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董洁为子找幼儿园因不是外籍被拒 怪自己“不争气”>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客推广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1 09:33

消息来自<凤凰网>http://ent.ifeng.com/idolnews/mainland/detail_2011_12/14/11323834_0.shtml


我不知道别人看完了想法如何,无非有的窃喜,有的麻木,有的愤怒一下,凡此总总,当然,我更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进行思考,这种理由拒绝合适吗?不合适,合理吗?怎么就不合理了,违背了什么社会底线了--如果还能找到的话?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找到了,我该怎么办呢?如果真的找不到法律依据,那怎么办呢?更进一步,我依据什么对一个行为是否合理做出判断呢?社会的依据呢?道德底线呢?我的和社会的有差距,我如何做?如果我的依据很模糊,不清晰,怎么办?


其实她被歧视了,她一家,连带她不懂事的孩子,一起被歧视了,而下一个被歧视的就是你和我。准确地说,在她被拒的那一刻,你我的尊严尽失。


难道一个人,一个社会的公民,被因为国籍-作为公民的合法身份,或者说,被一种社会人与生俱来的属性-国籍,在理所应当被尊重的该国国家里,被蔑视;而更加深刻地说,中国人作为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种族群”属性(”种族群”因为我们的多民族特性,本人认为种族群比较准确),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被歧视,难道这种现象合理吗?当然不!你被歧视了,作为一个中国人你被歧视,所有中国人同时也被歧视了,而可笑可悲的是,这种歧视发生在理应被尊重的自己的国家,并且这个歧视被大众蔑视甚至是接受,更有甚者,还自我羞愧了。既然在中国,作为一个中国人都被歧视,而且歧视被中国人自己接受,那么你还指望别人不歧视你,还尊重你吗?怎么可能!


其实类似的事情在国内是遍地都是,只不过,我们大家都习以为常,当一种歧视权利为某一群体所独享,而排除大多数他人的时候,多数人选择沉默,少数人则是自得其乐,更有洋洋得意的,甚者是到处宣扬的,而常常出现的场景是,这个少数群体非富即贵,非权即名,正是这些有更多可能享有社会大部分优质资源的群体,在炫耀自己的无知和无耻的同时,被无知和无耻所戏弄。这里,我声明完全没有针对郑洁本人的任何意思,其实我是相当喜欢郑洁的公众形象的,这里借她的话来反映好多人的心理状态。话说回来,结果是什么,到头来,他们自己也是逃脱不了被歧视的厄运。这叫什么?作茧自缚。大家都在作茧自缚,于是乎,习以为常了,慢慢地甚至都羞愧了,我好善良的人啊。


回想当初,当我们无条件地全盘接受了所谓的拜金主义,所谓的自由市场竞争,所谓的丛林生存法则等等功利主义的时候,我们理所应当地接受 了一部分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私人财产是如何值得骄傲和自豪,值得夸耀,和值得其他人的崇拜的,人们无条件地接受了这种观点,甚至是作为企业最高行为准则,个人的最高最求,虽然我不否认这种功利主义的传播在改革开放初期所启到的积极作用,但是现在来看它的缺点也不可否认地是当今社会矛盾的根源之一;而同时,当我们面对自由民主公平公正正义等现代社会标志呼唤的时候,我们作为集体迷失了!之所以如此,因为我们并没有准备好,就像一个人刚学会踩油门开车,既不知道刹车减速也不知道使用方向盘规避的时候,就冲到了拥挤的高速路上一样,他会左右不是,无所适从,而且险象环生;在现实中就是,我们一方面忽视甚至无视什么样的社会基础、国家义务、以及公民教育等才能发挥市场竞争、生存法则搞明白,一方面也没有把我们自己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根本权力和义务搞清楚,就把它们拿来接受了。结果,无论是我们内心还是整体社会,充满冲突矛盾,而没有人找到矛盾的根源,于是何谈“和谐”?


当前的中国怪象,正如当初美国的种族隔离在人们心中的作用一样,哈佛大学教授Richael J. Sandel在他的著名公开课中所举的两个例子一样,1930年的哈福大学反犹太的录取政策;以及1950年的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的法学院只录取白人的录取政策,他们都是基于人的种族来对人进行评判的。这种理念在功利主义的信仰者的信念里,是一种理所应当的正当推论。但是在当今社会的复杂环境中,它造成的社会深刻矛盾,也是当代人自觉反思的原动力之一,于是大家在询问人的价值,人的社会价值,人的与生俱来的权利和自由等等。


在当今的社会,重视社会多元化(Diversity)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社会理念,这也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也可以说是社会财富积累一定程度后,人们在面对社会分配不公时,反思后的思想智慧结晶之一。而那些个人的富有、地位和权利等等这些过时的人的终极追求,早已被我们奉为神明的自由市场竞争发源地的西方社会所摒弃了,至少是表面地,或者说部分地摒弃,或者是正在被弱化,主导的思想潮流取代了它们,正是这些思想的进步并通过基础教育的推广,深入到社会的每个人心,在社会中被每个公民自觉自愿地遵守(在现实中很少有恪守的),从而他们有了现在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带来我们羡慕的“和谐”社会的表现。难道,我们不应该自省自己,自己的社会,以及我们教育的目的和内容吗?


我想没有人不重视公平,特别是好多人对基于真相的公平的重视,相当多的人甚至达到追求真相甚于追求公平的本末倒置的痴迷,也正如民主派们追求民主政治形式甚于追求人的价值本身一样的迷失了方向,一个事情引起我们的注意,正如歧视之所以被我们愤怒,不是因为我们被侵犯了,而是潜在的社会的不公不义更让我们担心,当我们着眼于自己被侵犯的时候,当我们得到因被侵犯的真相而得到补偿和侵犯被纠正惩罚的时候,可能正是下次我们侵犯他人的开始,这正如,当我们对某一个过渡的人称呼阿三的时候,是我们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冒犯的反击一样。我们回到公平,一种理论说,是否公平,取决于它的收入是否通过税的表现形式被分配到社会底层,用于提升社会底层的社会水平。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原意呢,还是蒙蔽善良的人们,或者是你认为的是对我们追求的事务本身的绝对公平的蔑视呢?无论怎样,我要说,在我们检视我们追求自认的公平正义的时候,我们要如何在坚持己见和从善如流之间做到最好的平衡呢?


董洁也算名人,有钱有社会地位的,都被轻易地歧视,更何况呼我们平民?!不过,如果你依然愤恨于歧视本身对自己的伤害,那么很遗憾;当我们纠结于某一个个案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环视左右一番呢?


我们追求的正义和公义,首先是社会的正义和公义,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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