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VC++学习笔记

来源:互联网 发布:乐乎 蜘蛛侠abo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7 06:38

好几天都没有看程序了,貌似脑袋又要生锈掉了。。。看来功课不可废弃啊,得坚持。

1."->"——除了用在结构体中,也可以用于类指针。在主函数中调用类方法可以用.比如:myclass.onsend();     而如果是类对象指针,则需要用->调用类方法。

参考百度知道有位仁兄的回答

对于指针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于对象指针还是很欠缺,有时间要仔细看看这方面的书。

2.由上一点我想到一个我一直在纠结的问题,类和对象还有实例。记得最开始下手C++时,请教我大师兄(他主要使用java的)相关的问题,当然那时候连类是什么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很容易搞糊涂。前面问他一个问题,我问了一个SB的问题“用一个类来声明一个变量,是不是说这个变量就是一个类啦?”(其实是个类指针让我怀疑我自己了),他很严肃的纠正我“。。。。。类的话 是声明对象。。。对象是类的实例。而不是说对象是类。”其实我并不是说分不清二者,而是他们之间太那啥了(请原谅我粗糙的文笔,高中作文都是靠固定模板得分的,你懂得)。类说白了就相当于你自己写一个数据类型,跟普通的数据类型int,char不同的是类里面还有方法(函数)。然后用类声明一个变量,这个变量就叫对象,而这个对象又包含了类中的所有的东西,如果你不重写(原谅我重写还没看到,纯根据字面意思理解的)的话。脑子里忽然有个很具体的比喻(应该是书中看到的,算潜移默化了?),比如生产汽车,在生产之前你得有个模型吧,或者说很具体的图纸,这个就相当于类,然后根据模型生产出来的车就是具体的对象,生产出来的每一辆车都可以具体操作前进后退,即具体实现了模型中的功能,也就是对象调用类里的方法进行具体的操作。至于实例么,这个还真有点模糊,如果按照大师兄所说“对象是类的实例”,那就是说对象即是实例咯,应该没差吧。

3.今天解决的问题不多,老走神。还剩个半小时,估计也看不进去什么了。网络字节序正在看,估计得明天才能看懂。就先把博文发了。

4.最近在看韩剧《想你》。。。比较期待,所以不喜欢剧透。实在剧情太纠结的,我还是蛮喜欢被剧透的,比如绯闻女孩。。。那叫一个拧麻花啊。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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