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速车撞死违章行人事件和网友的评论

来源:互联网 发布:数据咨询公司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21:51

http://news.sina.com.cn/s/2005-07-29/10477358306.shtml
[事件]:
行人违章过马路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很多人都觉得只要自己注意了,这种行为没什么危险,可是下面的一段录像,也许会给大家敲一记警钟。

  这是监控探头不久前(新浪编者注:录像画面显示时间为2005年5月4日)在北京顺义区西单路口拍下的画面。当时是凌晨4点50分,四名行人由南向北走来,但他们并没有走人行横道,而是在车行道内违法横穿。此时,由南向北变成了红灯,可4名行人却对红灯视若无睹,继续前行。这时,一辆面包车由西向东疾驶而来。走到路中心时,4名行人中有两名似乎意识到了危险,停下了脚步,然而另外两人却选择了猛跑,结果被这辆疾驰的车撞成了一死一轻伤,死亡的女孩只有23岁,虽然撞人的面包车时速达到了50公里/小时,属于超速驾驶。但交管部门最终认定,行人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就在这起惨剧发生前的几分钟,有好几名行人都是这么猛跑着横穿马路。


[一个网友的留言]
首先,机动车过路口要减速,这是交规里明确规定了的。为什么要减 速?因为交叉路口情况复杂,难免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所以有经验 的驾驶员过路口前就要把脚放到刹车上,只有在确认完全安全的情况 下,才会在过路口的时候全速通过。
从监控录象上看,司机肯定看 到了4个违章行人,因为路口很清净,只有4个人,不可能没看见。 之所以没有减速,是因为他估计他们肯定也看到他了,肯定会停下来 ,所以就想加速通过。但是4个人中只有2个看到了他,也停了下来 ,捡了条命,而另外2个显然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右面等着过红灯的 车辆上,完全没有注意到左边的危险已经临近,还在往前跑,希望赶 在红灯前穿过马路。如果他们一直跑到路中间也许就没事儿了,可偏 偏右面的车已经在启动了,所以他们过路口的速度变慢,甚至完全停 了下来,结果。。。
如果我是面包车的司机,我首先在看到这4个 人的时候就要开始减速,因为他们很有可能乱穿马路,注意脚是放在 刹车上,绝对不能放在油门上!其次在减速的同时鸣笛,提醒对方左 边有车来啦,要注意!(当然,交规里同样规定在禁鸣区禁止鸣笛,
不过这时的鸣笛显然是有效的,即便将来接受处罚,也是在对方严重 违规的情况下鸣笛,警方会考虑免责),如果减速和鸣笛都无效,就 只有停下来等对方通过,然后把头伸出车窗骂上几句:“你xxx不 要命啦?!!!!%%#¥·!#·#¥%……”然后开车走人,过 一会火气全消,就当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如果我是那4个行人,
我可能想偷懒,不走人行横道,毕竟才凌晨5点不到,没这么危险吧 ,jc也管不到。但是我绝对不会过马路的时候不看左边,尤其是变 灯的时候!要知道一旦你进了路口,车子可能从左面来,也可能从右 面来,可能从前面来,也可能从后面来,总之如果没有哪咤的三头六 臂,你至少要把头前后左右的摇上3遍才能开始跑,哪怕是在凌晨5 点不到,否则。。。。
如果我是交通警察,我能做到的就是把这一 切记录下来,然后让大家知道,这样开车的结果是什么,这样过马路 会有多危险,然后到cctv去播,让大家都知道该怎样开车,该怎 样过马路。
如果。。。如果。。。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无论 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那还会有这么多的人间惨剧吗?
为那死去的 女孩祈祷,还有她的家人,但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我的几句话]:

这个事件最后交通部门认定,行人负主要责任。不过我觉得,生命拥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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