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手续全不全

来源:互联网 发布:立体制图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6 23:34

网站手续全不全

转载sohu     2000/11/29,08:37


根据新近出台的互联网站从事新闻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所有在京的已经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不管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的)必须去相关部门补办此手续,补办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任何ISP或其他电信企业不得为其提供上网方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月底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经营性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而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则负责北京市的ICP管理。

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朱文君女士对记者说:"北京大约有1万家左右的网站,实行经营许可证和备案制度将对规范北京市的ICP市场起一定的作用。在办理许可证或备案制度之前,凡是涉及到新闻、出版、药品、医疗器械、教育、BBS等行业内容的网站必须先到有关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只有得到他们的批文或许可证后,我们才会对这家网站的其他业务进行审核。如果这家网站没有拿到例如新闻业务的批文,那么我们就会规定它的业务范围不包括新闻,一旦对方有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我们就会依法取缔它的经营许可证。"

朱文君介绍,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非经营性ICP主要是指政府上网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公益性网站、本单位对产品或业务作自我宣传的网站等。ICP办理完手续后,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

另外,朱女士还说:"如果有单位想了解详细情况,经营性ICP可以打62301168\69\70电话咨询,我们已经把前期的咨询工作委托给一家中介机构。非经营性的ICP可以上www.21vianet.com网站上下载ICP备案登记表,填写后交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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