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来源:互联网 发布:网络上共勉是什么意思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8 19:12
 

    吴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吴城镇辖区地处舞阳东部,辖区内有35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人口4.6万人。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吴城实际,开展了以“五项(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吴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下面就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建设,实现组织机构规范化。

吴城司法所逐步走向机构正规化轨道。司法所名称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实行双重管理、明确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有3名全供在编人员,所长是县司法局派出的公务员。司法所党团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人员全部为党员。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干部队伍专业化。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落实到位。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年初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今年司法所长参加集中培训3次,时间在10天左右、一般工作人员培训也在5天以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情况,今年先后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使人员具备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能力,从而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好评。

       三、基础设施建设已逐渐标准化

    建立了独立办公楼,门外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设置规范,房间标示明显, 人民调解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机构牌子一应俱全。目前所内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办公用房日常的办公经费也已全部得到落实,从而保证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所务管理制度化。

      司法所设立所务公示栏、法律援助公示栏、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公示栏实行所务管理“四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纪律》等11项管理制度已规范上墙,各类业务台帐登记造册,真正做到了规范有效。

    五、加强业务建设,实现业务工作规范化。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吴城镇现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其中镇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率达到了100%。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176人。做到了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最低有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落实人民调解员每月一次例会,每季度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定了文件、建立了排查台帐落实了排查机制,每年集中排查四次以上。今年1—9月,经村调委会调处的矛盾纠纷在110起以上,调成105起,调解纠纷成功达95%以上。同时,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特别是涉及到群体性事件,实行三调联动,使各方联动,共同解决。如寨子李村的地皮权属纠纷,由于历史长,又涉及到一些部门,于是土地、城建、司法,综治等部门齐参与,经过两星期的多方工作,终于使这起复杂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2、 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了上级一系列文件、工作制度。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镇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建立安置帮教小组和26人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加大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对辖区内2006年以后五年来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逐个排摸,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安置帮教衔接措施落实到位。并与刑释解教人员逐个签订帮教协议书,动员家庭成员共同帮教做到跟踪帮教,责任到人。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使重点帮教对象的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100%。同时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司法所,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象运用现代卫星定位系统,掌握了他们的去向、从事的职业和思想状况等。目前我镇无一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建立了法制宣传栏,认真制定当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针对普法对象和普法骨干分别就《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内容进行了宣传和培训。“法律六进”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进行了督导,在《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础上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镇政府的中心工作

   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今年参与纠纷化解3件,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协助开展治安巡逻和乱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维护稳定工作和信访案件处理等事务。

       总之,在吴城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吴城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但是,距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依托一流的办公环境和一流的办公设备,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决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的关爱。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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