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的正反讨论

来源:互联网 发布:妖股线主图源码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21:18

YouTube为什么能成功

几大特点:

1、使用方便,上传不考虑格式;

2、科技领先,不用装什么视频播放软件;

3、用户主导,用户行为决定了哪个在前面。

 

Youtube是个网络服务,要用浏览器来看,当然可以要求用户装Mediaplayer,装Realplayer,装Quicktime,然后再折腾好 它们的浏览器插件。但它没有这样做,它用了Flash,这个工具几乎是在每个浏览器的插件目录下存在,包括Linux上面也有,并且最近1年多以来稳定性 和效率都基本追上了Win版。这已经让它赢了第一招。

Youtube之前,我对网页上的视频相当反感,同样也包括网页的声音。但Youtube改变了我的看法,它不但不再去调用庞大的播放器,让硬盘哗哗得响,而且、也是最重要的,它竟然可以在Linux平台上看。这一点真是前所未有,连IT专业网站Cnet都没有做到。

同样地,GoogleGTalk支持语音留言,这个留言是存在Gmail信箱里的,同时它用Flash做了个播放工具,真是又小巧,又实用。在这里,不得不对Flash竖起大拇指,至少在做为浏览器的多媒体插件方面,它比任何同类产品都好,小巧而高效。

结果很明显,Youtube1年半的时间里(20052月起)拥有了数十亿节目和数千万用户,每天浏览量上亿,最后卖了16.5亿美元。  

很难说Youtube能让Linux用户看这一点在它的成功之路中占了多大比重,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在决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当一个考虑连最小部分的用户都注意到时,它必然是全面的和可靠的。它上面也有大量的脚本,也同样没给Linux + firefox的组合造成任何麻烦。

可以考察一下成功的新型网络服务网站,没有一个是不支持LinuxFirefox的。成功的东西必须考虑到最细小的部分,这同社会规则的设计是一个道理:任何成功的法律都是用来保护小部分人的,它的标准语法应该是不得通过法律限制××权利;同样地,软件和服务应该不得阻碍LinuxMac用户 的使用

如果你连这些都考虑到了,用户体验无疑将是优秀的。

更通常的,做网页可以拿FirefoxOpera看一下,如果不能工作,那么网页就是没做

好。如果还限于如何让IE工作正常,那就还没及格;如果把IE都搞得惨不忍睹,甚至让用户机器不能正常工作,那就是流氓了。

技术的进步,不如说是设计思想的进步

 

YouTube大成功?别闹了!  

http://yuyulaw.info/wordpress/?p=328

YouTube現狀

YouTube目前約有50萬個會員,根據Alexa報告,此網站也是美國境內排名第八的受歡迎網站。上頭的影片超過6百萬部,幾乎都是由全球使用者自行上傳完成。

財務部份因為其非上市公司,財報並不容易取得。但是根據BusinessWeek以及Economist的報導,推知這家公司每個月支付伺服器以及頻寬的費用,大約在0.9百萬~1.5百萬美元之間,且可能每個月都要損失0.5百萬美元。

這點跟過去網路泡沫底下的公司很像,創業1年多了,尚未找到真正可行的獲利模式!

以投資角度觀察,  排除投機心態,一個好的投資人不會也不應該把大部分的資金,壓在這種何時會賺錢都不知道的公司上面。而借重5力分析的方法,我們不難發現:

1.      就【對上游議價能力】來看

硬件+软件 成本

带宽支持  成本

内容风险

這家公司假設跟Google一樣採「勤儉持家」主義,所有的硬體設備都自己組裝,系統也是改寫Linux之類的自由軟體,或許這部份存有競爭力;但頻寬部份我想除非自己擁有網路主幹,只要是需要承租的,都不會比競爭對手(其他大型網站)便宜到哪去。

而網頁中影片所採用的軟體,可以確定是Adobe公司的技術,所以這方面也難說有何成本或技術上的優勢。

最後,也是宇宙無敵重要的一點:「內容風險」

YouTube的內容可以說是網站之所以受歡迎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姑且放在供應商角度觀之(使用者供應影片)。而YouTube會員全球遍佈,所以其面臨之法律風險,不僅僅是美國法!以我國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來看,該法第9條第一項:「關於由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法。」其中所謂【侵權行為地法】,多半認為侵權行為損害發生地也適用!
因此像台灣許多節目(像是全民大悶鍋)都曾在YouTube上面出現,到時候台灣的電視公司很可能在台灣依據台灣的法律提出侵權行為的給付之訴!

想想,全世界有多少國家?多少種法律制度?

YouTube這樣的小公司,要請多少律師?付出多少訴訟費用來搞定這些散布於世界各國的法律風險?

Mr.6等人,顯然太輕忽背後的法律風險!

而這種潛在風險,更恐怖的在於只要影片上傳規則不改,新的請求權人就會繼續冒出來;換句話說,這是個沒有停損點的風險!

