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语的翻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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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语的翻译方法 作者: 罗爱军 撰写时间: 2001-06-28 11:09:56 来源: 西藏大学学报   摘要:习语是一种语言的核心和精华,有着极强的表现力,因其内涵丰富,故在翻译上难度极大,本文拟结合语言学理论,对该问题作一探索。  习语是一种语言的核心和精华,是这种语言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固定的表达方式。有些文学家把它比作“菜肴中的食盐”,有些学者把它喻为“食物中的维生素”,由此可见它在语言中的重要地位。本文讨论的习语在概念上是广义的,包括各种成型的成语、俗语、谚语、歇后语、典故等等。可以用R.R.K,哈特曼与“F.C.斯托克在《语言与语言学词典》一书中的定义来概括:“习语是具有特殊的、通常并不等于各单个词义总和涵义的短语和句子;一般不能逐字直译成另一种语言,这样做会失掉其特殊含义,如That's not my cup of tea- 那不合我胃口,或hold the line pleas- 请别挂电话。”这个定义充分体现了习语在某种特殊语言中的独特性以及相应的翻译难度。习语在原语言中是增强表达能力的一种有力手段,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特色和文化信息,如果在翻译过程中能尽量把这一特色表现出来,会为文章增色不少。本文试图利用语言学的一些理论,对习语的翻译方法作一点探讨。  一、习语的特点   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给习语归纳出许多特点,如习用性、稳固性、整体性等等。但本文着重讨论的是习语的翻译,因而将其与翻译有关的特点归纳如下:  (一)习语的意义大多不是单个词义的简单叠加。根据奈达的翻译理论,单词的词汇意义包含所指意义和联想意义,大致相当于我们常讲的字面意义。然而在具体的社会文化环境里,经过长期积淀而成的习语往往还含有“言外之意”,即该文化内默认的隐含意义,这样在翻译过程中就会造成障碍,影响其他文化接受者的理解。如英语习语to bring the house down不能按字面理解为“把房子拉倒”,而是“博得全场喝彩”。汉语中“瓜田李下”也不是两处地方,而是指行为让人有所怀疑。其它的例子还有to cut no ice(毫无效果),a baker's dozen(额外优待)等。  (二)习语大多有鲜明的形象。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与文化一样,是不断生长、发展的有机体,因而做为语言精髓的习语就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反映在表达方式上,就是习语往往采用与该文化紧密相关的事物做喻体,形象生动地说明事理。如英语习语中to eat like a horse和汉语习语中的“食量如牛”,以及把烟瘾大比做to smoke like a chimney和“烟囱”。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认知的相似性,不同文化可以用相同的喻体或者对其他文化的形象产生共鸣,如cold as ice与“冷若冰霜”,firm as a rock与“坚如磐石”,以及英语中的to swim like a stone和汉语中的“旱鸭子”,都很容易被对方理解。但同时一些形象由于环境的局限和人类主观认识的差异,不能在其他文化中引起共鸣,如西方航海业发达,许多习语就带有航海术业,很难被大陆型文明理解,这时就需要用变通的手法。  (三)习语的修辞作用。习语不仅是语言中重要的修辞手段,同时其本身也是各种修辞手段的集中表现。习语常常利用语音、词法、句法、语义等方面的手段来加强表达能力,最突出的方法有头韵、尾韵、重复、同义词迭用、反义词对举、明喻、暗喻、转喻、拟人、夸张、婉曲等等。如Dumb dogs are dangerous(哑狗最危险)运用了暗喻和头韵,to breathe one's last运用了婉曲,The pot calls the kettle black(乌鸦笑猪黑)运用了拟人。可以说,大部分习语都使用了一种以上的修辞手法,从而使思想感情的交流准确、生动而简洁。  (四)习语蕴含了丰富的文化背景。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余社会上习得的能力与习惯,而习语则是这一复合体的载体。由于人们生存环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社会历史的差异,不同文化中的习语就体现出这些文化的丰富性和差异性。如英语习语to talk to sb like a Dutch uncle(象长辈似的教训人)就来源于历史,the salt of the earth(社会中坚)来源于宗教,cup of tea(钟爱的事物)来自于社会习俗。在翻译过程中,对文化的了解程度往往决定了习语翻译的成败。  二、习语的翻译方法  了解了习语与翻译有关的特点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如何有效地进行翻译转换,即完成理解和表达的过程,使译文读者充分理解原语中的习语含义,并尽量保持原语习语的各项特点,以示达到其作为表达方式的作用:生动形象和准确简洁。  