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之间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发布:java虚拟主机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6 23:21

(一)对象之间的关系:

1.依赖:

依赖对象通过调用被依赖对象的方法来获得服务。一种比较松散的关系,并且是短期的。我们的过程与对象往往依赖于我们的实体域对象。如在struts 的 action中调用模型层的方法。

2.关联

它使一个类指到另一个类的属性。长期的

3.聚合

聚合关系是关联关系的一种,是强的关联关系。聚合是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

4.组合

也叫合成关系,组成关系是关联关系的一种,是比聚合关系强的关系。对象负责代表部分的对象的生命周期。

注:既然聚合,组合关系属于关联关系,那么如何区分一般关联关系,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呢?

一般关联:只要一个对象联系到另外一个对象就形成了关联关系。如:人和他的猫,黑豹乐队和窦魏,pc机和显示器。

聚合关系:一种强关联关系,它要求有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并且没有了整体部分也可以独立存在。在上面三个例子中人和它的猫显然没有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所以只能是一般的关联关系。而黑豹乐队和窦魏,窦魏等人组成了黑豹乐队即:窦魏和黑豹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窦魏脱离了黑豹(早就离开了)更或者黑豹不存在了那么窦魏仍然可以以音乐人的身份存在(即对象仍然可以独立存在)所以它属于聚合关系。组成关系是可以共享的。(窦魏也可以加入其他乐队)。

组合关系:一种更强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它并且要求代表整体的对象负责代表部分的对象的生命周期,组成关系是不能共享的。如:pc机和显示器的关系。

我觉得:如果两个实体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那么它们到底是聚合还是组合,这取决于你的需求。比如说:pc机和显示器的关系,如果你的系统中,显示器脱离了pc机就不存在意义了,也可以说:所有显示器的访问都是通过pc机进行的,那么你可以把关系设定为组合(如你在为一个只买品牌机的代理商作系统你可能是可以这么作的)。如果你的显示器脱离的pc机仍然可以独立存在,也就是说在系统中可以直接访问显示器对象,那么你可以将关系设为聚合(如你在为一个买散件的代理商作系统你可能是可以这么作的)

5.继承

这个我不想多讲了,用过面向对象的语言都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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