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

来源:互联网 发布:gulp 混淆js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19:50

罗斯托(1962)把世界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传统社会、为起飞创造前提条件阶段、起飞阶段、向成熟推进阶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并认为在经济成长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的不同阶段中存在不同的主导产业,而国家经济结构的演化表现为主导部门的更替。


后来赫希曼(1991)又提出了“产业关联标准”,他认为支柱产业必须关联度高,有较强的前向、后向和波及关联效应,能够向各方向渗透,带动相关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罗斯托在借鉴了赫希曼创造的“前向、后向和波及”这几个术语基础上,又扩充了自己原来的理论,提出了“罗斯托准则”(又称“主导产业扩散效应最大准则”),并强调支柱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罗斯托(1988)认为,应选择扩散效应最大的产业或产业群作为一国的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加速发展,从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扩散效应的带动原理在于(也就是主导部门与非主导部门之间的关联效应的具体表现):回顾效应,主导产业增长,对各种要素产生新的投入要求,从而刺激供应这些投入品的部门的发展;旁侧效应,主导产业的成长还会引起它周围地区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一系列变化(如制度建设、国民经济结构、基础设施、人口素质等等),这些变化趋向于在广泛的方面推进工业化进程;前向效应,主导产业能够诱发新的经济活动或派生新的产业部门,甚至为下一个重要的主导产业建立起新的平台。


金融体系具有资本配置的功能,资本在利润的导向作用下,势必流向回报率高的产业部门,显然主导产业将会更容易获得资本支持。而那些产能落后,竞争力弱,成长性差的产业在优胜劣汰的作用下会逐渐出局。由于主导产业存在扩散效应,它会重新塑造一个协调的产业链条,链条上的上下游产业部门,相互服务,相互促进。总而言之,金融发展可以通过对主导产业进行支持来有效促进产业间相对比例的合理化以及相对地位的明确化,并促进产业之间相互协调。


参考文献

[1] 罗斯托,1962:经济成长的阶段,国际关系研究所编译室,译.商务印书馆

[2] 罗斯托,1988:主导部门和起飞.载于:罗斯托,主编.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贺力平,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

[3] 艾伯特·赫希曼,1991:经济发展战略,潘照东,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原创粉丝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