一种语言的词汇、习语在单独分析时,一般可分为三种意义:字面意义(所指和联想意义),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一般性词汇只具有字面意义,少数词汇具备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而大部分习语都包含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因此在习语翻译过程中意义的传达顺序就很重要。如英语a dog in the manger的字面意义是“狗占马槽”,其中牵涉到“狗”这一形象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而隐含意义则是“占住某一对已无用的位置”,在翻译时就要分清意义顺序,先立足于隐含意义,再向汉语中寻找类似的形象和比喻,就会得出正确的翻译“占着茅坑不屙屎”,而不是貌似实非的‘鹊巢鸠占”。因此,原文所要表达的意义,即隐含意义,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形象意义与字面意义。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翻译的基本方法,可以用下图加以概括:  在图中A代表原语中习语的字面意义及形象意义,B代表其隐含意义,B’为译语中对应于B的译文,而A’则是译者在译入语中寻找的含有该隐含意义的类似表达方式。在翻译过程中,如果能完全按照从A→B→B→A’的步骤得出译文,则会基本保留原来习语的各层意义,并发挥其应有的表达效果。如英语习语to swim like a stone的字面意义是“象一块石头那样游泳”(A),通过对石头形象的分析我们知道其隐含意义是“完全不识水性”(A→B→B’),再在汉语中寻找相应地表达“不识水性”的习惯表达方式,将其译为“旱鸭子”(B’→A’)。这样就能基本忠实地译出原习语。  但是在按这个步骤翻译习语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第一点是有些习语没有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这时可以省略中间的环节,直接从A翻译到A’,如make friends和take measures可直接译为“交朋友”和“采取措施”。第二个问题是翻译到第三步B’时,无法在译语中找到表达相同含义的表达方式,这时可以忠实地译出原习语的隐含意义,而舍弃其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还有一点关系到文化交流和吸收,是对以上模式的一个补充,即随着不同文化之间日益广泛的接触,许多习语因其文化背景广泛传播而被人们逐渐全盘接收,丰富了译入语的语言表达方式,也为翻译减轻了一层负担。如“ugly duckling”随安徒生童话落户中国,一提“丑小鸭”人们都知道是指先遭轻视后被赞美的人。"sour grape”则通过《伊索寓言》中的那只狐狸让人们耳濡目染,明白“酸葡萄”比喻的是因得不到而假装不在乎的东西。但由于文化差异,这类习语的翻译只占很小一部分,也可归入A→B→B’→A’一类中,不过A’在这里已经是指归化后的表达方式和形象。  根据这个模式和刘必庆先生在《当代翻译理论》一书中对翻译方法论所做的阐述,我们可以把习语翻译归纳出四种具体方法,即对应、还原、增补和阐释。对应属于常规翻译手段,而后三种则属于变通手段。  (一)对应(Equivalence)  对应是双语在转换时信息通道畅通或基本畅通时使用的常规翻译手段,相当于图中所示的A→B→B’→A’这一过程。它建立于人类认知行为的客观性、相似性和相通性,即不同的文化之间具有类似的认知模式,并能互相理解,而前提则是不违背译入语的语言规范,不引起错误的联想。如英语中的Give one an inch and one will take a mile与汉语中的“得寸进尺”,drown one's sorrow与“借酒浇愁”,都有类似的对应关系。  使用对应方法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顺利实现从B’到A’的转换。根据翻译的要求,一般应在译入语中寻找表达原语习语隐含意义的习惯表达方式,如walls have ears译成“隔墙有耳”;而从文化角度考虑,则在不产生混淆的情况下,可将原习语的形象和字面意义转移过来,如以“铁幕”和“冷战”来译“the iron curtain”和“cold war”。以文化的发展而言,越来越多的习语翻译会采用后一种方法,从而使世界文化日益融合。二是采用对应法必须严格遵守意义的转换顺序,不能从字面意义直接过渡到字面意义(包括形象意义),这样做会产生许多似是而非的翻译。由于文化差异,一些习语表面上看与其他语言中的习语具有相似的字面意义,但经过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其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相距甚远,有的甚至是南辕北辙。如to laugh off one's head与“笑掉大牙”,表面上意义非常相近,但前者的隐含意义重在描写笑的程度,而后者的隐含意义侧重于旁观者的态度,所以汉语中相对应的习语应该是“笑破肚皮”。相似的例子还有to pull one's leg与“拖后腿”,to knock one's head against a brick wall与“头撞南墙”,都不能相互对应翻译。