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语法变量、继承变量和继承方法

来源:互联网 发布:mac移动硬盘无法读取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7 02:45

当变量的编译时类型和运行时类型不同时,通过该变量访问它引用的对象的实例变量时,该实例变量的值由声明该变量的类型决定。

但是通过该变量调用它引用的对象的实例方法时,该方法的行为将由它实际所引用的对象来决定。


子类继承父类重写父类的方法时,就意味着子类里定义的方法彻底覆盖了父类里面定义的同名方法,系统将不可能把父类的方法转移到子类里面去。

但是对于实例变量则不存在这样的现象,即时子类实例变量的命名与父类一样,这个实例变量依然不可能完全覆盖父类的实例变量。


类变量即静态变量,定义在类体里面,初始化阶段有两个,1是定义是初始化、2是静态代码块初始化。类变量属于类本身。

实例变量,定义在类体里面,初始化阶段有三个,1、定义使初始化、2非静态代码块、3构造函数初始化。实例变量属于java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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