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吃错药

来源:互联网 发布:网络呆梨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7 01:21

  “药”的一案沸沸洋洋,其中出现很多演戏,和偏侧一方的言论,还和废除死刑混在一起。是否废除死刑是立法的问题,也就是人大代表开会要干的事情之一,人大是立法机构,而不是法官,更不是律师和新闻媒体。法官是没权立法的,他要干的是在现有法律条文下,对案件进行判罚。这个案件过程清晰,在现行法律条文下改如何判就如何判。

  而只反映害人者的同学及周边人的声音,而不反应被害者家属的声音,这在媒体的表现是非客观的,很容易形成舆论误导,是否涉嫌司法干扰也很值得怀疑。在任何一个案件未有判决之际,搞什么调查,采访和犯人关系密切的人,都是某种程度的干扰。而现在,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趟。对于一个事物,很难想象只采访一方密切关系的人,不采访另一方,会有一个公正的展现,判断是由法官进行,不是媒体进行的,我感到悲哀。

  网易说的好:在终审判决作出前,我们可以对司法程序瑕疵批评,对量刑的讨论应该节制

  人在做,天在看,让我们看看法官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