认为,当地移动本应该将该官司坚决打到底。理由很简单,这件事情100%移动有理,庭外和解实质是姑息纵容:
  1、从2005年开始,国家对移动资费采取上限管理,运营商拥有自主定价权
  自从1987年推出首个移动通信网络以来,移动通信的资费管制已经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1987-1993年,移动资费完全政府定价;1994-2000年,新成立的联通被赋予一定的资费自主权,而移动依然被绑着双手。2001年之后,国家开始放松了资费管制,各类套餐相继推出,但名义上资费管制依然严格。
  2005年9月,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正式确认移动通信资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资费上限标准暂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也就是说,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移动运营商就完全可以自主定价,只要这个价格没有超过标准单价。
  
  2、二部制费率模式被全世界运营商所采用,且在各行各业普遍使用
  目前,移动运营商的套餐定价模式就跟出租车费一样,是一种典型的“二部制费率”,即收取一个固定的费用,其后部分按使用量计费。
  目前,全世界基本上所有运营商都采取了“二部制费率”模式。对于那些质疑月租费的律师、专家和记者们,我想问一下:世界上哪个运营商不是这样收费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什么时候出现过这样的运营商?
  仔细看看身边的各行各业,无论是公交卡、理发店、洗衣店、健身房等,基本都在采取这样的一种费率模式。为何这种模式到了移动运营商这里,就变成“非法”的了?
  
  3、目前可供选择的资费套餐众多,消费者拥有充分的选择权
  移动早在2000年就已经推出无月费的神州行,而这些年为各消费层次的用户提供了各种各样可以自由选择的套餐,大量用户一个月手机费不足20元,50%的用户消费也在50元以下。
  打个比方,要是有人买了公交月票,然后起诉公交公司收取公交月费,大家一定认为很无聊和荒唐。但是,对于手机月租费问题上,很多人却表现出了显著的“双重标准”,置一些显著的道理而不顾。我想,背后的原因无非就是某些心理在作怪。
  
  结束语
  有些问题,注定无法回避,比如树大招风。
  中国移动是个巨无霸企业,确实应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但是这并意味着中国移动就应该随便被人扣上屎盆子、随意替权力机关背黑锅,有些原则,还是应该坚持。我相信,这个世界,还是要讲些道理的,是非黑白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面对那些“一贯正确”兼“大义凛然”、剪切手法超级高明、混淆概念炉火纯青、只要孝敬就彻底无事的媒体,移动目前确实无比被动,因为别人掌握者话语权,可以按照自己意志行使媒体暴力,虽然这些媒体将会因此逐渐失去公信力。
  但,这并不代表移动应该任人宰割。面对无端指责,还是应该坚决澄清事实。面对无理取闹的官司,还是应该坚决打到底。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不该是移动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