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剖析精英联盟中的知识精英[转帖]

来源:互联网 发布:剑侠情缘3女神捏脸数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0 17:57
冼岩:剖析精英联盟中的知识精英--以张维迎教授为例
(2004年10月03日)

按照康晓光先生的研究成果,由政治、经济、知识三大精英结成的精英联盟构成了当代中国群体关系的基本格局。精英联盟掌控了社会大部分资源,左右着社会的利益分配及其未来走向。其中,知识精英凭借其掌控的话语权,既服务于政治精英、也服务于经济精英,以此换取政治和经济利益,并借助政治和经济精英的支持进一步巩固自己的话语垄断地位。

要剖析这一群体,必须找到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作为近20年来最显赫的学科,经济学界无疑是最适合萃取标本的行业。本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教授最适于作此标本,关于厉教授的奇人奇行,网上已有充分详尽的介绍,庶几已符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教授提出的“听其言,观其行”的评判标准;而厉教授至今仍然能够屹立不倒,也充分证明了精英联盟在当代中国的坚固强大。但是,正因为厉教授的表现太突出,因而丧失了普遍的代表性;正因为网上对厉教授的披露过于详尽,从而使他在一大群个人信息披露不充分、面孔模糊的知识精英群体中不具有可比性。恰在此时,张维迎教授在最近的“郎咸平风波”中屡次挺身而出、坦露心曲,于是被笔者捡了个便宜,正好用作本文所要解剖的麻雀。


张教授在最近接受《北京青年周刊》采访时,表示自己与论辩对手的重大区别是有无“社会责任心”,张教授本人有社会责任心的凭据是他是“以建设性的态度”来做学问和发言,是立足于增强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换言之,是为了中国社会好。

笔者相信张教授此言是出于真诚,但显然,张教授没有弄明白的是,立足于社会公共利益,这并非张教授等人的专利,郎咸平及其他为张教授所不齿的学者或公共人物的言论,也都是建立在公共利益更大化基础上的;甚至就连汪精卫做***时,他也认为自己是在“曲线救国”。立足于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对一切学问和言论的基本要求,如果有人反其道而行之,那他就犯了“反社会罪”,成了人类公敌。知识精英更是无不声称自己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差别只在主张的不同以及对待不同主张的不同态度。

张维迎等国内主流经济学家以西方经济学为蓝本,构建了一套关于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路径理论,这就是张维迎所说的“已经形成共识”。很显然,所谓经济学界的“共识”范围,既不包括郎咸平等“哗众取宠”之辈,也不包括“非主流”经济学家,指的就是以张维迎们为首、包括其学生弟子在内的“主流”圈子。一方面,主流们认为这一套“共识”完全符合西方理论规范,是可以利国利民的;另一方面,主流们也凭籍这套“共识”掌控了业内话语权,并与相关的政治、经济精英形成互动关系。这样一套“共识”使知识精英基本实现了自身利益与他们观念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完美统一,只要“共识”不变,学术界内部的基本利益格局就不会改变。因此,“共识”被主流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物,谁敢于质疑,谁就是破坏“规则”,谁就是“无耻的人”。

张维迎在采访中称耶鲁大学的陈志武为“国际上顶级的教授”,陈志武教授的见解是否也属于“国际上顶级”,姑且不论,至少他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相对于张教授而言确实堪称“顶级”。陈志武教授说:“言论自由是社会良序的基础。大家有不同意见、甚至是非常情绪化表达的意见,应是很健康的一件事”;而张教授却得出感慨:“感觉中国的某些媒体缺乏基本的核心价值观,缺乏责任心。美国有新闻自由,但有那家媒体会为本拉登做宣传么?我们现在太多的媒体也喜欢哗众取宠,因为没有名气所以只能靠这个来炒做”--张教授把学术界挑战主流“共识”的言论喻之为本拉登的恐怖袭击,认定不能让其有存身之处,批评媒体“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这也提醒我们学术界,需要净化学术空气,不能让江湖郎中乱搅和”,意即要发动学术界的伊拉克战争。

在此,张教授的态度颇耐人寻味。媒体本来只是公共意见的平台,为各种不同观点提供公共表达渠道,使其平等竞争,让受众兼听则明,但张教授却要求媒体做“主流”们的喉舌,只能表达主流们“已经形成共识”的意见,不能质疑或批评这个“共识”,否则就是“缺乏基本的核心价值观,缺乏责任心”。因为《北京青年周刊》曾经专访过郎咸平,张维迎先生对其“采访请求”,“最早是十分抗拒,甚至厌恶的”。

任何价值主张都需要操作方案,关于媒体应该如何落实张维迎先生口中的“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心”,张先生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操作方式,不知学术界主流对此是否也“已经形成共识”?笔者愚钝,左思右想后也只得出一个笨办法:今后凡有质疑、批评张先生等主流意见的稿件,媒体都须先持之以询问张先生“发此稿会否损及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心?”,张先生曰然,媒体则冰封冷藏之;如果嫌麻烦,最简捷的方法是媒体自动与张先生等主流保持高度一致,或者干脆只发表张先生们的专人专论,如此媒体既保持了“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心”,公共言论又完全由“都是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主流的经济学家”所把持,自然可以保证社会不会“乱套了”。

按照张先生的说法,“社会主流的经济学家都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因为没有社会责任心的人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主流,否则,这个社会就乱套了”,不知厉以宁教授是否堪称“社会责任心”的个中典范?也不知张先生要如何解释当前普遍的道德衰退、世风日下、潜规则盛行?莫非张先生认为:社会没有“乱套”是“主流”的功劳,社会道德衰退则不关“主流”的事,都是郎咸平们造的孽?

