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二次开发与客户满意度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发布:英文软件界面汉化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1 05:24

      前段时间与产品部一起,将A进度系统所有的二次开发需求进行了沟通,就每个需求的价值进行了讨论,最近一个多月,也一直在思考二次开发与客户满意度之间的关系问题,回顾自己亲历的几个项目中二次开发的情景,从二次开发来源来看,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合同约定导致的二次开发:此类需求在实施过程中很难避免。比如SSA在合同签约时,通过合同附件约定了一些项目范围,有的范围在销售阶段无法清晰定义,实施阶段难以控制,比较典型的如SS合同模板、A地产和建筑两级公司管理。

2.     客户实际业务与标准系统实现方式差异导致的二次开发: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客户的实际业务处理方式与系统之间存在差异的情况,如果不开发,会导致业务难以在系统中应用,或者降低业务处理效率的情况,如A项目的材料采购管理分了许多类,比标准系统复杂,B项目的产值及付款管理比标准系统又简单等。

3.     客户的一些特殊业务,在实施过程中强势要求系统实现的二次开发:比如SS项目在成本管理过程中增加了许多原系统中没有的控制点,A项目基于其特殊的管理方式,提出的一些需求等,现在来看,此类需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从需求来源来看,如何减少这些二次开发?

第一类需求:公司已启动合同评审制度,虽可以规避大部分合同约定的需求,但出于竞争的需要,很难完全消灭,实施阶段只能通过方案评审,通过引入专家资源以最简单的方式实现,以此降低二次开发难度。

第二类和第三类需求:视应用模块是否核心以及能否变通处理可以将此类需求分为四类,分处四个象限。如下:

 

 

 

第一象限的需求可变通实现,第二象限的需求需要对开发方案进行评审,以低成本来实现,此两象限的需求可提高客户应用的黏度,增加系统应用效果(当然,如果通过高层干预,能够直接避免开发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第三象限的需求一般是操作层提出的,通过变通方式实现可一定程序上提高操作层的满意度,第四象限的需求则可委婉地拒绝。

不论是哪个象限的需求,在公司目前严重控二次开发的背景下,如果要开发的话,都需要遵循两个条件:

1、 通过审批;

2、 开发总量受项目二次开发量控制。

 

另外,经常遇到一类二次开发需求是这样的,在A项目上进行过的二次开发,在B项目上也要进行相同的开发。对于此类需求在产品升级时,有必要考虑是否可以加入标准系统,即使是不能加入标准系统,在开发时,也应该考虑是否能够快速实现,避免大量地重复工作。

处理二次开发应该是工作中的小部分内容,但对成本影响很大,公司负责人在半年度总结会议上提出的“关注高层需求,提高交付效率”是解决二次开发问题的根本方法,对实施人员的专业度的要求也很高,在以后的实施过程中,也很难完成避免二次开发,以上仅是自己对二次开发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