2.【對下游的議價能力】

收入和支出

目前YouTube並未對影片上傳或觀賞者收費,但難保未來不會(例如AppleiTool服務轉形成.Mac服務就是一例)。不過未來的事先不談,就現在來說,YouTube的廣告收入,顯然仍不能使其損益兩平。

在此種慘澹經營情形下,對廣告客戶能有多少議價能力?我很懷疑

3.【對潛在進入者】

YouTube所採用的技術來說,其實並不難,因此其進入障礙並不高。

由最近許多類似網站誕生,顯見在網路服務領域裡,要抄襲一個idea的成本有多低,進入有多容易。偏偏面對潛在進入者,YouTube似乎沒有任何策略,可以抵擋或減損進入誘因與難度。

4.【現有競爭者】

現有競爭者除了Google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大角色:Microsoft,也將進入該市場(soapbox)。雖然微軟不濟事,過去到現在網路這塊多半吃癟連連,但手頭畢竟有上百億美金白花花的現金,以及既有的伺服器和頻寬可用,因此要打銀彈戰,YouTube僅有的創投(Venture Capital)那一丁點11百多萬美元,絕對是不夠的跟GoogleMicrosoft逐鹿中原的。

我們看看YouTube手頭有什麼?不過是網路外部性效應這個無形資產罷了。
但這東西可以夠它活多久?恐怕現在早已逐漸陷入坐吃山空危機。

5.【替代品】

網路世界何時會出現新興產物替代掉另外一個,我們永遠不知道。姑且假設YouTube服務沒這威脅好了!

看完上述五點,光法律風險這一項我就可以把這個公司永遠踢出投資名單(再次強調:這是沒有停損點的風險!)。何況其獲利模式到目前為止都經不起考驗,身為投資人,除非錢太多,否則強烈建議你去看場電影,忘了這家公司吧!

 

以企業經營角度觀察

我認為,一家企業如果從創立之始,就是以「賣掉」或「上市換股票」為目的,那其背後心態絕對是相當可議的「投機」甚至「詐騙」心態了!因為這跟炒作房地產、期貨完全沒有兩樣。透過媒體、消息等炒作方式,將一個不怎麼樣的東西講到【本夢比】其高,目的就是為了賣掉或是印股票換錢,這不是投機是啥?

具有這樣心態的經營團隊,在台灣其結果就是導向葉素菲李皇葵這種掏空公司,欺騙投資大眾的人!在美國就是2000年以前,那些連產品都沒有即可上市的.com公司,好把弄股票換鈔票的騙錢把戲!

假如創投本身隨著這種心態起舞,更甚者,還去鼓動吹捧這種心態,實在是糟糕到不行!
投資人面對這種經營團隊或創投,豈可不慎乎?

當然,以Google的角度來說,買下這家公司與其說是買下其技術或設備,不如說是買下其【網路外部效應】的無形資產。策略或產品線上的確存在其意義。

YouTube來說,木已成舟,面對每月的鉅額虧損,趕緊賣掉的確是很好的退場策略

但就評價一間公司,尤其是以投資觀點,YouTube絕對不是一間好公司,更不是一間值得吹捧的公司!

投資人本身要有眼光,除了學會忍住慾望之外,更不要被愛做夢的分析師或創投公司給騙了!ps.如果我是Google的法務,我一定在法律風險這邊大作文章,好大砍併購價格!

 

旁音

1、無論產品有多棒,無法獲利就不能說成功

2你說的有道理,但是有點外行,光靠理論和法律來看是不夠的

GOOLGE買下YOUTUBE,立刻豐富其影音資料庫,超越YAHOO買下FLICKR的圖像資料,感覺更有嚇阻力,光股價的一上一下就回本了,花錢除了自我成長,更重要是要阻擋對手成長

GOOGLE的錢多到自然溢出,YOUTUBE的友善、親民、和全球性更是不可多得的好產品,這是一樁十分漂亮的交易,GoogleTUBEUSER三贏

另外指正您兩個觀念,為了賣掉而創業並沒有什麼不對,就像傳產買賣半成品相同,另外法律的問題不算問題,那只是一個就可解決的麻煩

3、創業跟經營是兩個不同方向,大部分Web2.0的創業者的退場機制都是選擇賣掉,這也是他們創業的智慧價值。經營需要便宜的頻寬和營運成本,這些大公司才有辦法以最經濟的方式永續經營,賣掉是不好的退場機制? 我甚至認為,賣給大公司而讓服務能永續經營是個理想的退場機制!

4、事實上產業中的競爭者彼此往往並非零合遊戲關係,某種程度會相互影響甚至依靠。

5Google每一個增加服務項目,其實還是緊扣著節省使用者尋找資料的時間成本!

6、科技始終來於惰性

7、企業必須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客戶中真正的價值以及自己實際上所販賣的商品是什麼,才具有可長可久的競爭力或是競爭策略!

8、企業必須能創造出客戶眼中無可取代的價值,才有存在的意義。否則,請經營團隊改變或是把資金退回股東,這才是對股東負責任的經營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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