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笔记(7)

来源:互联网 发布:触摸屏校正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8 02:18

1)

Java类的复用:对象的组合和继承。

组合是组合已有类的基础上增添而产生的新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新类称为子类。

2)

Java中如何实现继承:

(1)格式:class 新类名 extends 父类名(基类)

(2)调用父类成员:super.父类成员名

          静态方法使用格式:类名.main();

          super是返回当前对象父类的一个引用;this是返回当前对象的引用。

3)

在每一个类中定义一个main方法方便对类内成员对错的测试。

4)

在子类中创建对象,实际是从父类逐层创建,由父类向子类依次创建,是一个扩散的过程。

5)

String不是基本数据类型,包装类型是基本数据类型。

6)

super()作用是调用父类没有参数的构造方法,必须写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句。

7)

覆盖时必须满足:方法名一样、参数类型一样、返回值类型一样、权限从父类到子类只能升高不能降低。

8)

继承类似附属关系,组合是某种特定的属性。

9)

protected在包内是包访问权限,在包之间具有继承关系的类可以访问保护类型成员。

10)

继承是任何发送给父类的消息子类都可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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