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标识符的名字空间和作用域

来源:互联网 发布:vb 对象库未注册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15:42

c语言的标识符有4种名字空间:

1. 标号名(label)。

2. 结构,联合和枚举的标记(tag)。

3. 结构和联合的成员。

4. 其他所有的标识符(普通标识符)。

有4种作用域:

1. 文件作用域。

2. 块作用域。

3. 函数作用域。

4. 函数原型作用域。

有一个通用的规则,在同一作用域同一名字空间中,标识符不同名即可。

说明如下:

1. 标号名只限定在函数作用域,即同一个函数内,不出现同名的标号名即可。

2. 结构和联合的成员,只限定在该结构(联合)内部。

3. 其余情况采用前面的通用规则,注意区分作用域的覆盖情况。

如:

typedef int INT;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INT INT = 0;return 0;}

上述代码是可以编译通过的,第一个INT是文件作用域内定义的标识符,解析到第二个INT时,它还是文件作用域中定义的INT,是一个类型名。第三个INT是块作用域内定义的变量名。

而下面的代码:

typedef int INT;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INT INT = 0;INT a = 0;return 0;}

不能编译通过,因为第四个INT其实是块作用域内的变量名,而不是文件作用域内的类型名。

在此块内,第三个INT标识符声明了之后,就覆盖了第一个INT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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