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del中的模型继承关系

来源:互联网 发布:sas程序员招聘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4 23:24

为了实现“小模型,大插件”的理念,iModel系统使用了模型继承的关系来解决此问题,模型引擎的主要任务就是协调系统运行,而不是实现系统功能,那么由谁来实现系统系统的功能呢?对,就是插件,但一般意义上的插件都是建立在应用层上的,但是iModel为了简化模型和引擎以及能实现主要底层功能的可替换,与引擎与功能的分离而这样做的,可继承的模型有业务对象,实体,界面三大模型,除了三大模型外,三大模型中的子模型也是可以继承的,如业务对象中的属性的类型就由业务元素指定的,业务元素有一个虚的模型BaseAtom此模型是所有业务元素的基类型,其他业务元素必须继承与此模型,而且会在自动实现定义在此模型上的插件功能,而每个业务对象的属性都必须指定一个业务元素,所以业务元素的属性就自动实现了指定业务元素的特性及基业务元素上的特性, iiModel在基业务元素上定义了全部业务元素都需要实现的功能或特性,而让所有业务对象属性自动实现此功能或属性,如果替换或增加了基业务元素的插件,则系统中所有业务元素都会自动继承此功能或牲,iModlel就是利用此种方法来实现引擎级别的功能,除了应用于业务对象的基业务元素,还有应用于界面的基控件BaseControl和应用于实体的基功能BaseFunction,概念类似.

iModel的技术路线越来越明朗和清晰,接下来我会发明一篇iMOdel的技术白皮书供大家参阅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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