因此,运用对应法时,对语言之间习语隐含意义的把握是最关键的。  (二)还原(Restituting)  还原是在常规手段无效时使用的一种手段,用淡化原语色彩来表达语际交流。许多含有独特形象比喻、历史典故、结构性修辞的习语只宜采用还原的方法翻译。它的过程相当于图中的A→B→B’。虽然在翻译过程中失去了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但最重要的隐含意义被传达出来了。如have an ax to grind这个英语习语的字面意义和形象,翻译到中文很难被人理解,就可以直接用它的隐含意义“别有用心”取而代之。汉语中大量习语在翻译过程中都需要采用这一方法,因为相较而言,西方文明对东方文明了解得要少,而我们对西方文明要相对熟悉。汉语中的习语“五十步笑百步”、“狼狈为奸”、“戴高帽子”在翻译时都属于这一类。  (三)增补(Adding)  增补是翻译中最重要的变通手段之一,翻译中可以兼顾习语的字面意义、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一些习语的字面意义译成别的语言后,往往因其文化、社会、历史内涵使人难以理解或易产生混淆,而只译其隐含意义又失去了其他语言的形象比喻和丰富色彩,因此为兼顾两方面就宜采取增补法。它相当于图中的A→B→B’→A’+B’,在表达方式上类似于汉语的歇后语,先译出喻体,将隐含意义在第二部分点明,可使读者对其他文化有更直接、更深入的了解。如to get blood from stone可译成“石中取血—做不可能的事”,“盲人骑瞎马”译成A blind man on a blind horse--rushing headlong to disaster.  可以看出,增补法其实是对应法与还原法的一个综合,是习语翻译由还原过渡到对应的一个桥梁。在文化交流的特殊时期,当文化之间的了解由肤浅和深入转化时,由于文化间的吸收包容性不强,往往采用增补法来点出隐含意义;而当文化之间的了解达到一定程度,许多文化内容已经被互相了解后,往往就可以用对应法取代它。前面举的“ugly duckling”与“sour grape”都是很好的例子。随着安徒生童话和《伊索寓言》在中国的广泛流传,这两个习语的文化背景被人们熟知后,它们的汉语翻译就可以从繁到简,译成“丑小鸭”与“酸葡萄”。  (四)阐释(Interpretating)  阐释法是在双语转移中用目的语给原语中的可译性“障碍点”作注释,以帮助读者理解。从严格意义上讲,它已经不是一种翻译方法,而是沟通文化差异的手段。它相当于增补法再加文化背景的注释。如英语习语when Dover and Calais meet,按照增补法翻译成中文是“多佛和加莱相会—决不可能”,就会让不熟悉欧洲地理的人摸不着头脑,只有注明多佛和加莱分属英、法两国,中间隔着多佛海峡时,人们才能理解它的本义。汉语中常用的“丢到爪洼国”也是类似的例子,不明白爪洼的意思也就无从理解这一短语。  阐释法不同于增补法主要体现在后者在提供隐含意义之后,可以将字面意义与之对应,而阐释法则需要更多的文化背景。如to get blood from stone译成“石中取血——做不可能的事”,人们就能明白其中的关系,而阐释法涉及的短语则需要文化背景知识来理解这种联系。因此,阐释法因其局限性将逐渐被还原法和增补法所取代,人们更愿意使用自己能理解的形象比喻,那些囿于一时一地,带有过于强烈民族文化色彩的习语将渐渐在翻译过程中失去位置。  另外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习语在翻译过程中往往受其他文化(译入语文化)习语的词法、句法和语法结构影响,显示出“同化”的趋势。如英语习语to 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的翻译经历了从“用一块石头打死两只鸟”到“一箭双雕”,再到“一石二鸟”的过程,而后两种翻译都采取了中文习语的固定结构,而原习语则没有特别的结构特点。从西方引进的“火中取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习语都具有这样的特点。同时汉语还利用自己固有的习语“归化”一些西方习语,如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译Who keeps company with the wolf will learn to howl,以“纹丝不动”或“泰然自若”译without turning an eyelash。这样有利于本国文化读者接受原文信息,因而是可取的。  从文化角度来看,习语的翻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中最主要的翻译手段是对应与还原,而增补与阐释可以看做是次级辅助手段。随着世界范围内文化传播的加快,许多原先需要用增补法和阐释法翻译的习语可以直接译成其他语言而不构成理解上的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翻译手段的简化,因为语言和文化一样,在不断发展、变化,新的习语也将不断形成。翻译工作仍面临着日新月异的挑战,但随着文化交流不断加深,人类对其他文化的接受能力也会不断提高。这是习语翻译、也是整个翻译工作的希望所在。  收稿日期:2001-04-21  作者简介:罗爱军(1974—),男,硕士研究生,现为西藏大学语文系讲师。(西藏大学语文系 拉萨 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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