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法制故事

来源:互联网 发布:mac cad 布局颜色设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17:39
身边的法制故事
前几天一回家,看到楼门口贴一个白底黑字的告示,大意是居委会要求大家必须到居委会登记身份证和户口本。如若不然,居委会将于4、5月份入户登记云云。我这里说的口气比较委婉了,实际的通知口气更加强硬。
 
记得2003年非典的时候,小区门口就贴通知,要求外来人员必须到居委会登记,而且必须每天到居委会报到,量体温。当时就感觉外地人被当作监外执行的罪犯看待,非常的不舒服。没有想到,住到自己的房子里面还有这样的事情。
 
就在心里不舒服的时候,有位业主说"居民委员会对小区居民情况调查应该是合理合法的。试想:如果连居民委员会对本小区情况都不摸底,那么他们的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 自解放以来,居民委员会一直代公安部门行使户籍调查管理职责,这在居委会组织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不理解,可向有关部门求证。"这下让我知道了还有个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看咱的业主说的言之凿凿,未免有点心虚。难道居委会真的权力大到如此的地步?
 
终于查到了这个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看了半天也没有所谓的居委会有代行户籍调查管理职责的规定。倒是另外有个身份证法,规定了如下4种情况下,警察才有权力检查公民身份证:“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还有证据表明,存在很多警察违法检查公民身份证的情况
 
当然,对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嫌疑,其实决定权在警察。如果他要查你的身份证,只需主观认为你存在违法犯罪嫌疑即可。我曾经看到CCTV-12法制时空?栏目介绍一位“著名”的乘警,他仅仅依靠主观判断,就开始检查乘客证件、搜查乘客的行李,甚至限制乘客离开车厢。他成功发现80多位携带毒品的人员,还被作为一个先进典型到处宣扬。我却担心“如果每个警察都像他这样,只要怀疑就可以随意对公民进行检查和搜身乃至人身拘禁,中国的法制中国人的尊严,到底往哪里放?”我认为CCTV-12的这个法制宣传节目,实际上在破坏真正的法制基础。
 
最后,还是有业主说,虽然居委会的通知口气让人感到不愉快。但是实际办理的时候还是非常客气地。而且也无需像通知那样出示身份证和户口,只需要自己写上即可。
 
但是,我还是希望,这种打着方便管理对公民权利的漠视,和那种打着打击违法犯罪旗号对公民权利的随意侵犯,都要越少越好。少抓一个毒贩远远比让更多人漠视自己的权利,比让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任意妄为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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