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 类成员

来源:互联网 发布:晨曦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09:47

static 成员类似一个全局对象的作用,但是定义在类中,遵循正常的公有/私有访问规则。

可以通过作用域操作符从类直接调用static成员;通过对象,引用或者指向该类类型对象的指针间接调用。

  • static 成员函数

当我们在类的外部定义static成员时,无需重复指定static保留字,该保留字只出现在类定义体内部的声明中。

static成员是类的组成部分,但是不是任何对象的组成部分,所以static成员函数没有this指针,不能使用static成员显式或隐式地引用this。

因为static成员不是任何对象的组成成分,static成员不能声明为const,因为声明const就承诺不修改该函数所属对象。

static成员函数不能声明为虚函数。

  • static数据成员

不像普通数据成员,static成员不是通过类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而是应该在定义时进行初始化。

static 关键字只能用于类定义体内部的声明中,定义时不能标示为static。

static 数据成员的类型可以是该成员所属的类类型,而非static成员限定声明为其自身类对象指针或引用。

class Bar {

public://...

private:

static Bar mem1;//ok

Bar *mem2; //ok

Bar mem3; //error

};

非static 数据成员不能用作默认实参,因为它的值不能独立于所属的对象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