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2] 优先使用组合

来源:互联网 发布:adobe for mac破解版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3 09:26

        人们在设计一组相关功能的类时,通常会线考虑继承的方式来设计,如人,老板,雇员类之间,通常会设计成老板和雇员继承自人,这种设计并不是最好的设计,因为老板跟雇员仅仅是一个人的一种角色,会随着是变化而变化,通常可以用组合设计,增加一个角色的抽象类,老板角色、雇员角色继承自角色类,然后人组合角色,一个人就可以扮演各种角色了。下面对组合和继承进行优缺点比较。

  • 组合的优缺点
    优点:
            容器类仅能通过被包含对象的接口来对其进行访问。
            “黑盒”复用,因为被包含对象的内部细节对外是不可见。
           封装性好。
           实现上的相互依赖性比较小。(译者注:被包含对象与容器对象之间的依赖关系比较少)
           每一个类只专注于一项任务。
           通过获取指向其它的具有相同类型的对象引用,可以在运行期间动态地定义(对象的)组合。
    缺点:
           从而导致系统中的对象过多。
           为了能将多个不同的对象作为组合块(composition block)来使用,必须仔细地对接口进行定义。
  • 继承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容易进行新的实现,因为其大多数可继承而来。
            易于修改或扩展那些被复用的实现。
    缺点:
            破坏了封装性,因为这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
           “白盒”复用,因为父类的内部细节对于子类而言通常是可见的。
           当父类的实现更改时,子类也不得不会随之更改。
           从父类继承来的实现将不能在运行期间进行改变。

            从上面的比较来看,组合总体上优于继承,但也不能完全取代继承。

    •  Coad规则       
    • 仅当下列的所有标准被满足时,方可使用继承:

      子类表达了“是一个…的特殊类型”,而非“是一个由…所扮演的角色”。
             子类的一个实例永远不需要转化(transmute)为其它类的一个对象。
             子类是对其父类的职责(responsibility)进行扩展,而非重写或废除(nullify)。
             子类没有对那些仅作为一个工具类(utility class)的功能进行扩展。
             对于一个位于实际的问题域(Problem Domain)的类而言,其子类特指一种角色(role),交易(transaction)或设备(de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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