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

来源:互联网 发布:js封装组件实例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18:02

大家好!我叫周仓,一个很平常的人。大家都在争论历史上有没有我这个人,嘿嘿!其实是有的,只是被罗贯中这家伙给夸张了。我是个很实在的人,本来不同意让他乱写的,但他说《三国演义》已经写了大半,那把青龙偃月刀八十二斤,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他看着老头关羽扛这么沉的大刀心都要碎了,我被小罗的话感动之余只好替关老头扛起那把大刀。

  人们都说我是关羽的跟班,虽然这是事实,我也不爱出风头,但我自认为自己的实力不止跟班,少说也是个一流武将。为了让大家真正的了解我,下面我就位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的优势吧:

  首先,是我和我的亲密战友廖化兄弟的比较。那天我俩一起去面试时,廖化到关羽那里面试的时侯,关羽见他瘦如干柴没收他。轮到我了,关羽见我雄壮,很轻松地举起了青龙偃月刀,于是被录用了。

  之后是庞德,是我亲手把这位大哥抓住的,当然,我觉得挺不容易的。听说赵云、孙策都曾生擒过敌方武将,也听说这些被擒者的武力比赵云等人至少要低30点。我嘛……不好功名,打个对折给我的武力定位只要在庞德武力基础上加15点就可以了。所以我觉得我挺强的。

  第三个是和文丑比,据说文丑和关羽比划了三下就胆怯了。我觉得文丑真没用,我平日里和关羽每次少说也能过个三百招,也没觉得胆怯呀!

  第四是典韦。典韦身无片甲就会被戳数十枪,我觉得我应该也可以。典韦没双戟就会死,我要是没大刀、敌人再多一倍,我的表演也能和他差不多,说不定我最后还能比他多叫两声共和国万岁再倒下。

  第五是许褚。他老人家喝醉酒就会给张飞戳两下,不喝酒的时侯就会让马超兵射两个洞,这两次的表演和我被赵云戳的那几个窟窿倒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我是故意的,原因嘛说来话长,等我想好了以后再告诉大家。

  第六个是马超,我俩哥儿俩好,差不多。他见到许褚灯笼大的眼睛带着眼屎会恶心得想吐,我觉得我也挺不住。

  接下来是张飞,他虽然平时仗着比我黑,比我嗓门大,老欺负我。不过我不觉得我比他差。他不喝酒时是打不过吕布的,喝醉了能吓吓吕布,但城是守不住的,睡觉的时候有人要割脑袋是不反抗的。我觉得这些他能做到的事我都能做到。

  往后是我的偶像赵云,我虽不敢说比他强,但我想我俩还是有可比性的。赵云是冲不破袁绍卫队的,我觉得即使我去也很难。公孙瓒有赵云是会被灭掉的,有我也一样。去刘表家做客,表哥的小舅子要害刘备,赵云是保不住的,我去效果同。刘备有赵云和我都是无法统一中原,少了其中一个就更不可能了。

  最后我要说的就是人中之杰吕布了。吕布是打不过‘三英’的,我是不会打他们的,我还要拿薪水养家糊口呢。吕布看到六将齐出是会逃跑的,我看到他们还没出就会逃的。

  说明一点:我是不会和关羽比的,在大家眼里我是他的跟班,事实上这个观点不是错误的。虽然如此我还是不愿跟关羽做对比,免得让人笑我吃里扒外。

  接下来说说武艺的定义,再对比一下我跟吕布的武艺高低,武艺包含力量、敏捷、技术。我对那些自认为不是吕布对手的人不屑一顾,既然大家都认为吕布最强。我就以力量、敏捷、技术和吕布做个武艺比较吧。

  力量:

  吕布力量最突出的表现:提纪灵如童稚。我力量最突出的表现:擒庞德。

  童稚就是8-10岁的孩童,吕布单手提纪灵就像一个成年人提一个儿童,厉害。

  庞德是西凉大汉,体重也有200余斤﹙由于我力量太大记不清提他是什么感觉了﹚。一个正常成年女子的最多可承受100斤以内的物体,婴儿会走路前的体重在20斤以内,那么抱一个快会走路的婴儿,成年女子要使出1/5的力量,跟我1000斤的气力擒200斤的庞德分比是一样的。

  因此,如果说吕布提纪灵如孩童,我提庞德只能用如婴儿来形容了。

  敏捷:

  这个上文其实已经说过了。

  吕布见到六将齐出就逃跑,在这之前他跟许褚打了二十下。也就是说吕布在许褚准备打第二十一下的时候逃跑。我觉得当时如果是我,最多跟许褚打两三下就逃跑。

  因此,我的反应敏捷度在吕布的十倍左右。

  技术:

  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意思是说班门弄斧,可见关羽耍大刀的技术世所公认。有听过吕布面前耍长戟吗?

  为什么中国乒乓球后备力量如此充足?陪练水平高。为什么美国篮球能称梦之队?整体水平高,说白了也是陪练水平高。为什么关羽耍大刀的水平那么高?这个我就不说那么明白了!

  我想谦虚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我是中国人,我也不好说太多了,大家听到这里,觉得我的功夫还算凑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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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连番无聊的奔波,总算搞定了罚单和报名的事情,也实在是对HQU的办事效率绝望到史无前例的高度。关键的问题,我也实在是恶心得要命。在学院团委办公室我像个最佳男配角,笑得像朵花,甚至我有时候认为自己比花还好看,出了门立刻开始咒骂若干人等,后来想一想,这样是不好的,于是我就问候了他们所有的人母亲以及他们所有的宠物。
紫荆园每栋楼都贴了张纸,我盯着我英明神武的名字,欣赏了很久,这下我出名了吧。我21岁还这么出名,聊以自慰,今生无憾也。
下午数据库原理大课,在底下看闲书。原来自己的小鸡鸡被烫半熟了也可以出书,原来出书的都是倒霉蛋,原来这世界就是一倒霉蛋的历史,原来我也可以写书的。
回寝室途中,见一小强躺在楼梯上撒娇,四仰八叉的以为自己的姿态很诱人,反正俺是看不出来公母,不过为了不辜负他/她的好意,我马上给了丫一脚。顿时丫脑浆都爆出来,我只好回头对地上的杂碎遗憾地宣布:“不好意思,我不小心的。”
事实证明,我是多么有礼貌的孩子。为什么系主任对我那么凶呢,难道说我已经到了阶级敌人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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