虽然张维迎可能真诚地认为主流们的“共识”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自称“我们坦荡荡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就已经“超越自我”,更不意味着他的“社会责任心”有几斤几两。所谓“超越自我”,至少必须包括两重含义:其一,要超越自我利益,即超越具体利益关系中的自我立场,这是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共同标准;其二,要超越自我认识局限,由于知识分子以知识见解为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认识上超越自我局限是一种大彻大悟,可遇而不可求,因此,最低标准应该是具有类似于陈志武教授那种对待不同意见的宽容态度。

至于“社会责任心”的多少有无,纯属测心术的范畴,对此公众不必抱有奢望。于其挖空心思去猜测某人有无“社会责任心”,还不如干脆秉持“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古训来得实在。张教授说可以“听其言,观其行”,其实对于大多数学者或公众人物来说,人们是无法“观其行”的,除非是雇个狗仔队日夜盯着。象厉以宁教授那样的爆光精度,毕竟是异数。人们既不知道张教授“负责北大的企业改革”时有否发生猫腻,又不知道张教授出席中国企业家论坛深圳高峰会之类场合能够得津贴或辛苦费几何,人们又怎么做到“观其行”呢?唯一实在的恐怕还只有由张教授本人来亲口告诉我们他都干了些什么,但这实际上还是“听其言”,而非“观其行”。

其实,知识精英以言论为业,其言即其行,“听其言”即已足够,只不过要掌握“听”的方法。方法其实也简单:任何言论,都有其客观效果,既必有所损,也必有所益;不管精英本人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你只要看他言论的效果对谁人有益、对谁人有损即可。如果某人的言论总是有利于某一特殊群体,不利于其他群体;总是对某些人某些事物持“建设性的态度”,对另一些人另一些事物持破坏性态度,这个人还大言不惭说他已经“超越了自我”,人们能相信他的“公信力”吗?

张教授说,“郎咸平风波”后,“至少在经济学界,我更受人尊重”,这话我信。只不过张教授口中的“经济学界”,如前所述,既不包括郎咸平等好事之徒,也不包括“非主流”,其实是专指经济学界内的主流群落,其实质是一个利益共同体。郎咸平挑战主流们“已经形成的共识”,实质是对此共同体的共同利益构成威胁;当此之际,张教授不惜抛头露面予以反击,甚至为此痛斥媒体没有做好主流喉舌,如此英勇壮举,当然足以赢得利益共同体内部的“尊重”。

从张教授对媒体的霸道(虽然他表面“一脸谦和”),不难想象他在经济学界“内部”的“权威”。怪不得尽管郎咸平的言论包含了对国内经济学界主流从学术到人品的质疑,尽管争论的问题不但关乎经济学学术、而且关乎亿万人的利益,张教授也迫不及待地宣示:“学者之间的争论应该靠内部来解决”,“媒体也应该反思”--这等于是说:如果股市中某人被怀疑做黑庄,只能由其他庄家来作出评判,媒体和一般股民都不能置言。

至于学术界“内部”将如何“解决”这类“学者之间的争论”,也早已有“成功示范”,那就是“集体失语”,用张教授的话说:“有一些东西我们既然已经形成共识,如果还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一个很荒谬的结论的证伪上,是很不值得的”。由于学术界内部已经被“主流”掌控,由于精英联盟支持“主流”们的学术垄断,因此,只要质疑和挑战仅仅发生在“内部”,就不可能动摇“共识”、不可能对学术界主流的共同体利益真正构成威胁;已经掌握了大多数资源的“主流”就没有必要“花费时间”与离经叛道者论战,大可以不理不睬,任其自生自灭。郎咸平的声音如果不是见之于媒体、得到民众呼应,本来也逃脱不了自生自灭、波澜不惊的宿命。张教授更一针见血:“如果不是网络的话,他的放大效应不会那么大”--传媒还好操控,网络就难以控制了;现在有些传媒在一定程度上也在追着网络跑,难怪张教授很生气了:如果“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主流的经济学家”都不能垄断舆论的话,“这个社会就乱套了”。

张教授承认自己本来也准备不理不睬,任其自生自灭:“我本来认为法官是不会听信品质有问题的人的证言的,但是既然有法官听了,所以我就只能站出来”--在这里,张教授“谦和”地将媒体和民意比喻为法官,将自己比喻为被告之一。但这个被告实在太特殊了,他对法官提出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要求:其一,法官不能允许被告单方面认定的“品质有问题的人”发言作证,否则就是“缺乏基本的核心价值观,缺乏责任心”;其二,面对指控,当法官要求此被告进行自我辩护,“以同样的学术方式在数据上直接反驳”时,此被告答曰:“有一些东西我们既然已经形成共识,如果还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一个很荒谬的结论的证伪上,是很不值得的”,意即是无须辩护,法官就应该直接判决被告胜诉,理由是“有社会责任感的”被告们对此“已经形成共识”,而是否具有“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心”必须由被告说了算的法官们,只能遵从被告的“共识”意见。

解剖至此,相信人们对于精英联盟中知识精英一族的心理状态和作业模式已经不再陌生。说到底,他们既非大奸巨恶,也不是天生圣贤;人们既没有必要认定他们个个都是蠹虫硕鼠,也不可相信什么“没有社会责任心的人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主流”之类的童话。说到底,其实他们和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如此作为,只是因为身处如此位置;换我们自己上去,所作所为可能也难有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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