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的归兴趣,商业的归商业

来源:互联网 发布:linux基础测试题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8 17:52

部门在讨论做线上和线下活动的时候,谈到激励和奖品。对CSDN版主,有专门的积分,版主获得的积分可以兑换成礼品。运营人员有一块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版主自己选礼品后,采购,邮寄,公司报销。讨论中,有人说这样做太麻烦了,不如直接送充值卡方便。我的意见是:礼品,充值卡,可能从价格上来说一样,但代表的意思不同,而其中蕴含的激励机制也不同。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老人在一个小乡村里休养,但附近却住着一些十分顽皮的孩子,他们天天互相追逐打闹,喧哗的吵闹声使老人无法好好休息,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老人想出了一个办法。  他把孩子们都叫到一起,告诉他们谁叫的声音越大,谁得到的报酬就越多,他每次都根据孩子们吵闹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到孩子们已经习惯于获取奖励的时候,老人开始逐渐减少所给的奖励,最后无论孩子们怎么吵,老人一分钱也不给。结果,孩子们认为受到的待遇越来越不公正,认为“不给钱了谁还给你叫”,再也不到老人所住的房子附近吵闹。

 

这是社会心理学上有个专有名词来解释这种现象: “过度理由效应”。是这么解释的,孩子的吵闹本来是出于自己天性和爱好,但老人提供了一个虽然说服力并不强,但是却对孩子有足够吸引力的理由,把这些孩子引入了一个心理学上的小小误区,使得他们只用外在理由(得到报酬)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吵闹),那么,一旦外在理由不再存在(没有报酬了),这种行为也将趋于终止。

 

我反对在社区中提供现金类,或者类现金类的奖品,就是不希望出现“过度理由效应”。社区中成员聊天,发帖,写文章,翻译,做代码,开始都是基于兴趣,即使没有任何激励,这些人还是会做他们感兴趣或者在意的事情。即使送礼品,更多是一种社会礼仪上的表示感谢的方式,感谢社区成员做了这些,让更多人受益。这都是属于社会规范,礼品不在于大小,而在于其中包含的情谊和一种认可。

 

一旦奖品中引入充值卡,现金卡,或者现金,社区里的规范就会变味道。社区成员和发现金的公司,是雇佣关系吗?雇佣关系的话,要亲兄弟明算账,报酬合不合理?是否公平?有没有相互之间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话,有没有惩罚?如果喜欢这种思路,直接开公司好了,不要搞什么社区。

 

社区不同于商业公司的,就是社区成员凭兴趣聚合,社区成员和社区之间,没有成文的约束,成员来去自由,更没有直接的报酬往来。社区黏性在于,社区能够解决家庭和公司所不能满足的一些社区成员的需求,比如交流,比如归属,比如尊重,比如自我实现。这些都不是靠物质激励所能解决的。

 

但大家还都在探讨社区的商业化。我觉得有些人在说这个话题时,想着商业公司的目标,做的是兴趣社区的事儿,明显是南辕北辙。而硬要把这两个不同的事情,拧巴到一起,可能商业公司没成功,社区也搞砸。

 

CSDN的目前的策略是隔离,商业的归业务部,服务于公司的客户,盈利为目标。社区的归社区运营,服务所有的社区会员,通过产品及服务,提升社区会员价值,提升会员的黏性和活跃度,进而提升社区的价值。也就是说,兴趣的归兴趣,商业的归商业。

 

兴趣和商业怎么融合,倒是个值得探讨的大问题。无解之前,还是分清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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