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IT行业的十大案件

来源:互联网 发布:mac不小心删除了文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6 01:18

  2010年,仿佛我们就在口水中度过,抄袭、侵权、攻击、不兼容、盗版等等层出不穷,而随着口水的不断升级,大家纷纷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全面回顾一下2010年,在互联网软件行业中都有哪些官司。排名不分前后,均信手拈来,读者勿怪。

    1、3Q大战

    2010年11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外证实,该院已正式受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简称“腾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腾讯的诉讼主张除了要求360公开道歉,以及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360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之外,还要求360方面连带赔偿腾讯400万元。

    腾讯称,“360通过官方博客、官方论坛、制作专题等方式,称‘QQ窥探用户隐私已久’、‘QQ侵犯用户隐私’、‘QQ承认窥探隐私’、‘QQ正偷窥您的隐私’、‘请慎重选择QQ’,诋毁腾讯及腾讯的产品和服务。”而360方面则坚称,一切行动皆是从用户利益出发。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IT运维第一案

    2010年8月,IT运维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上海北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布,为维护中国IT运维管理市场诚信和谐的产业环境和自身合法权益,将以“侵犯法人名誉权”为由正式起诉摩卡软件(天津)有限公司,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据介绍,北塔软件此次对摩卡软件提起的“侵犯法人名誉权诉讼”,主要是针对摩卡软件在双方“软件着作权纠纷案”尚未开庭以及法院未正式做出宣判之前,就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甚至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行业内大客户大量散布“北塔侵犯其着作权”的不实消息的恶意炒作行为。摩卡软件的这些行为延续近1年之久,不仅给北塔软件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更极大地损害了北塔软件长期积淀的良好商誉,构成了侵害北塔软件法人名誉权的主要事实。基于上述事实,北塔软件决定以侵犯法人名誉权正式起诉摩卡软件。

    3、真假开心网宣判

    2010年10月,真假开心网一案尘埃落定,千橡集团的开心网(www.kaixin.com)败于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心网(www.kaixin001.com),被勒令停用“开心网”名称并赔偿40万元。对此,千橡CEO陈一舟撰写博文表示愿意和开心网“一笑泯恩仇”。

    2008年3月,kaixin001.com开始正式运营,半年后千橡高价购得kaixin.com域名,并推出同样名为“开心网”的网站。2009年5月,kaixin001.com状告千橡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用此名并索赔1000万,10月28日此案首次开庭审理,但千橡使出了“左手换右手”的招数,将kaixin.com在千橡内部转至千橡网景名下,因而未当庭宣判。今年6月,此案二次开庭审理,千橡请求对kaixin.com在2008年10月时是否知名和具有特有名称等进行鉴定,被法院当庭驳回,今年9月份千橡开心网与人人合并,账号“互联互通”。

    4、瑞星侵害东方微点案

    2010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起诉书指控于兵贪污、受贿14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成立,以三项罪名判处于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年前,北京警方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称微点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新闻轰动一时。微点公司副总后来被警方关押11个月。后经过调查,此为冤假错案。杀毒软件巨头瑞星公司当时为了扼杀微点这个新生的杀毒公司,请托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通过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的手法陷害竞争对手。于兵被北京市纪委立案调查,瑞星副总裁赵四章被批捕。今年2月4日,检方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罪对于兵提起公诉,于兵案首次庭审。根据检方的控诉,于兵涉案金额1400多万元,被指受贿一共4笔,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仅收受瑞星公司一家贿赂就高达420余万元。

    5、输入法第一案

    去年,搜狗向法院起诉腾讯“QQ拼音输入法”提供服务时,恶意阻碍网络用户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索赔二千余万元。而后,腾讯在该案第一次开庭前夕,也针对搜狗提起诉讼,认为存在虚假宣传、利用技术手段阻止用户使用QQ拼音输入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同样数额的赔偿。

    2010年6月,北京一、二中院的判决结果认定了双方都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双方都要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北京一中院判决认定搜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四万元;北京二中院则判决认定腾讯的行为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搜狗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三万余元。从这两份判决来看,搜狗与腾讯在拼音输入法软件的竞争中互有过错,因此互诉各有胜负,这场诉讼之争表面上是没有赢家的。

    6、视频版权诉讼

    2010年,优朋普乐大量起诉视频网站、视频客户端。分别起诉过优酷、PPTV等。9月1日,数字发行商优朋普乐对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PPTV)侵权案件的集中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首次开庭将审理PPTV涉嫌侵犯优朋普乐网络版权影视剧包括:《风云2》、《至尊无上》、《重装警察》等三十余部热门影片涉及侵权索赔金额156万元。前不久优朋普乐也对计划IPO的土豆网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和律师办公室递送了其在中国国内面临盗版诉讼的报告。

    7、大众点评连续起诉爱帮网

    2010年8月,大众点评网继两次起诉爱帮网侵权之后,再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爱帮网告上法庭,要求爱帮网在其首页明显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人民币900万元。大众点评网指责爱帮网大量复制其网站内容,获取不当的浏览量和竞争优势,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并认为其“爱帮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口号属于虚假宣传。

    2008年4月,大众点评网以爱帮网为被告提起诉讼。同年10月28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着作权事实成立。随后爱帮网提起上诉。2009年9月9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大众点评网的全部诉讼请求。2009年12月,大众点评网重新对爱帮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复制自己网站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2010年4月3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未当庭宣判。

    8、互联网电视第一案

    2009年8月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了实名举报信,状告TCL侵权,并向北京市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控告TCL“MiTV互联网电视”存在未经授权向用户提供大量盗版影视剧内容的行为。除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并被告上法庭的还有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PPS)、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这是国内第一宗涉及互联网电视机的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

    2010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75万元。

    9、闪存盘专利之争

    2003年6月,以色列厂商艾蒙系统(M-Systems)针对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的闪存盘及相关领域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自2003年6月6日起,艾蒙与朗科的专利争执一直相持不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就“艾蒙提请朗科专利无效”一案于1月7日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朗科专利权有效。至此,这桩耗时4年多并轰动IT业界的专利案尘埃落定。朗科获胜。

    10、百度起诉奇虎360

    因认为对方侵犯自己着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将奇虎360告上法庭。其中原告要求360方面赔偿1000万元经济损失以及15万元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承担案件诉讼费。2010年8月,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百度方面认为,360方面恶意干扰其软件运行,并修改搜索结果。但是,因为认为百度文库侵权,盛大文学也将百度告上了法庭。目前两个案件均没有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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