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离职”说

来源:互联网 发布:知乎 希尔瓦娜斯 7.0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22:16

     2010年几乎是天天被老哥逼着从公司离职。曾经一度决定离职时,却因之前的男朋友,现在的老公给一票否决掉了。经过后面半年多的时间老公对我的离职似乎不再持反对意见了。于是,在我哥和我的软磨硬泡下,老公终于支持了我离职的决定。

     向公司提出离职是在2011年2月15号。当时刚给部门的同事发完结婚喜糖,犹豫了一下终于跟部长开口提出离职的想法。在部长确定完无法挽回我的决定之后,他无奈地给我定了一下具体的离职时间表:4份完成降职称,6月份拿C走人。这一切都比我想象的要顺利和简单,这让我想起在做这个决定之前的几天失眠:

     离职对我个人的利弊。

     在公司的利:

     在公司工作4年了,我完全可以选择相对轻松的工作。每月可以领着不算太低的薪酬。可以享受生孩子的待遇。这里有着相对轻松的工作氛围。有着关系较好的同事。在公司我可以过得很安逸。

     在公司的弊:

     公司的技术重心已经偏移了,不利于我技能的成长。在哥哥的公司,我可以尝试各种机会,自身的能力可以向多方面发展,体验不同的人生。——这些在目前的公司是无法提供的。从创造的利益来讲,在哥哥的公司应该会更大。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对我而言是个艰难的抉择。但是我做出了,也无法回头了。那么我只能一往直前。

 

     然而,这时在哥哥公司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件事情:在公司研发部出现几个员工集体提出离职的事情。我向老哥提出要求,想跟这些员工进行一次一对一的面谈,以期能将他们留下来。事实是,如果对方的决定是无法挽回的,那么任何精彩的面谈都无济于事;如果对方的决定建立在一定条件上,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也无需口沫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